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媒引述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星期五發表的公告報道,前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由最高檢察院偵查終結,並且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而第一分院在4月3日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起訴書指控周永康在擔任中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副總經理、四川省委書記、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長、國務委員和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社會影響惡劣,情節特別嚴重;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現年72歲的周永康是習近平主持的反腐運動中落馬的最大官員,也是49年以來因腐敗被查處的最高級官員,令多年來“刑不上常委”的慣例被打破。
周永康去年7月被拘留近8個月後,被中共立案審查,同年12月被開除黨籍並且正式逮捕。
周永康被外界視為權力極大的負責安全事務的“安全沙皇”,曾強力推動胡溫時代的維穩政策。他落馬前後,已有一批與他關係密切並且涉案的省部級高官被調查或起訴。
有分析認為,雖然中共官媒稱周永康案顯示了中共反腐決心,但也被普遍視為是中共黨內高層派系鬥爭之一,而指控周永康“涉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可以使到部分庭審需要閉門進行,避免涉及高層內鬥的情況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