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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終審法院週四審理律政司有關黎智英保釋上訴案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於2020年12月23日獲得保釋離開香港高等法院。(路透社圖片)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於2020年12月23日獲得保釋離開香港高等法院。(路透社圖片)
香港終審法院週四審理律政司有關黎智英保釋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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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終審法院定於星期四(12月31日)開庭審理律政司對黎智英保釋提出的上訴案。

香港傳媒大亨黎智英12月23日獲得香港高等法院保釋,一天後港府律政司向終審法院提出緊急上訴。律政司同時申請臨時命令,要求在等候處理上訴許可期間,再度羈押黎智英。律政司還要求終審法院進行緊急聆訊,包括在公眾假期開庭。

香港電台報導,星期四的審理由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和張舉能處理。

批准黎智英保釋的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星期二(12月29日)發表書面理由。他指出,控方提出申請人分別在7月及8月的兩段訪問內容,法官指儘管有攻擊性,但黎智英的言論似乎是意見和批評。

法官表示,雖然法庭早前拒絕解除對申請人的旅遊限制,但並無發現他有意圖潛逃。法官又說,按以往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只要有足夠理由被告不會再犯侵害國家安全罪行,就可以給予保釋。

中國和香港的建制媒體以及個人對黎智英獲准保釋極為不滿。中共媒體《人民日報》12月27日發表評論文章,說“黎智英惡名昭彰,極度危險,卻成為香港以違反國安法罪名逮捕的嫌疑人中,首個被保釋的人,實在匪夷所思。”人民日報還稱,根據港版國安法,“駐港國安公署完全可以依法果斷出手介入”黎智英的案子。

環球時報連續發文,稱准許黎智英保釋“引發香港社會嘩然”。該報還稱,黎智英或保釋後“幾乎天天與反對派會面,引發香港社會的高度質疑”。

香港前特首、現任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的梁振英更是在黎智英獲保釋當天在臉書發文稱“法官又搞錯了”,他以香港中學生曾志健為例,認為“黎智英潛逃的機會極高”。

黎智英的友人強調,黎智英不會逃亡,就算要付出自由的代價都不會走。黎智英7月初接受美聯社採訪時表示,他自己不會離開香港,即使他的家人有一天必須離開,他還是會留下。

黎智英獲得保釋的條件包括現金及人事擔保共1030萬港元,除了到法庭和警署報到,黎智英不得離開住所,亦不可以與外國官員會面,不得接受訪問及在社交平台發帖文等。外界並沒有看到法院限制黎智英在家會見親朋好友保釋條件。

黎智英12月11日被加控違反港版國安法,涉嫌“勾結外國勢力”,他12月12日出庭提訊,被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拒絕保釋。黎智英12月初因“欺詐罪”被港警羈押,當時也被拒絕保釋。

另一方面,壹傳媒集團星期二(12月29日)公佈,黎智英辭任該集團主席兼執行董事,以便有更多時間處理其個人事務,同時宣布現任非執行董事葉一堅已獲委任為董事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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