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實施超過一年,香港外國記者會上星期五公佈一項調查顯示,84%受訪記者表示,感到工作環境不斷惡化,尤其他們的消息源不願意被引用,亦不願意討論敏感議題。調查亦顯示,近5成受訪者表示正考慮或已計劃離開香港。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表示,國安法實施後有新聞工作者被檢控,他認為某些方面香港的新聞工作環境可能比中國大陸更差,擔心《基本法》對新聞自由的保障不夠全面。有學者分析,香港過去是東亞地區的新聞資訊中心,國安法實施後近5成受訪記者考慮離開香港,反映香港的國際地位失色。
1943年在中國大陸重慶成立的香港外國記者會(The 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Hong Kong,簡稱FCC),1949年中共建政後,FCC遷移到香港,是駐香港外籍記者和本地記者的重要交流平台,經常舉辦專業講座和午餐會,並邀請世界各地政商界人士發表演講。
FCC調查:84%受訪者指國安法下工作環境惡化
去年6月底,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制訂《港區國安法》,並且蹺過香港本地立法程序,透過《基本法》附件三直接引入香港實施,至今超過一年。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外國記者會首次進行有關香港新聞自由的問卷調查,在8月下旬至10月下旬,向該會記者會員發放問卷,總共收回99份,佔總問卷約25%。其中70位受訪者來自外地傳媒,29名受訪者來自香港本地傳媒。
外國記者會上星期五(11月5日)公佈調查結果顯示,84%受訪記者表示,國安法實施後感到工作環境不斷惡化,尤其他們的消息源不願意被引用,亦不願意討論敏感議題。
記協主席指FCC調查結果並不令人意外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外國記者會的調查結果並不令人感到意外,尤其在國安法執行的過程當中,確實有香港的新聞工作者受到牽連,甚至被還柙不獲保釋,他認為當局難以說服外界,在香港從事新聞工作,在國安法實施前後工作環境完全無分別。
陳朗昇說:“即是國安法它的出現,當然有它的原因,它的執行亦都有它的原因,但是很現實的就是在國安法執行的過程裡面,確實一些新聞工作者是有受到一些牽連,而我們從法院、我們親自去聽的一些(保釋聆訊)裡面,這個都是一個很重要的過程來的,就是法院在我們聽的一些保釋申請裡面,當然內容我們不能講,但是我們是會見到是涉及一些就是新聞工作者的工作,即是你(政府)很難說服別人,告訴別人你做新聞工作者,今時今日是完全同國安法(實施)之前、之後,是沒有分別的,所以我想這個(FCC有關香港新聞自由調查)其實不是一個很讓人意外的結果。”
香港蘋果日報多名前編採人員被控國安法
有26年歷史、經常批評政府的香港《蘋果日報》,在國安法實施後兩度被警方國安處大搜查,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去年12月被還柙,至今不准保釋。
香港保安局今年6月首次引用國安法凍結《蘋果日報》營運資金,並且拘捕多名高層編採人員,迫使該報在6月底停止運作,6名前高層編採人員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副社長陳沛敏、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以及另一名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在《蘋果日報》停刊期間先後被警方拘捕,同樣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他們全部被還柙不准保釋,連同黎智英將於12月28日再提訊。
記者問及,多名前《蘋果日報》編採高層被控涉嫌勾結外國勢力的國安法罪名,最高刑期可達10年甚至終身監禁,是否反映國安法對新聞工作者構成的壓力相當嚴重。
陳朗昇表示,不能夠忽視案件的獨特性,因為《蘋果日報》停刊前,一直被北京以及建制派人士針對,他認為無論如何有關《蘋果日報》的案件必然會引起外界關注,而且相關案件是非常嚴重的指控,確實會令外界感到憂慮。
陳朗昇說:“確實你說得對的,他們(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編採人員)被牽涉的那些案件,都是這麼嚴重的時候,其實令人是會有擔心。正如剛剛說的,在保釋聆訊裡面,聽到那個過程,首先在控罪書沒有寫得很清楚,犯了那一些事情、做了那些事情令他們會跌落這個(國安法)指控裡面,但是去到保釋聆訊的時候,就有講到一些涉及他們日常的工作,這樣就真的會令人有這個擔心。”
