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3月底在深圳刑滿出獄後遣返香港,他在香港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3項控罪,星期三在法院提堂。這次是李宇軒返回香港完成14日隔離檢疫後首次出庭應訊。李宇軒表示明白所有控罪,不作保釋申請,還柙到5月18日再次提訊。警方派出多名手持實彈長槍的警員在法院門外戒備,有支持者在法庭外表示,警方將李宇軒營造成重犯一樣,但其實他在香港面對的國安法罪名是未審先囚,又擔心他被安排“官派律師”。
12名去年8月底懷疑搭快艇偷渡到台灣途中,被中國海警截獲的香港青年,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在內的8人,因“偷越邊境罪”在深圳鹽田法院被判監禁7個月,他們3月22日在深圳刑滿出獄,分批被押解返回香港,由警方國安處負責接收。
非家屬委託大律師代表李宇軒
30歲的李宇軒早前被正式落案起訴《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串謀協助罪犯、無牌管有彈藥合共3項罪名,案件3月底提堂時由於他未完成隔離檢疫,由大律師羅達雄代表出庭。
當時羅達雄對於李宇軒被還押於何處,以及誰人委託他擔任代表律師等,在法庭外以不便透露詳請,拒絕回應記者追訪。
李宇軒的妹妹4月初接受香港傳媒查詢表示,她只是從新聞報道中得知事件,又表示羅達雄不是家屬委託的大律師。
李宇軒完成隔離檢疫首度出庭應訊
案件星期三(4月7日)再次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
完成14日隔離檢疫的李宇軒,首次出庭應訊,身裁瘦削的他身穿白色恤衫、戴深色眼鏡上庭,外表斯文,精神不俗。他出庭時多次望向公眾席,公眾席有人向他揮手。
控方在法庭上表示,李宇軒面對的首項控罪,指他在2020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前助理Mark Herman Simon、律師助理陳梓華、有“攬炒巴”稱號的劉祖廸等人,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為。
第二項控罪指李宇軒2020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在犯下上述罪行後、知悉或相信他有罪,串謀黎智英、陳梓華等,在無合法依據或合理辯解下,協助李宇軒離開香港到台灣,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李宇軒。
第三項控罪指李宇軒2020年8月10日在他位於沙田希爾頓中心的住所內,無牌管有232枚使用過的催淚彈、7枚使用過的海綿彈及38枚使用過的橡膠子彈。
李宇軒用廣東話回應表示,明白3項控罪。他透過代表律師表示,不作保釋申請,亦放棄每8日到庭一次申請保釋的權利。法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18日再次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之後轉到高等法院原訟庭審理,期間李宇軒需要繼續還柙。
李宇軒代表律師否認是“官派律師”
代表李宇軒的大律師羅達雄、事務律師陳天立星期三都有到庭。陳天立在法庭外被傳媒追訪,被問到李宇軒如何聯絡他、為何不聯絡家屬、以及如何看待自己被視為“官派律師”等問題
陳天立強調他自己“絕對唔係官派律師” (絕對不是官派律師),又表示當事人的意願是不想透露仼何訊息。記者再三追問陳天立如何接手本案,他拒絕回應,亦有記者問他如何證明自己並非“官派律師”,他回應說“因為他自己知道”。
對於有記者問陳天立究竟是受誰人委託,陳天立不斷回應,“我都好難做、唔好逼我、逼我都係咁。”(我也很難處理,不要逼我,就是要逼我都是這樣)
拒回應為何李宇軒還柙精神病院等問題
對於大批記者追問陳天立是如何接觸到李宇軒、如何收律師費、誰支付律師費、有沒有接觸過家屬、李宇軒看起來精神很好為何要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作為代表律師有沒有提出過抗議等問題,陳天立在法庭外一概沒有回答,他與羅達雄坐私家車離開法庭時被大批記者追訪,場面一度混亂,其後警車響起警示燈,替陳天立及羅達雄乘坐的車輛開路離開法院。
警方派出多名手持實彈長槍的警員在法院門外戒備,載著李宇軒的囚車離開法院時,多名支持者高呼“加油”等口號。
支持者對龐大警力戒備感荒誕
到法庭旁聽、支持李宇軒的香港市民Helen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對於警方派出如此龐大的警力,押解李宇軒出入法庭,她覺得很荒誕。
Helen說:“我覺得很誇張,即是坦白講我都無想過今日是會這麼‘大陣仗’,我覺得整個香港現在很荒誕,即是剛才很荒謬,我長這麼大都未過有一些拿著實(彈)槍的警察站在這裡。是啊、很誇張。”
