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農委會最近統計顯示,台灣外銷花卉以蘭花為主。台灣蘭花產銷發展協會表示,台灣蘭花的主要外銷市場是美國及日本,而中國的蘭花內銷市場太過集中在農曆新年,加上對智慧財產權保障不足,台灣蘭花業者開拓中國市場仍有很多問題有待解決。
*蝴蝶蘭為台灣最大外銷花卉*
據台灣農委會農產貿易統計顯示,2010年1至11月台灣外銷花卉總金額為1.3億美元。其中蘭花占80%,達1.05億美元,蘭花中的蝴蝶蘭達7000萬美元,在台灣花卉外銷市場中,占總金額的53%。
另外,據台灣農委會農糧署統計,2010年前10個月,台灣蘭花外銷出口值,接近8000萬美元,比2009年同期增長43%。
台灣蘭花產銷發展協會秘書長林豐沛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由於台灣的氣候適合蘭花生長,早於日據時代,日本人已經在台灣發展蘭花產業。而蝴蝶蘭是台灣的原生品種,可以在溫室裁培,讓品質穩定,加上蝴蝶蘭的花期較長,可達1個月以上,受到外國買家的青睞,令蝴蝶蘭成為台灣最主要的外銷花卉。
林豐沛表示,目前台灣蝴蝶蘭最主要的外銷市場為美國及日本,其次是荷蘭、德國、加拿大等,而中國在2005年之後,已經跌出台灣蝴蝶蘭10大出口市場。
*中國對蘭花智財權保障不足*
林豐沛指出,中國大陸對台灣出口的蝴蝶蘭需求逐年減少,主要由於很多台商引進台灣品種的蝴蝶蘭到大陸裁種,加上大陸對智慧財產權保障不足,台灣蘭花業者開拓中國大陸內需市場,應該要強化台灣蝴蝶蘭品種權在大陸的執行。
林豐沛說:“因為現在在大陸幾乎沒有所謂智慧財產權的觀念,所以相對應的就是大陸那邊所發展的蘭花品種,很多都是來自台灣,理論上大陸台商生產來自台灣品種的蘭花,都應該付給台灣育種者權利金,以往這個部份都做得不夠好,未來應該要做好這方面,因為這些也是知識經濟的一部份。”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期收獲降稅清單,今年元旦起正式實施,當中包括台灣鮮蘭花可以降關稅進口中國大陸。林豐沛表示,對台灣蘭花業者開拓大陸市場有一定幫助,但是仍然要觀察大陸對智慧財產權的落實,以及官方對業者有沒有不當的貼補。
*中國花卉銷售太集中年節*
林豐沛指出,中國大陸在2010年3月公告蝴蝶蘭可以列入品種權保護範圍,但是到2010年底,還沒有任何一個品種正式通過品種權,不過在法令規章上已經給台灣業者有保護的機制,接下來就要看落實執行面的問題。
林豐沛說:“目前品種權大部份的國家都採用公告制,因為植物太多,那麼多的植物沒有辦法所有都做品種保護,因為做品種保護並不簡單,至少官方的執法單位必須有能力去鑑定兩個品種的差異,才能知道有沒有侵權,所以會有很冗長的鑑定程序要走。”
台灣蘭花產銷發展協會副秘書長曾俊弼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中國的蝴蝶蘭內需市場龐大,但是銷量太過集中在農曆新年期間,占中國全年蝴蝶蘭銷量的八成左右,加上品種需求也集中在傳統賀年的大紅色,對業者造成很大的經營壓力。
曾俊弼說:“年節的壓力很大,因為過了大年初一就不算年節了,等於銷售的時間很短,但是要在這麼短的銷售時間去種植大量的蝴蝶蘭,其實壓力是很大的,所以大陸目前市場很大,但是大型企業經營年節市場其實比較少。”
*台成立蘭花科技園區*
台灣蘭花產銷協會新聞稿指出,為提升台灣蘭花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台南縣政府向行政院提案,在後壁鄉成立“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總面積175公頃的園區2004年底正式啟用,透過園區內的產業聚落效應,協助進駐園區的蘭花業者創新研發新品種,共同開拓國際市場,以解決農民單打獨鬥,缺乏通路的問題。
2004年進駐園區的牛記蘭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吳柏宏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該公司在園區內的溫室占地兩英畝,年產量約15萬棵蝴蝶蘭開花株,出口到韓國、日本及美國為主。
吳柏宏表示,該公司有計劃開拓中國大陸內需市場,不過由於運輸成本及關稅等問題,該公司計劃以台灣作為育種中心,將部份生產線移到中國大陸。
*ECFA無助台蝴蝶蘭出口大陸*
吳柏宏說:“在台灣種植以後,種植是一個成本、運輸也是一個成本,然後在台灣種成大苗之後,運到大陸又有很多稅金及運輸成本要加上去,可能一棵蘭花從台灣運到大陸就有超過3美元的運輸成本,還有稅金,這樣在台灣生產再運到大陸根本沒有辦法競爭。”
吳柏宏指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期收獲降稅清單,列入台灣鮮蘭花,也就是切花,占台灣蘭花外銷不到3%,而占台灣蘭花外銷比例最大的蝴蝶蘭則沒有列入早收清單,對台灣蘭花業者開拓大陸市場沒有太大幫助。
吳柏宏說:“我們是希望能夠繼續爭取讓台灣的蘭花植株,不只是鮮蘭花也都可以出口到中國大陸,不然的話現在開花株的稅金含增值稅的話,將近百分之一百,這樣要從台灣出口蘭花到中國大陸困難度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