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即將離任的司法部副部長羅森斯坦(Rod Rosenstein)週一發表公開演講時,批評北京所說的“全面依法治國”實際上把法律當成統治的工具,是依靠法律統治(rule through law)而不是西方所說的“法治”(rule of law)。
羅森斯坦是在華盛頓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發言時講這番話的。他說:“中共位於政府之上。1月份,一份文件要求各法院保護黨的'政治安全'。中國司法部體系的任務是推進共產黨的目標,而不是獨立於行政部門之外。
同在星期一,中共總書記、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主任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習近平再次強調,要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在此之前,中共黨刊《求是》雜誌刊登了習近平的署名文章,題為《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要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決不能照搬別國模式和做法,決不能走西方'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的路子。”
羅森斯坦提到前中國籍的世界刑警組織主席孟宏偉去年9月被中紀委人員強行帶走的案例。他說,在中國,公民在審判前被司法系統以外的部門拘押已成家常便飯,而且被法律允許(enshrined in law)。
羅森斯坦還提到新疆的拘留營。他說:“中國法律允許在法外大規模關押維吾爾族公民的做法……他們被迫放棄自己的文化和宗教,還要面臨政治'再教育'。
羅森斯坦表示,中國的“依法治國”不僅對內,而且對外。他說:“中國看來在通過關押外國公民,作為報復或給有關國家施加政治壓力的手段。”羅森斯坦提到了2014年中國拘捕一對加拿大夫婦高凱文(Kevin and Julia Garratt)的事件。高凱文夫婦是加拿大基督教援助工作者,前後在中國生活工作了30年。當時,中國以間諜罪名抓捕了這兩人,目的是給加拿大政府施壓,釋放中國航空創業者蘇斌。中國的目的是,不要讓加拿大政府把蘇斌引渡到美國。美國指控蘇斌和另外兩名中國軍人竊取美國機密軍事數據。
眼下,這一幕似乎又再次上演。去年12月1日,加拿大警方應美國司法部要求,在溫哥華機場逮捕了中國電信設備巨頭華為的首席財務官(CFO)孟晚舟。孟晚舟也是華為創始人任正非的女兒。她現在面臨被引渡到美國受審。她被起訴的罪名包括銀行欺詐、電信欺詐以及合謀從事銀行和電信欺詐。
在孟晚舟被捕後,北京先後逮捕了兩名加拿大公民。一名是前加拿大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康明凱在被捕時為國際危機組織(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工作。另外一名被逮捕的加拿大人是作家、企業家馬克爾·斯帕沃爾(Michael Spavor)。他經營一家赴朝旅遊的機構。這兩人都被控涉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
羅森斯坦說,中國在海外進行“獵狐行動”,派遣執法人員以法外手段逼迫外逃涉案人員回國。他說:“中國派遣'獵狐'行動小組到美國和其他國家追逃被控犯有政治和腐敗罪行的中國公民。這些人員以虛假的藉口入境,追踪在逃人員,並使用脅迫手段迫使他們返回中國。”
羅森斯坦說,中國政府有時會採取邊控措施,在沒有採取任何司法程序的情況下禁止一些外國公民出境。“他們有時候會以禁止出境作為一種脅迫手段,迫使受害人涉案的親屬或朋友回到中國。”他說。
紐約時報去年11月的一篇報導披露,中國當局為逼迫53歲的通緝犯劉昌明回國,利用他兩個子女回國探望病重祖父時,在兩人試圖離境時,扣留了他們。這兩人都是美國公民。他們的母親也在幾天內被警察拘留,並移送到一個“黑監獄”內。劉明昌是中國最大銀行詐騙案之一的涉案人員。他被控向房地產開發商發放了14億美元的非法貸款。
羅森斯坦還表示,中國還給涉嫌刑事犯罪的本國公民提供保護傘。他說:“當中國公民在中國觸犯其它國家法律時,中國既不將他們引渡出國,也不對他們侵犯外國受害者的行為始終如一地起訴他們。”
去年11月,美國司法部起訴了兩名與中國國安部門有關的中國公民,指控他們侵入了美國企業和政府計算機系統。當時,羅森斯坦宣讀了對朱華(Zhu Hua)和張士龍(Zhang Shilong)的起訴書。兩人代表天津市國家安全局行動。該部門與2018年多起網絡攻擊和網路間諜案有關。早在2014年奧巴馬政府時期,美國司法部就起訴過五名中國軍方人員,指控他們入侵了美國企業電腦網絡,竊取商業秘密。到目前為止,中國政府拒絕對所有這些人員採取任何法律行動。
羅森斯坦預計將在3月份卸任美國司法部副部長一職。他在2017年5月任命羅伯特·穆勒出任特別檢察官,負責針對特朗普競選團隊在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期間的“涉俄”事件開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