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荷蘭海牙國際仲裁庭將對菲律賓就南中國海爭議訴中國一案進行裁決的日子的臨近,南中國海仲裁案再次成為各界的焦點。預計,裁決會對中國不利。雖然中國學者認為,中國不接受、不參與南中國海仲裁“有理有據”,但是,也有學者指出,正是中國的不參與給中國造成了損失。
自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就中菲兩國之間有關南中國海爭議向中國發出《仲裁通知》、啟動強制仲裁程序以來,中國政府一再聲明,中國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提起的仲裁。但是,隨著裁決結果的即將出台,一些人指出,中國可能因為不參與而造成了損失。
英國中央蘭開夏大學法學院國際法教授鄒克淵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因為不參與仲裁,中國一開始就失去了選定立場比較中立的,甚至對自己友好的仲裁員的機會,而不得不讓別人來選定。
鄒克淵說﹕“ 這樣一來仲裁庭的組成本身就對中國很不利,至少可以這樣認為。從這一點來說,中國這樣的一個機會就給了別人。第二,中國不參與關於仲裁程序的制定,現場的辯論這一切都沒有了。這是這些方面的後果。”
雖然仲裁庭的結果還沒有出台,但是輿論認為,結果一定是對菲律賓有利,中國堅守的九段線的合法性也就岌岌可危。
鄒克淵對南中國海問題的論述被菲律賓首席律師保羅雷切勒在實體審議時引用。鄒克淵承認,在這個問題上中國政府有兩難,因為一旦參與,中國等於默認這個案子並不涉及主權和海洋劃界。中國一直聲稱這個案子涉及主權和海洋劃界。
英國皇家國際事務研究所的法學項目助理研究員威姆穆勒也曾發表文章說,中國不僅失去了一個建立自己的話語體系的機會,另外因為中國的缺席,菲律賓還可以對中國進行外交和媒體上的攻擊,把自己描述成遵紀守法的小國,敢於對抗大國的霸凌。
他說,中國不參與,可能擔心要提交中國宣稱對南中國海有爭議島嶼擁有主權的具體證據,而且中國對‘九段線’內海域擁有‘歷史性權利’的宣稱在現代國際法上確實面臨一些挑戰,特別是‘九段線’存在的證據可能還握在台灣的手中。另外,因為擔心存在反中國的偏見,中國對是否有能力通過國際爭端解決機制捍衛自己的利益感到不安。
中國官方的中國南海研究院助理研究員葉強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 中國政府不接受、不參與南中國海仲裁案的立場,是基於菲律賓單方面啟動仲裁程序違背了公約規定的提起國際仲裁的規定。
葉強說﹕“菲律賓提起仲裁程序的非法性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是菲律賓濫用權利,違背公約規定的提起仲裁的很多項前提條件,還有很多項國際法原則。第二個原因是仲裁庭非法擴張了管轄權, 沒有去審查爭端的主題事項,主題事項的實質問題, 損害了中方在2006年根據公約298條做出的聲明的權利。”
2015年10月29日,國際仲裁庭做出了關於管轄權和可受理性問題的裁決,認定法庭的裁決對菲律賓的15項訴求中的7個事項具有管轄權 ,主要是要求仲裁庭裁定斯卡伯勒淺灘(即中國所說的黃岩島)以及中國所控的其他島礁不能享有領海或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權利,以及中方非法干擾菲律賓享有的海洋權利。
對菲律賓的另外八項訴求是否具備管轄權,將與實體問題一並審理。這八項訴求包括要求仲裁庭裁定中國主張的‘歷史性權利’缺乏法律依據、南中國海九段線不符合《公約》、以及中國在斯普拉特利群島即中國所說的南沙群島部分島礁附近的活動違反《公約》。
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吳士存在裁決公佈後認為,國際海洋法仲裁庭的這一決定,不僅有失公允,也可能進一步激化業已存在的南中國海緊張局勢。
他在給日本《外交官》雜誌撰寫的一篇文章中寫道:‘仲裁庭的現有裁決罔顧基本事實,背離《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法理原則,毫無中立、公正可言,儼然成為菲方無理訴求的最佳辯護人和利益代言人。特別是仲裁庭關於管轄權的裁決出現了一邊倒、幾乎照單全收支持菲方訴求的結果,對中方在《立場文件》中表達的翔實、合理的法律主張,卻刻意迴避和恣意歪曲,此舉既有失公正,更無助於爭議解決。’
在本案的五位仲裁員中,有四位都是由時任國際海洋法法庭日本籍庭長的柳井俊二指定的。吳士存說,柳井俊二指定的仲裁員的公正性令人懷疑。
他寫到:‘作為來自與中國存在領土爭端和海洋劃界爭議國家的日本,這位日籍庭長指定仲裁員的公正性不能不讓人產生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