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卸任幾個月的香港前特首、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星期一在一個討論“國家與香港”的研討會上表示,年輕人應該有正確的國家觀念,要先了解國家的概念。國家是人類社會最大的利益結集體,“以國家名義殺人,是不犯法”。常有驚人表述的梁振英的言論,再度引發外界震驚。
據港媒報導,梁振英在這個立場親中的有關香港回歸20週年的研討會上稱,香港作為國際城市要認識國家間的關係,國家是人類社會最大利益集體,國防、經濟、最大規模體育比賽等競爭也會以國家名義進行。 “古今中外對罪與罰有不同概念,但有一種行為古今中外都是犯法的,就是殺人,而且會處以極刑。但有一個例外,就是以國家名義殺人,是不犯法”。
在5年任內爭議頗大的梁振英發表的論點立即引發外界的批評。香港前政協委員劉夢熊表示,二次大戰德國法西斯屠殺600萬猶太人,日本皇軍在中國南京屠殺30萬人,何嘗不是以國家名義?有網友表示,朝鮮、薩達姆、卡扎菲屠殺本國人民、文革和六四以國家名義殺人,難道都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