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星期三在立法會公佈政改諮詢文件,在普選特首問題上,提出7大重點議題供公眾發表意見,包括提名委員會人數及組成、選民基礎、產生辦法等。不過,文件沒有提到有60%民意支持的、泛民主派爭取的“全民提名”。
林鄭月娥強調,提名委員會是這次政改諮詢的重點範圍,政府在文件中持開放態度,但是卻首次表明提名委員會必須按照“機構提名”方式提名。林鄭月娥還表示,政改需要依法辦事,在法律基礎上討論,否則只會“行冤路”。
首輪諮詢文件中沒有出現特首要“愛國愛港”的字眼,不過林鄭月娥重申,行政長官要愛國愛港是“非常明顯、不言而喻”。
不過,香港媒體報導說,儘管港府多次強調諮詢開放、沒有既定立場,而且要依法辦事,但是諮詢文件中列出多條沒有在“基本法”中寫明的界限,並且把中央官員對政改的言論,作為政改法律解釋基礎,包括須沿用“四大界別”組成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要“機構提名”等。
由泛民黨派組成的真普選聯盟星期三舉行記者會,公佈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所作的第二輪政改民意調查。調查結果顯示,62%的市民贊成全民提名,反對的只有15%。另外,50%的市民贊成在2016年取消所有功能組別,反對的只有23%。
真普聯召集人、香港城市大學政治學講座教授鄭宇碩星期四對美國之音表示,港府政改諮詢文件的傾向性明顯,具有引導性,泛民主派不接受設框架、帶有“篩選”的政改。泛民不會放棄有多數民意支持的公民提名。不過,鄭宇碩說,政改諮詢文件沒有回絕泛民的訴求。
他說:“它的傾向是非常明顯的,但是到目前還沒有把我們民主運動的訴求堅決地拒絕。我們還是堅持我們的立場,堅守公民提名,因為公民提名在目前是最有效抗擊篩選的機制。我們也打算元旦舉行大遊行,堅持舉行真正的普選。”
鄭宇碩表示,港府和北京堅持基本法沒有提到的“機構提名”,實際上就是為了控制提名委員會,讓港人從北京認可的候選人中選舉特首。
他說:“這個提名的問題,就是由親中的力量佔據提名委員會的多數,掌握整個行政長官候選人的名單,讓我們只能從北京認可的候選人中選出一個特首。這樣不是一個選舉,是我們堅決不能接受的。”
另據明報報導,香港大學法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中央官員的講話沒有法律效力,人大常委會也沒有就“提名程序”釋法,因此政府的諮詢文件寫法不恰當,應依據法律,分清楚哪些是法律規定,哪些是官員的看法。
港府政改諮詢文件除在提名方案上設限外,還就特首候選人人數做諮詢,並列出2007年政改諮詢中,較多意見認為候選人人數以2到4名為宜。泛民早已經表明,若只有4名候選人,則意味著提名門檻高,等同於封殺泛民人選成為特首候選人的機會。
和平佔領中環運動發起人之一的港大法學院副教授戴耀庭表示,諮詢文件說法有引導性,做法並不理想。他認為提名委員會必須是“機構提名”只是對基本法的其中一個解讀,而全球沒有一個提名機構會為候選人人數設立上限。
據報導,和平佔中計劃明年中舉行首次全民政改方案投票,計劃在元旦遊行進行一次實體投票以試行系統。泛民表明會動員市民參與表態。更有泛民人士呼籲放棄幻想,全力準備佔中。
另外有報導說,香港親北京的建制派對政改諮詢文件感到滿意,認為林鄭月娥在立法會的解釋和回應全面得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