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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培瑞:司法爭奪戰-李銳日記放哪裡?


資料照片:中共自由派代表人物李銳,照片拍攝於2006年9月(法新社)
資料照片:中共自由派代表人物李銳,照片拍攝於2006年9月(法新社)

編按:這是林培瑞為美國之音撰寫的評論文章。這篇特約評論不代表美國之音的觀點。轉載者請註明來自美國之音或VOA。

您想看看李銳這位中共老革命家的日記和私人通信嗎?您說能夠看到原件的機會應該值多少錢?一個圖書館的所有權又應該值多少錢?幾千美元?幾萬?有人願意出幾百萬嗎?有。美國斯坦福大學與中國共產黨都願意。

今年八月在美國加州奧克蘭(Oakland)城的一間聯邦法庭裡,斯坦福和中共就李銳留下來的資料的所有權打官司。兩邊都願意出幾百萬美元。

官司涉及的「李銳資料」包括1938年到2017年的日記和信札。上個世紀三十年代的李銳是個有高貴理想的青年,加入共產黨是為了追求公正,民主,愛國,等價值,後來一輩子獻身於理想。但共產黨的言行不一致,一步一步離開了理想,尤其是1959年讓全國闖大禍,李銳感到失望與悲憤。到晚年時與其他幾位早年有理想的同志,開始懷疑“我們跟了一輩子共產黨是跟錯了嗎?”

在奧克蘭的法庭裡,我是斯坦福的律師請來出庭的“專家證人”,因此我能看到許多相關的文件。

李銳託付文件的始末

大約在2000年後,李銳開始擔心他過世以後中共會怎麼處理他的日記和私訊。會燒毀嗎?他要想法子安置到國外。幾個朋友想幫忙,但最願意出力,花時間,甚至冒危險的人是他的女兒李南央。從2014年到2018年之間,這位女兒,在父親授權下,躲著中共的視線,把40個盒子帶到斯坦福的胡佛圖書館裡,也完成了捐贈文件。然後,2019年2月16日,李銳過世了。

法庭裡爭的是「所有權」的問題。中共的律師說,依照中國的繼承法,所有權應該屬於李銳的遺孀張玉珍。名義上不是共產黨起訴,是張玉珍起訴。但斯坦福的律師找到了一張張玉珍的訪問錄,當中她說,「我呢,不想打李南央的官司」。而且,94歲的老太太,靠著退休金過日子,當然沒有辦法付幾百萬美金付律師費。後頭堅持打官司的顯然是中國共產黨。

斯坦福的律師說繼承法是不相關的,因為李銳在生前就已經捐了他的資料。中共說不是,是李南央偷的。因此史丹福得花不少時間仔細證明李銳的願望是要捐,不存在偷竊的問題。

法官的決定要等到十二月才能公佈。但目前最有趣的兩個問題是:1)為什麼中共把這個問題看得那麼重要,願意花那麼多錢? 2)為什麼斯坦福也那麼看重,也那麼願意花錢?

李銳日記顛覆官方黨史,中共必須花大錢掩蓋

在中國歷代的政治概念裡,皇帝不是最高的權威。最高的是“天”,皇帝不過是“天子”。這兒子有“天命”,兒子的兒子也能繼承天命,一直到農民起義或外人侵略把皇朝給推翻了。那時,新的強人是「天子,」也接受「天命。」遂後,新朝代寫自己的歷史,當然要強調自己的十全十美。 “天”讓我上來,給我“天命”,這說明我從一開始就是對的,就是道德的。歷史記錄是很重要的。中共的深層意識裡有這種傳統概念。

然後,在二十世紀中葉,又加上了一個列寧主義,意思是類似的。在前蘇聯和東歐的列寧政權裡,共產黨是不能有任何錯誤的。 「黨」是完美無瑕的。個別黨員可能會犯錯。毛澤東說史達林是70%正確,30%錯誤的。鄧小平說毛澤東的歷史功過也是七三開。但“黨”,作為抽象概念,永遠是百分之百正確的。這條「真理」不是衡量出來的結果,是從原先的定義來的。說黨有毛病牽涉到定義問題,也就是說合法性問題,而這是致命問題。

一般人批評黨的記錄,黨有黨的辦法,能夠壓制。但是像李銳這種人提出異議來,問題難辦得多,危險極了。李銳的黨內經驗是很高級的。 1958年當過毛澤東的秘書,八十年代初擔任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 (組織部是最關緊要的黨部。)並且,中共也很看重入黨資歷。 李銳1937年就入黨,習近平1953 年才出生。因此李的言辭無法小看,只好掩蓋。

1959年毛澤東的「大躍進」政策引發了世界史上餓死人最多的飢荒,李銳提出意見,說這是人為的大災難,不是黨所說的「自然災害」。 1989年看到六、四屠殺,李銳的日記裡寫「Black weekend」而不是中共所謂的「平息反革命暴亂」。這麼權威的聲音顛覆「官方黨史,」在中共聽來是非常危險的,是值得花大錢掩蓋的。

承諾保存,斯坦福需維護學術機構可信度

斯坦福的理由呢?何必那麼破費?美國大學圖書館常常珍惜他們的“稀有書籍收藏”,這一點跟藝術博物館有點像。真東西比任何複製品寶貴多了。巴黎的羅浮宮,就算能製造極為好的蒙娜麗莎的複製品,也絕對不會小看原作。

但還有兩個很重要的理由。一個是斯坦福圖書館的信用問題。已經接受了人家的寶貴資料,已經答應了人家會好好保存,要是轉過身把資料送到一個可能會把它燒毀了的人的手裡,怎麼說得過去呢?李銳本來選擇斯坦福捐他的資料是因為斯坦福已經收藏過其他的跟中國歷史有關的寶貴資料,包括蔣介石的日記。斯坦福以前都守過承諾,這次不能例外。好名聲要保護。

第二個重要理由是要保護學術的可信度。中共的起訴要求斯坦福還原件,沒有說不能留抄本。有人問:學者做研究,為什麼副本不夠?的確,對學者來說,副本(影印本,不是數位化本)是足以做頂流的研究的。但設想:要是原料搬回北京了,而在斯坦福有一位歷史學家根據影印本做出了一篇文章,發表之後,北京要是大罵,說「你這是造謠,事實根本不是你說的那一套。嚴肅的學者不會受騙,但一般人,包括絕大部分的中國老百姓,會的。

這種擔心不是很牽強的,中共給了我們許多實質的先例。毛時代英雄雷鋒的「日記」改過幾次? (雷過世以後都被改過。)毛主席夫人江青1976年夏天是「最最」紅的人,同年十一月以後是最黑的「四人幫」之一。關於江青的歷史記載呢?所有與毛澤東的合照相片,在任何公開場合出現,就得把江青塗掉。掃清。外人說掃江扭曲了歷史,那,抱歉,你外人有問題,原件在我們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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