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西北部的一座中資礦場,早在近三年前就遭專家質疑恐釀礦災,但時至今日環評爭議仍未解。觀察人士說,礦場設施仍有倒塌風險、雅加達至今也不願公開開採工作協議,迫使當地民眾與倡議團體近日重申停工訴求,並前往中國駐印尼使館抗議。
學者指出,在看似中印雙方不樂見礦場關閉的情況下,北京可藉機化解外界對中企在海內外建設“雙重標準”疑慮,極力提高在當地的環保標準,除了有助擴大未來與印尼的經貿合作,甚至可能改善國際形象。
在印尼北蘇門答臘省達尹里縣(Dairi Regency)居民訴諸國際,具有中資背景的印尼達尹裡礦業公司(PT Dairi Prima Mineral,DPM)在當地修建的鋅礦場設施恐引致命災難屆滿3年之際,印尼媒體“Wahana News” 9月4日發佈達尹里縣民眾委任律師及拒絕採礦聯合祕書處的聯合聲明表示,當地人對近期印尼能源與礦產資源部(ESDM,簡稱能礦部)訴諸法律挑戰,持續拒絕對外公開相關採礦工作文件的舉動“表示失望”,認為有關部門“更傾向擁護企業利益”。
達尹里縣民眾指控,DPM持續“忽視數十萬達尹里居民的權益”,因為位於印尼北蘇門答臘省棉蘭市的社區法律服務機構、也是達尹里縣居民的法律代表“BAKUMSU”執行董事東加姆·邦加比(Tongam Panggabean)對美國之音透露,DPM目前尚未取得新的執照,依照法規,當地開採作業應無限期停工,但礦場門禁森嚴,就連居民都無法靠近,政府也並未派人監察。
因此, DPM是否合規自律,外界不得而知。這也顯示,當地居民近年嚴正拒絕DPM開採礦產的訴求,至今仍未獲政府正視。
礦場仍存致命風險
早於1998年,DPM就獲得在達尹里縣預定礦場位址的開採特許權、並於2005年獲得環境許可證。然而,2019年,DPM重新規劃礦場設施中的尾礦壩,也就是用來處理礦石廢料的大壩的位址,因此印尼環境與林業部(KLHK,簡稱環林部)要求DPM重新申請新的環境許可證。DPM也於同年向環林部提出修訂版的環境影響評估,不過至今仍未獲得批准。換句話說,目前DPM任何的開採活動,均屬違法。
即便DPM重提環評報告,但國際專家早於數年前示警,礦場設施改址恐對當地帶來極大災害風險。位於美國猶他州西班牙福克市的水文和地球物理學家史蒂文·埃默曼(Steven H. Emerman),對美國之音重申他的擔憂。
埃默曼說:“(礦場)最嚴重的風險將是尾礦壩發生災難性破壞的風險。由於在大壩下坡不到 1000 米的地方有許多房屋和宗教場所,潰壩可能導致數百人死亡。第二個最嚴重的風險是從尾礦設施和廢石堆中排出‘酸礦排水’(Acid Mine Drainage)的可能性,這種‘酸礦排水’可能會影響水生生物和社區供水。重要的是,這些風險將永久持續下去,並不會隨著礦場的關閉而終結。”
針對埃默曼等土木及水利專家對礦場的災害評估,當地居民於2019年向印尼中央信息委員會(KIP,簡稱信委會)提出請求,要求印尼能礦部披露關於與DPM的工作合約訊息,以便釐清礦場可能帶來的潛在風險。
然而,能礦部至今仍不願揭露合約詳細資訊。
中方盼礦場速重啟
綜合印尼媒體報導,能礦部認為,公開與DPM的工作合約,恐損及DPM的商業利益。也因此,能礦部隨後對信委會說,其應公開與DPM的工作合約的決定表示反對,就此對行政法院提出訴訟,並在今年7月敗訴後,再上訴至最高法院,並提出撤銷信委會判決的請求。
不過,“BAKUMSU”執行董事東加姆對美國之音表示,公開工作合約實屬必要,他說:“(達尹里縣)社區想知道的是合約對(礦產)項目的實際描述,因為他們關心項目對周圍居民的環境和社會影響。”8月19日,達尹里縣居民也向最高法院提出反對撤銷信委會判決的請求,雙方對簿公堂,官司仍持續纏鬥中。
對此,位於南台灣高雄的文藻外語大學東南亞學系副教授兼主任林文斌分析,印尼目前正處大興基礎建設以拉抬經濟增長的階段,若輕易公佈合資公司工作合約,恐讓外商卻步,這可能是雅加達政府不願輕易公佈DPM合約的著眼點;而對DPM大股東中方來說,則考量曠日廢時的俄羅斯與烏克蘭戰爭,已導致工業金屬供應大亂,因此並不希望環評打亂礦場復工腳步。
合資公司DPM的51%股份來自中國國企“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旗下的“中國有色金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49%股權則來自印尼煤礦巨擘“Bumi資源”(Bumi Resources)的子公司“Bumi資源礦物公司”(Bumi Resources Minerals)。DPM規劃在達尹里縣進行包含鋅、鉛、銀礦石等礦產商業開採,外界估計,開採特區鋅儲量約佔全球5%。
林文斌告訴美國之音:“(印尼)政府的國營企業跟外國公司來做合資投資,通通都要把所有的東西都公開的話,(可能)的談判。另外中國方來講,最近因為俄烏戰爭的原因,全世界的有色金屬礦產,大家都在爭奪,像這個地方所要開採的主要是鉛跟鋅,這兩個(是)很重要的工業原物料,它(們)可以做很多的加工。最近電動車蓬勃發展,那這(兩種礦物)又是在電動車電池裡面很重要成分,所以開發重啟(礦場),對中國來講是勢在必行。”
中國建設“雙重標準”?
