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試圖乘船逃離香港,在中國大陸被拘留的香港民主活動人士周四(8月19日)在一個國家安全案件中被判犯有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的罪名。
2020年8月,“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與包括“屠龍小隊”成員在內的11人從香港西貢布袋澳乘馬達快艇出發,準備前往台灣,被中國大陸海警攔截拘留。這起案件當時引發國際社會對12人在中國的待遇的關注。
當年年底,李宇軒等10人被深圳鹽田區人民法院以偷越邊境罪判罰有期徒刑7個月,並判罰款1萬元人民幣。
李宇軒今年3月22日刑滿出獄,同日被深圳當局移交港警,兩日後被控3項罪名,包括香港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串謀協助罪犯和無牌管有彈藥等罪名。
據法庭文件,現年31歲的李宇軒與律師助理陳梓華被指去年7月至今年2月間,與媒體大亨、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及黎的助手Mark Simon等人一同串謀,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向香港特區和中國政府實施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等。
李宇軒和陳梓華周四(8月19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了控罪
黎智英因非法集會指控入獄,並面臨國家安全罪名審判。
據香港媒體報導,該案控方稱核心人物包括主腦黎智英及Mark Simon,黎智英為主腦、精神領袖和高級指揮,Mark Simon負責匯報執行;陳梓華為中介向上下傳達指示;李宇軒等是前線人物。
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將案件押後至2022年1月3日再提訊。目前尚不清楚李宇軒和陳梓華何時會被判刑。
據路透社報導,李宇軒在法庭上說:“我同意,我想說聲抱歉。”
報導說,李宇軒沒有公開談論他在中國被拘留並在返回香港後被拘留的情況,但對上述指控表示認罪。
29歲的陳梓華在同一案件中面臨類似的串謀指控。他也當庭認罪,並將於1月再次出庭。
李宇軒等12人因非法越境或組織越境在中國大陸被判處7個月至3年不等刑期。
其中2名未成年人於12月獲釋,而包括李宇軒在內的其他 8人於3月獲釋,但他們返回香港時均被拘留,罪名與他們在 2019年席捲香港的民主抗議活動中的角色有關。另外兩人留在中國監獄,服刑兩年和三年。
大陸當局堅持由官方指定的律師代表這12人在中國進行調查和審判,並拒絕他們的家人會見他們,這招致了人權組織的批評。兩名試圖協助處理此案的大陸人權律師的執照被吊銷。
外交官和記者被禁止在中國參加審判。
李宇軒的妹妹Beatrice Li一直在“安迪失踪”的臉書(Facebook)頁面和推特賬號上呼籲提高案件的透明度,她在聽證會前告訴路透社,她仍然不知道她的哥哥在中國內地和香港到底經歷了什麼樣的待遇。
她對路透社說:“我們應該將Andy(李宇軒英文名)的案件視為與中國法律制度下處理案件的方式有很大相似之處,而不是通過我們熟悉的通常的香港法律制度。”
路透社報導稱,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沒有回應置評請求,但說中國當局曾表示,他們的案件是“依法”處理的。
香港政府保安局發言人以司法程序正在進行為由拒絕對李宇軒的案件細節發表評論,但表示“危害國家安全是一項非常嚴重的罪行。”
路透社報導稱,保安局發言人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香港“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司法行動和處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