Helen質疑警方將李宇軒營造成重犯一樣,但她認為其實李宇軒以及黎智英等,在香港面對國安法罪名的疑犯都是未審先囚,她感到很難受。
Helen說:“可以見到除了李宇軒,其餘黎智英那樣,你都會看到是好像很嚴重,營造到他們好像一個十級、即是很重的重犯那樣。但是要記著他們未審已經是在坐(牢),未審先囚那樣,好像今日這樣,你搞到這麼‘大陣仗’,剛剛在(法)庭又說他(李宇軒)是涉嫌跟黎智英一起勾結外國勢力,你會覺得這些事情是很難受,你是要慢慢在這裡看著,這些事情日日在香港上演。”
擔心被安排官派律師
Helen表示,一直有關注李宇軒提堂的新聞,她擔心李宇軒在非自願之下,被安排“官派律師”,質疑中國大陸的司法程序延伸到香港。
Helen說:“很擔心啊,即是可能好像他(李宇軒)剛剛回來香港,其實你一直看那些新聞,其實你會想是不是現在‘陽光司法’延伸了下來(香港)呢﹖即是會擔心的,而且我覺得如果既然像他家人說的,有通過信的時候,為甚麼突然間下來(香港)之後又不見家人,當然現在剛剛開始進入法律程序,真的不知道中間是怎樣的。”
市民質疑李宇軒代表律師背景有問題
提前退休的教師余小姐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她首次到法庭旁聽支持李宇軒,擔心他在審訊過程可能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尤其是可能被安排“官派律師”,與香港過往的司法程序完全不同,擔心律師的背景都很有問題。
余小姐說:“就是說他‘官派律師’那個問題,即是回來香港、大陸那些沒辦法了,回來香港見不到家人、關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官派律師,家人一開始就說接觸不到的,究竟是甚麼事呢﹖即是跟香港以前那些做法是完全不同的,即是我們在報紙上看到這樣的情況,無論你是反政府的報紙是這樣講,連建制派的都在質疑他那個律師,說他曾經被人‘釘過牌’(被罰暫停執業),他的律師行亦都是有問題,為甚麼會選一個這樣的律師呢﹖即是我覺得那個律師的背景都很奇怪。”
余小姐又表示,在法庭旁聽才了解到,李宇軒被控無牌管有彈藥,只是一些使用過的催淚彈、橡膠子彈等,認為控方“絕不手軟”,她又批評警方安排荷槍實彈的警員在法庭外戒備是沒必要。
余小姐說:“剛剛聽到它(控方)說,就是說他(李宇軒)持有的非法彈藥,原來是一些用過的催淚彈,那些橡膠子彈各樣的東西。即是可能在香港的法律來講是這個都是犯法的,但問題是它(控方)有得告的它都不會‘輕手’去懲罰一個人,以及你看到它(警方)現在‘槍林彈雨’那樣,都不知發生甚麼事﹖即是我可以說是非常之不滿。”
由李宇軒妹妹早前開設的“Andy is Missing”的 Twitter專頁,在開庭前約兩小時發帖文表示,由於家人已成功接觸李宇軒,“Andy is Missing”的專頁會暫時告一段落,並感激大眾 7個月來的支持。帖文又表示,隨著法律程序展開,他們不會再回應關於李宇軒的問題。
事務律師曾聯署反港獨支持人大修改選制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道,李宇軒案的事務律師陳天立在香港出生,後來到英國留學,獲得法律學士學位資格,並於英國伍爾佛漢普頓大學取得法律深造文憑(法律實踐課程)。陳天立亦持有中國語言及文學學士學位資格。
陳天立目前是歐陽陳何律師事務所的創行合夥人。根據事務所網頁顯示,過往他曾於香港政府法律援助署工作,其後於1997年獲取專業律師資格,亦是香港政府法律援助署律師名冊的律師。
資料顯示,陳天立主要從事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司法覆核、出入境條例及公司法相關事宜。2017年有香港法律界人士發起聯署聲明,強調“港獨”違憲違法,又表示大學絕不能讓“港獨”滋生蔓延,容許學生言行超出法律底線,發起《呼籲大學應為學生樹立正確的法律及守法觀念》的聯署聲明。
聲明發起人包括港區人大代表、香港註冊陳曼琪,她去年5月在中國全國人大會議提議,繞過香港本地立法程序,直接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實施《港區國安法》。而82名聯署人之中,陳天立是其中一人。另外,陳天立早前亦曾參與法律界聯署支持中國全國人大決定“完善”香港選舉制度。
代表李宇軒大律師兩度被“釘牌”
代表李宇軒的大律師羅達雄,連行內主打刑事案的大律師也不認識他,羅達雄亦從未在反送中案件代表被告。羅達雄先後在2005年及2007年被投訴,大律師紀律審裁組裁定他專業失當,分別判罰暫停執業(釘牌)兩個月及4個月。
根據羅達雄所屬Olympia Chambers律師樓和大律師公會資料,羅達雄畢業於香港城市大學(法學士)、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另持有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 (民商法學專業),以及中國法與比較法法學碩士,懂得普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