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中國現行的“八二憲法”施行40週年,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日前在中國官媒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人民基本政治權利不受侵犯,並強調中國憲法制度具有顯著優勢等。不過,分析人士表示,任何中國領導人公開發表的文章和講話並不能代表他們內心的真實意思,只能看成是一場“表演”,同時中國共產黨是超越憲法的,中國有憲法並不意味著就有憲政;在中國,憲法只是一塊遮羞布。
中國現行的憲法自1982年施行至今已屆滿40週年。上週,習近平在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譜寫新時代中國憲法實踐新篇章——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40週年”。雖然這是一篇紀念中國憲法施行40週年的文章,強調中國的“制度自信”、“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但也提及“一些政治勢力試圖按照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對我國封建專制制度進行改良,都宣告失敗”,以及“決不照抄照搬別國模式和做法”。
專制理性
現居德國的中國時事評論作家長平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談到中國憲法甚至中國法律和政治制度的時候,西方一直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參照,甚至是中共維護統治的一個重要核心內容之一,因為中共其實比很多人都清楚,民主憲政和一黨專制其實根本上是衝突的,但他們還是要這麼做,是因為中共擁有一種他稱之為“專制理性”的東西。
長平表示,這種“專制理性”其實並不如外界想像的那麼可笑,或者沒有邏輯;相反地,中共比很多外國政客都更知道,沒有人是一個孤島,全人類是一個整體;他們也比很多外國專家更了解美國前總統肯尼迪曾經說過一句名言:“自由不可分割,倘一人為奴役,則舉世無自由”。
長平說:“因此,他們知道要想奴役14億中國人民,就必然而且必須與全世界為敵,尤其是與西方的民主憲政為敵,所以他們非常重視的一個東西,叫境外敵對勢力。”
長平表示,在習近平對中國憲法的解釋與推演中,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他的“4個自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改變了中國夢的敘事。他說,過去從鄧小平時代到江澤民時代,都是說中國還需要時間慢慢趕上西方,雖然那個說法實際上從一開始就是個謊言,是為了讓中共在國際空間贏得舞台,成為全球化時代的最大受益者;然而,當中共從全球化時代得利之後,到了習近平時代,“4個自信”變成宣稱中國並不需要時間達到西方的自由民主和法治水平,而是已經實現了比西方更好的“全過程民主”,而且在各個領域為全人類指引方向。
專制路上飆車
長平說:“很多人認為,習近平是在開歷史的倒車,他其實不是在開倒車,他其實是在中共既定的專制道路上飆車。他走得快一些,在對憲法的實施也是。”
中國一位因安全因素不願具名的法律界人士陳律師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憲政制度是人類歷史上一種新型的社會管理模式,它首先發生於西方,即如英國的大憲章運動開始。這種新型的社會管理模式到了中國來以後,都曾經或正在取得完全或不完全的成功,比如香港是曾經的成功,台灣是現在的完全成功,所以“一些政治勢力試圖按照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對我國封建專制制度進行改良,都宣告失敗”的說法,並不符合事實。
他說,習的文章中之所以要這麼提,是因為他深深地知道,如果實行了憲政,中共必然會滅亡,中共幾十年來的專制統治也必然會灰飛煙滅。所以,習近平這麼說既不是自信,也不是自卑,而是企圖繼續給人們洗腦,告訴人們只有中共的統治才是最好的。
陳律師並表示,中國的第一部憲法是1954年頒布的,稱五四憲法;現行的憲法是1982年重新修改頒布的,稱八二憲法。五四憲法實施期間,有了所謂的“社會主義改造”、有了“大躍進”。大躍進餓死了三千多萬百姓,然後開始了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後來,五四憲法被修改了,文革結束後,文革憲法又被廢除了,才有了八二憲法。他說,有了憲法並不意味著就有了憲政,憲法是個好東西,但有時它也會成為一塊遮羞布。
中共民主定義