“BAKUMSU”執行董事東加姆則說,除了未公開的工作合約,民眾更關切的是,DPM新的環境許可證是否將被核發。
東加姆說:“我們可以假設,政府可能考慮對此項目進行‘緩解行動’,也就是政府將核發執照,但會附加條件,使(DPM)公司能持續經營(礦場)。但我們不願此事發生。(當地)社區不想要DPM獲得任何執照,因為這家公司已威脅到居民的生計、社會和環境層面。”
印尼達尹里縣民眾於2019年除了對國內有關當局反映礦場問題,也對世界銀行轄下的國際國際金融公司(IFC)投訴,主因為IFC於2015年以3億美元參股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而後者又曾向DPM的大股東有色股份、及其母公司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提供貸款。也就是說,若DPM未遵守IFC規定,IFC必須出面解決問題。
世銀內設的監督機構合規顧問/監察員辦公室(CAO)於今年7月6日發佈的最新調查,與國際專家的看法一致,指出礦場確實存在“高度風險”。CAO說,礦場預定地處於活躍地震帶上、經常出現高降雨量,可以說在此任何地點設置尾礦壩,幾乎都難以避免憾事發生。
不過,CAO報告說,DPM已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結束金融業務往來,因此CAO決定不啟動合規調查。CAO也直指,中色股份深入參與了DPM營運管理,除了是礦場工程總承包商,也實際負責建設工作。
DPM中國股東對礦場建設品質責無旁貸,但水文和地球物理學家埃默曼指出,中色股份預定在達尹里縣礦場內距離村莊幾百米距離的範圍內設立尾礦壩的做法,其實在中國並不符合法規,且此案並非首例。
埃默曼說:“在中國,社區 1000 米範圍內不能建造尾礦壩、尾礦壩高度不能超過200米。(中資)這種(雙重標準)情況在拉丁美洲有許多案例。比如在厄瓜多爾,由科裏安特(EcuaCorriente)經營的米拉多(Mirador)礦場,該公司是中國國企銅陵有色金屬集團和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米拉多礦場的銅達伊米(Tundayme)尾礦壩建成後將有260米高,成全球第二高的尾礦壩,然而正如我所說,這種高度在中國是違法的。”
針對達尹里縣礦場設施可能造成的環境風險,美國之音試圖聯繫DPM及有色股份請求置評,但雙方均未回應。
專家:中方環境評估若從嚴有助於解決爭議
位於印尼西爪哇省勿加泗市的印尼總統大學國際關係學系助理教授賴劍文(Harryanto Aryodiguno)表示,中資在中國及印尼的“雙重標準”,其實是凸顯印尼法規基礎落後於外國,也顯示雅加達政府無法在開發礦產及保護環境中取得平衡,並極度仰賴中國等外資技術。
賴劍文告訴美國之音:“印尼的法律基礎沒有那麼強,所以比如說(在)外國違法,但是不見得在印尼是違法。如果今天中國沒有開發這個礦場,(將)永遠開發不了,因為印尼自己沒有動機來去開發,它都依靠外國的技術,所以現在它不給中國(開發),它也可能給別的國家。中央政府一直強調,目前為止印尼還需要他們(中國)的技術人員,所以政府一直鼓勵印尼當地人趕快學中國人的技術,才不會(在未來)太依賴中國。”
儘管印尼政府、DPM甚至北京都看似不願禁止礦場開採,但獲得國際機構背書的達尹里縣居民仍未放棄訴求。
2022年8月24日,居民與“BAKUMSU”等倡議團體兵分三地前往達尹里縣政府辦公室、中國駐棉蘭總領事館及位於雅加達的中國駐印尼大使館前抗議,要求政府撤銷DPM開採執照,並遞交CAO調查報告及陳情信給中國駐印尼大使館,表示DPM在當地內經營礦場,家園恐遇毀滅性災難。
不過,“BAKUMSU”執行董事東加姆說,中國駐印尼大使館並未針對居民訴求做出回應。至截稿前,中國駐棉蘭總領事館及駐印尼大使館也未回應美國之音的置評請求。
對此,文藻外語大學的林文斌表示,在礦場爭議未解之際,中國其實可化危機為轉機,藉此與印尼商議新的環保標準,不僅有助於擴大中國在印尼推動的一帶一路等經貿合作,也有助改善目前僵局,甚至提升國際形象。
林文斌說:“中國想要做好開發中國家的領導榜樣的話,它必須要更加提升自己的標準。中國政府近幾年來在環保技術、避免防治汙染這方面,技術也是大幅增進。如果印尼政府能夠鼓勵它國內的環保企業,跟中國的公司,國營也好私營也好,另外再成立類似像合資公司,在開礦產業做環境影響評估、以及廢水排放的規劃,這反而是擴大中國跟印尼之間的合作關係,而不只是在純粹的開礦,還(能)包含環保技術的引進規劃等等,這不是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