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 —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星期三成功獲得高等法院批准保釋,等候勾結外國勢力和串謀欺詐案件在稍後進行審訊。香港律政司不滿批准保釋,在星期四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同時要求等候終院裁決期間暫時把黎智英重新還柙。據香港傳媒報導,終審法院原定於下星期二(12月29日)開庭處理,據了解最新指示改於除夕(12月31日)早上開庭聆訊。
黎智英在星期三獲准以1000萬港元現金,另加30萬港元人事擔保外出。法庭規定,黎智英在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請求外國制裁香港和中國;不可與外國官員會面;不得接受任何形式訪問,包括電視、電台或網上節目;不可在網上和社交媒體等發表文章和發布信息。黎智英每週要到警署報到三次。法庭宣布,黎智英的案件將於明年4月16日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