陳律師表示,中共的民主是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民主”,跟西方所謂的“全民民主”並不相同。人民民主是只有中共的人民才可能享有民主的權利,意即在政治上支持自己的人,才稱得上“人民”。所以,“人民”是一個政治概念,而不是英語裡“people”的一種“民眾”的概念。因此,中國憲法所規定的“民主”,其實也只是少數人的民主,只有支持中共的人的才有的民主。而與“人民”相對應的就是“敵人”,如果是對敵人,則只需要“無情鎮壓”,不可能有任何的民主。至於如何劃分“人民”和“敵人”,則完全在於是誰掌握了權力誰說了算。所以如果誰認為自己沒有享有民主,那麼,只能怪自己已經被劃為“敵人”了。
習近平的文章還強調了“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和基本政治權利不受侵犯”,也說“克服了一切舊憲法只代表少數人意志、為少數人利益服務的弊端”,以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但觀察人士指出,現在中國人民的生活卻跟中國憲法明文保障下的生活似乎完全不同,比如2015年7月起,中共當局在20多個省份抓捕了上百名律師及維權人士的“709”事件,以及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因為發表批評中國政府的言論,被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1年,2017年病死於獄中;又如中國著名的人權律師高智晟“被失踪”已經五年,至今仍音訊全無等。
在長平看來,這些強迫失踪、限制人身自由或是非法關押的案件,外界看似跟習近平所提的“支持司法”、“依法治國”相互矛盾,但其實並不奇怪。
黨超越憲法
他說,這是因為在中國,憲法並不能夠與民主憲政掛鉤,也就是說,中國雖然有一部憲法,但不意味著它有民主憲政,即便是憲法,仍要以共產黨為依歸。
長平說:“他提到的憲法是一部所謂中國特色的憲法,跟很多學者談的憲法背後所蘊含的憲政民主,完全是兩回事。”
長平表示,中國憲法一方面說什麼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和集會自由,但另一方面又在序言中提到共產黨領導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是個指引,本身就很荒謬。其次,即使1982年制定憲法也跟民主憲政沒有太大的關係,那是為了適應當時權力鬥爭的工具和結果,而非根據普世人權法則修訂而來。從這個角度來看,習近平透過修憲廢除國家主席任期制,其實是符合中國憲法以及中共統治的內在邏輯的。1982年當時修憲的流程跟習近平後來修憲也沒有什麼兩樣,都是在領導人的意志下,經過中央開會建議修改,然後全國人大會議修改同意通過,同時中國憲法也沒有出台任何保證憲法實施的機制。
長平說:“所以那部憲法它未能阻止1989年的天安門屠殺,也未能阻止之後的思想禁錮和全民去正義化教育,更未能阻止執政黨一如既往的權力腐敗和一黨專制。”
陳律師說,任何中國領導人公開發表的文章和講話,都不能從字面上去理解、或者相信他們所言,因為那隻是一種“表演”,不能代表他們內心的真實意思,就好比習近平的文章即使署他的名字,卻並不一定是由習近平本人撰寫一樣。
他強調,中國共產黨是超越憲法法律之外的,所以至少到目前為止,中國沒有一部法律規定對執政黨應當如何制約與規範。如果有哪一部法律不符合中共的意願,則這部法律不可能被通過,因為製定法律的全國人大也是要接受中共的領導。所以,如果法律不符合黨的需要,黨可以隨時予以修改。
破壞憲法變本加厲
美國芝加哥大學客座教授、前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講師滕彪律師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憲法在中國共產黨的統治之下,從來就沒有取得過最高的法律地位,它一直是在共產黨的操控之中。在習近平上台之後,這10年來共產黨對憲法的操控更是變得變本加厲。
他說:“所以當習近平談尊重憲法的時候,是一個極其諷刺的事情。”
滕彪表示,雖然中國憲法規定了各項公民基本權利,從字面上看起來相當不錯,但實際上,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自由是無時無刻地受到侵犯,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律師、記者和作家的監獄。
滕彪表示,習近平上任後,各種對自由的破壞與倒行逆施,一方面讓中國人民深受其害,另一方面也讓國際社會,尤其是西方民主國家對中國的態度發生了難以逆轉的變化,這些都是習近平違反人權與法治的結果,所以,在解讀習近平紀念“八二憲法”40週年文章時,我們看到的反而是中國可悲的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