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家法院週五(4月29日)依據國安法加重了對一名大學生的判決。這名大學生受到的指控是在網上銷售武器並呼籲香港獨立。
據港媒報導,這名大學生名叫呂世瑜,今年25歲,是香港理工大學一年級工程專業本科生。呂世瑜在2020年9月被警方拘捕。拘捕原因是警察在他的住處發現了一把用於自衛的胡椒球槍、一根可以伸縮的警棍、兩把軍刀和防護服等。
2021年4月,檢方指控呂世瑜在自己管理的短信平台Telegram上出售武器,並發文“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香港區域法院的法官胡雅文週五在庭審中表示,判決刑期起點是五年零六個月,但考慮到呂世瑜在第一時間就有認罪表現,因此減刑三分之一,實際服刑期限為三年零八個月。然而檢方向法官提出,違反國安法至少不應該低於五年刑期,要求法官加重刑期。
胡雅文接受了檢方的意見後表示,呂世瑜所犯罪行“性質嚴重”,依據國安法相關規定,判刑至少不能低於五年,但最多也不能超過十年。因此最後判決時法官胡雅文決定判處呂世瑜五年監禁。
路透社說,判決書上沒有再提被告私藏火器和攻擊性武器的控罪。
呂世瑜的律師表示,被告將考慮上訴。
據香港自由新聞報導,辯方向法庭表示,呂世瑜的中學老師對他的評價是,他是一個有責任感的學生。呂世瑜在周三給法官的信中說,他在2019年參加的是一次合法的抗議活動,他的本意只是希望港人的意見能夠得到關注和尊重。
呂世瑜在這封信中表示,自己作為一個有衝動、有理想的年輕人,在發生反修例運動的時候很難置身事外,他“對香港的愛”並不亞於任何人。
香港當局在2020年6月30日按照北京的指令宣佈在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此法是針對之前香港民眾舉行的大規模抗議示威活動而製定的,目的是打擊香港民主派力量,實施言論控制,縮小香港反對派的活動和生存空間。
國家安全法提出了四項主要犯罪行為,其中包括分裂國家、煽動和顛覆國家政權、進行恐怖主義活動和勾結境外勢力。國安法頒布後,香港當局據此逮捕了大批民主派人士、取締了多家獨立媒體、抓捕了許多參加過反送中大遊行的學生和平民。
批評人士指出,國安法剝奪了北京在香港回歸前承諾的、並由香港基本法保證的港人的個人自由。香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原則被徹底顛覆,使香港安全置於中共的只控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