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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駁回一地兩檢司法覆核 關注組指基本法是輸家


香港一地兩檢司法覆核3名申請人(右起)梁國雄、呂智恆、郭卓堅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香港一地兩檢司法覆核3名申請人(右起)梁國雄、呂智恆、郭卓堅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香港法院駁回一地兩檢司法覆核 關注組指基本法是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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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連接中國的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今年9月底通車,香港政府6月底正式將爭議不斷的西九高鐵站《一地兩檢條例》刊憲成為法例,受到多名人士,包括兩名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梁頌恆入稟司法覆核,認為一地兩檢條例違憲。高等法院星期四就多宗司法覆核頒下判詞,認為一地兩檢條例合憲,駁回所有司法覆核。梁國雄認為,判決是香港法治進一步倒退,表明會上訴。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對判決表示失望,認為輸的是《基本法》對香港人法律上的保障。

香港法律界與民主派質疑一地兩檢違憲

由建制派議員主導的立法會,今年6月14日晚在一片爭議聲中,三讀通過香港政府提出的《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將西九龍高鐵站地庫超過10萬平方米的範圍,劃為中國口岸區,全面實施中國法律。

香港政府去年7月底公佈西九一地兩檢方案之後,一直受到法律界以及民主派的質疑,主要是認為方案違反《基本法》有關中國全國性法律不會在香港實施的條文,亦擔心先例一開會令一國兩制崩潰,影響香港的國際地位。

香港政府6月22日正式將西九《一地兩檢條例》刊憲成為法例,相繼受到5名人士,包括兩名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梁頌恆、社工呂智恆、有“長洲覆核王”稱號的退休人士郭卓堅,以及新民主同盟成員古俊軒,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認為一地兩檢條例違憲,要求法院頒佈條例無效。由於古俊軒在開審後退出訴訟,同案變為4宗司法覆核。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星期四(12月13日)就4宗司法覆核頒下判詞,認為一地兩檢條例合憲,並無違反《基本法》,駁回所有司法覆核,裁定所有申請人敗訴。

主審法官指人大常委有權頒發“決定”監督《基本法》

判詞表示,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透過頒發“決定”監督《基本法》;如果單單只為方便,不足以將違反《基本法》的安排合理化;不過,撇開是否合法合憲的爭議,要決定一地兩檢安排是否被《基本法》所禁止,一地兩檢有利於香港整體利益這個事實,亦應納入考慮之列。

判詞重申,在法官的位置而言,作為原審,難以討論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在香港法律地位的效力問題,但法官引用“梁麗幗訴政務司司長“一案,該案主審法官認為,香港法院無權裁定中國人大的“831決定”,因此香港法院並無司法管轄權,認為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適用於香港法律。

不過,法官周家明在判詞的最後部分表示,他自己的裁決並不是指,在香港劃出一部分地區執行中國法律,可以在香港特區內其他地方重複運作。法官重申,一地兩檢的安排合憲,是因為有史無前例的口岸工程,而每一項安排的法律性,需要就其事實及影響作出裁定。

梁國雄﹕中國釋法進入新階段

申請人之一、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法庭外接受傳媒訪問表示,法官承認一地兩檢的司法覆核”有可爭拗”之處,但最後法官認為所有申請人都”拗輸”了,主要原因是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有釋法的效力,所以一定要參考。

香港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香港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梁國雄表示,判詞承認今次一地兩檢的安排的確有爭議,將香港的司法管核權給了中國,但法官只是表示”可一不可再”,不能常常這樣做。梁國雄又認為,法官的判詞令解釋《基本法》又進入一個新階段。

梁國雄說:“以前(中國)人大釋法,好像DQ我(取消議員資格)都是講明釋第104條(基本法),現在人大就是說總之符合(基本法),所以如果我們的法院是要去揣摩人大常委釋法,即使這個釋法是不合符中國憲法、不合符《基本法》,很籠統的,我們法院的法官、周家明法官就好像”掌櫃”那樣。”

香港民主派考慮上訴終審法院

梁國雄形容,本案的法官周家明好像中藥店的”掌櫃”那樣,而中國人大的決定就像中醫師”龍飛鳳舞”的處方,周家明將一般香港人看不明白的”人大處方”,幫香港人”執藥”,並解釋這服藥不會錯,因為醫師不會錯。梁國雄認為,本案令香港的法治進一步後退。

梁國雄說:“我覺得法治是進一步後退,因為以前的人大釋法是釋一條法、講到明,是要清清楚楚講,現在就釋”一堆法”,就說總言之是合符《基本法》,如果我們的法院等而下之要去揣摩人大常委這一班、我們都不知道他們住哪裡,是甚麼人的人去做的決定的時候,那麼香港的法治就像我剛剛說的那樣,好像水、你喜歡裝入樽就是樽,你喜歡裝入碗就是碗。”

