在聯合國一個工作組正準備處理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被失蹤”一案的前夕,李明哲妻子李淨瑜說,她接到一名自稱是李明哲律師的男子來電,告訴她李明哲案即將開庭,要她即刻前往中國。台灣政府說,將全力協助李淨瑜辦理證件前往中國,也呼籲中國政府保障李淨瑜人身安全。
在台北文山社區大學任職的李明哲自3月19日入境中國後即失去音訊。 5月底中國政府說,李明哲已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
李淨瑜星期三在“李明哲救援大隊”於台灣立法院舉行的記者會上,透露了李明哲案的最新發展。她說,中午接到一名自稱是李明哲委任律師的男子張忠偉電話,告訴她李明哲即將公開審判,要她立即前往中國。李淨瑜並表示,經過查證,張忠偉具有中共黨支部書記身份,也是岳陽市第7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李淨瑜說,自李明哲“被失蹤”172天後一直無聲無息,現在從遠端傳來李明哲案將公開審判的消息,她決定立即辦理證件前往中國。
李淨瑜說:“這段期間不管我內心如何的絞痛、如何的悲嗆,我很高興終於有一絲的曙光可以看到被失蹤的李明哲,我還是要懷抱對人性的一絲希望,做出這樣的聲明。第一,我必須重申之前的原則:在我親自見到李明哲之前,我不承認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所作的任何申訴和招供,甚至是委任。”
其次,李淨瑜說,她星期四會立即辦理前往中國的證件;第三,是她要公開徵求願意義務擔任她法律顧問的法界人士陪同她前往中國,以便隨時提供必要的諮詢。
李明哲救援大隊成員之一,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申訴中心主任蕭逸民律師也在記者會上說明李明哲案目前面對的法律程序。
他說,中國政府在逮捕李明哲、送檢和起訴時都沒有按照自己的法律通知家屬,但這個案子卻已經被送到岳陽中級法庭審理,依據李明哲之前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的情況來看,李明哲很可能也是因這個罪名被起訴,而這個罪名最重可以被判無期徒刑,因此李明哲面對的是非常嚴峻的審判。
蕭逸民以中國最近2個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例發展,來表達對李淨瑜入境中國後其人身安全的擔憂。他說,中國維權律師江天勇原本並不認罪,但是在其家人失蹤後終於公開認罪;被關押2年多的維權人士吳淦因不認罪,後來庭審便不公開,因此在李明哲至今仍未公開認罪的情況下,中國是否以李淨瑜的人身安全來迫使李明哲認罪,是一個必須考慮到的問題。
蕭逸民說:“李淨瑜到中國後是否有行動自由的保障?她去旁聽、聽審,她會不會被軟禁?如果李淨瑜被軟禁,李明哲會不會維持他不認罪的立場?他自己雖然受得住,但他不確定他的太太受得住受不住。”
為此,蕭逸民也代表李明哲救援大隊呼籲中國政府,除了保障李淨瑜的人身安全及行動自由外,法庭審判過程也必須公開、透明;允許台灣民間團體,如長期觀察台灣法律程序的人士及各界代表進入法庭旁聽;控方確認李明哲犯罪事實;允許李明哲在法庭上有自我答辯的完整權利。
主持記者會的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說,李淨瑜正準備這個週末出發前往日內瓦,在聯合國強迫失蹤工作組預訂9月13日舉行的會議上報告李明哲自3月19日入境中國後即失去音訊的案情,此時接到中國律師李明哲案將開庭的消息,要求李淨瑜立刻前往中國,“這個做法無異就是要打亂她的行程”,不過即便李淨瑜可能無法親自到日內瓦說明李明哲案,但她和李明哲援救小組的人員還是會按照既定安排,到日內瓦向聯合國強迫失蹤工作組進行說明。
聯合國強迫失蹤工作組是在6月間正式受理李明哲案,這也是該工作組首度處理來自台灣的個案。
台灣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說,李明哲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的責任就是在維護國家尊嚴的前提下確保李明哲的人身安全,盡一切力量讓他平安返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