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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學生動源”召集人承認分裂國家及洗錢罪


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香港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星期三(11月3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分裂國家及一項洗錢罪。法庭將於11月23日宣布量刑裁決。

鍾翰林除被控上述罪行外,還被控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及另一項洗錢罪。鍾翰林否認了後兩項罪名。

據香港電台(RTHK)報道,鍾翰林在庭上承認分裂國家罪時表示問心無愧,隨後被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陳廣池打斷,要求他不要發表任何政治宣言,陳廣池還表示鍾翰林只能表示認罪或不認罪。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6月30日通過香港國安法,其中第二十條規定“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之一的,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將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港媒香港01報道說,學生動源組織自2016年成立以來,有設街站及在社交平台設專頁宣揚勇武抗爭及港獨等信息,亦有在網上出售遊戲卡及印有港獨字眼的衛衣以宣傳其理念。

2020年6月30日,該組織在臉書頁面表示,召集人鍾翰林已根據本組織會章停止香港地區一切事務,即日起遣散香港地區全體成員,所有組織事務將會交由海外成員繼續運作。

香港電台報道說,鍾翰林被控在去年4月29日至10月27日期間,涉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區政府。鍾翰林還被控於去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間,涉嫌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他被控的兩項洗錢罪分別涉及13.5萬港元及58.2萬港元。

鍾翰林於去年10月底被香港警方逮捕。該組織前成員何忻諾、陳渭賢也於隨後被捕。

自港版國安法實施以來,港府加大了鎮壓曾經充滿活力的公民社會,並限制了言論自由和抗議活動。許多民主活動人士和政要被監禁亦或是被迫流亡。

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上個月宣布,將關閉其香港辦事處。該組織國際委員會主席拜斯(Anjhula Mya Singh Bai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一決定是在沉重的心情下做出的,是在香港國家安全法的推動下做出的,這使得香港的人權組織實際上不可能在不擔心政府嚴厲報復的情況下自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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