梁國雄表明一定會上訴,他亦希望香港的司法界拿出尊嚴,去解釋今次的案件。

他說:“我們不是怕輸,我們是要公道。如果香港的法官能夠在普通法的世界裡面,解釋到這件事情,即是一個行政機關是可以隨時去解釋法律,解釋《基本法》之後,即使是不知道說甚麼都會解釋到的,香港的法院是要用揣摩上意的方法去令到人大常委的東西變成”聖旨”,我覺得這個不是法治。”

陳淑莊﹕ 判決破壞基本法對香港人的法律保障

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對判決表示失望,認為輸的是《基本法》對香港人法律上的保障。

她說:“其實判決無論贏輸,到最後都是《基本法》對我們的保障都會有影響,為何我會這樣說呢﹖如果今次你見到(申請人)輸了,但就算申請人贏了,政府都很可能會去釋法,去尋求(中國)人大常委再次就著香港的事務去釋法,這件事亦是對香港法治上最大的破壞。所以無論贏輸,其實對我們香港來說這個《基本法》的保障都是輸了。”

陳淑莊表示,法官在判詞有一個最重要的邏輯,就是因為《基本法》裡面沒有指明一地兩檢是違法、不可以做,所以就可以做,她擔心根據這個邏輯會變成很多事情都可以在香港做,因為一本《基本法》是無可能包括所有香港在《基本法》訂立之後,所有的狀況。

陳淑莊表示,法官試圖在判詞上解釋,不會令到一地兩檢在香港其他地方發生,因為要看個別個案而定,但是她擔心壞的先例一開,日後有更多類似情況發生,只要發生《基本法》沒有列明的情況,都可以透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再要求香港落實。

陳淑莊說:“因為今次其實法官在判詞裡面有交待,可以令到過程更快、更方便,都是他一個考慮之列,都是一個考慮的因素,這件事我相信如果可以令到大家過關更快捷的,都會是一個考慮的理由的話,我相信以後很多關口都可能會實施更快捷的安排。”

陳淑莊表示,《基本法》第158條提及的中國人大釋法,是本身有一條法律,再去尋求中國人大釋法,但是今次實施一地兩檢的安排是反過來,是未有一地兩檢草案之前,已經先找中國全國人大常委”釋定法”,影響法庭決定,甚至可以指揮香港的立法會,就人大常委的決定去訂立法例,對香港的兩大基石,即是司法制度及立法機關都影響深遠,她希望國際社會關注。

陳淑莊說:“最重要的就是《基本法》對我們的保障很可能已經會愈來愈褪色,但是我希望無論是香港人以及國際社會,要繼續關注香港每一項的措施,特別是就著一國兩制是否能夠成功在香港落實,這個希望大家會繼續關注。”

梁頌恆﹕判決影響外國對“一國兩制”的觀感

申請人之一、“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頌恆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判詞的邏輯相當粗疏,包括《基本法》無提及不可以設立中國口岸區;《基本法》不可以只是看字面意思,條文只是想落實一國兩制,法官認為設立中國口岸區不會破壞一國兩制;1990年訂立《基本法》時都沒有想過會設立中國口岸區,因此法官認為不可以將《基本法》的條文看得”太死”。

梁頌恆表示,質疑判詞認為《基本法》無講過不可以做的事,是否就是可以做呢﹖

梁頌恆說:“我舉一個比喻,《基本法》無講過不可以搞獨立公投,法庭是不是說我可以搞獨立公投呢﹖我想法庭不會是這個意思,你見到這個邏輯的粗疏的位置就是在這裡。它也不能完全講明(中國)內地口岸區而已,但裡面的執法權力、受甚麼法例去監管以及保護,這些概念就從中拉走。因為《基本法》的條文就是針對這些東西,即是(中國)內地部門、政府機關是不可以在香港做任何執法等等。”

梁頌恆表示,目前香港在國際上仍然有獨特的地位,例如享有有別於中國的獨立關稅區的待遇,他認為如果按照本案的判詞的邏輯,有朝一日香港或者中國政府可以宣佈整個香港都變成中國口岸區,因為《基本法》無講過不可以,他認為對國際社會如何看一國兩制的落實是一個很大的打擊。

他說:“判詞當然是英文版,去到一些其他(國家)的政府去看,我想是一個很大的打擊,即是對一國兩制是一個很大的打擊,我亦看不到為何國際社會要對我們的法制有信心。”

梁頌恆表示,還未跟法律團隊討論是否上訴,如果律師團隊願意,他表示”奉陪到底”。對於法官判決他需要支付答辯人之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訟費,梁頌恆表示,輸了官司就要承擔訟費,在他提出訴訟時已經計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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