香港新聞工作環境某方面或比大陸更差
外國記者會的調查發現,接近50%的受訪者表示,不清楚國安法的“紅線”在哪裡,又認為官方對於“敏感議題”的定義不斷會變化,新聞工作者在香港的行事要愈來愈緊慎,是否反映香港的新聞工作環境愈來愈大陸化﹖將來在香港從事新聞工作,是否可能比中國大陸更令人擔心﹖
陳朗昇回應表示,某些方面香港的新聞工作環境可能比中國大陸更差,尤其前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多次發生警方向在場採訪的記者,施放催淚彈以及胡椒噴霧等,這些情況在中國大陸都未有出現。不過陳朗昇認為,目前香港的傳媒未至於要被官方“統一口徑”。
陳朗昇說:“(中國)內地最令人吃驚的,即是譬如有些問題它很敏感的,它一說不准用、大家一定要用(官方)新華社稿件,這個是(中國)內地最差的情況。但是(中國)內地對記者那個粗暴程度肯定比香港沒那麼誇張,即是你在大陸最誇張都是見到那些國安、國保去‘推推撞撞’,打一下‘拳頭交’(打架)而已,但是香港用子彈,雖然不是致命的子彈打記者,催淚彈、胡椒噴霧、即是用工具的,即是香港已經‘進步’過大陸的了。所以看看你在那個位置去看,香港與大陸之間那個分野,如果用(報道)內容上面,當然未見到那種‘一槌定音’,要任部用新華社(稿件)那種情況,亦都未見到說不准民營辦報。”
基本法對新聞自由保障不夠全面
陳朗昇表示,雖然香港仍然有民營辦報,但是不受北京駐港機構中聯辦操控的報紙寥寥可數,他又認為北京最終是想將香港變成其他中國大陸一樣的城市,擔心《基本法》第27條對新聞自由的保障不夠全面,因為當中沒有具體內容及案例可以依循。
陳朗昇說:“《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及頒布之後,那時候的中國是一個相對開明的時代,亦都因為要令到香港可以成功回歸,它(中共)的承諾包括《基本法》27條新聞自由這個承諾,是歷史上面在中國罕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沒有新聞自由的,但是香港是有的。但是可惜隨著六四事件之後,(中國)政治氣氛又再收緊了很多、很多、很多,保守了很多、很多、很多,而新聞自由這塊在法律上寫出來的4個字,其實亦都沒有任何下面的下層建築,或者下層的實質內容是賦予了,即是沒案例、法例是保證有新聞自由,所以其實是很脆弱的,當官方一(旦)收窄的時候,大家就完全沒辦法可以做到些甚麼。”
失去新聞自由將影響香港國際地位
記者問及,外國記者會的調查發現,接近50%的受訪者表示,正考慮或已計劃離開香港,反映外媒記者對香港的前景無信心,對香港會帶來甚麼影響﹖
陳朗昇表示,香港在上世紀初已經成為國際上一個重要的資訊中心,很多國際通訊社、外國傳媒在香港設立總部、派常駐記者,他擔心這個情況發生改變,會令國際上對香港一國兩制及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失去信心。
陳朗昇說:“其實一國兩制也好、香港的地位都好,其實都是需要人家認同的,即是不是說我覺得香港很好、很自由就已經足夠,你那個國際地位是需要國際間的認可的。所以如果這種轉變的話,對香港那個國際地位、國際金融中心、國際城市的地位,其實有沒有一種影響在那裡﹖我絕對覺得是有的,但是如果你要香港好像以往那樣,都還是一個國際資訊中心、國際金融中心、國際的大都會那樣,新聞自由是必須要捍衛的。”
記協主席憂北京對外國勢力定義”奇特”
香港外國記者會上星期五早上公佈,有關國安法對新聞自由影響的調查結果之後,相隔4小時左右,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聲明批評外國記者會,警告FCC立即停止以新聞自由為名詆毀香港法治,公署發言人對有關問卷調查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並批評報告肆意攻擊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新聞自由。
陳朗昇表示,過去北京對於有關香港實施國安法的批評,都會有措詞強硬的回應,他認為這次由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聲明批評FCC,令人關注北京的思維仍然是覺得,凡是有”外國”兩個字的組織,都是“外國勢力”干預香港。
陳朗昇說:“見到是很可惜,北京的思維都還是覺得,有‘外國’兩個字的就是‘外國勢力’了。即是覺得FCC後面那些人就是‘外國勢力’來的,是‘外國干預’來的,其實大家見到就很明顯不是了。外國的傳媒與外國的政府的關係,就已經不是中方理解的關係了,即是你不會覺得《金融時報》是代表到英國政府,Bloomberg(美國彭博新聞)會代表美國政府觀點的,反之其實這些傳媒更加有時候因著那個編採的需要,或者商業其他的理由;其實反而在政治上面一向都不是那麼進取的,但是(中國)外交部就覺得外國記者會就是‘外國勢力’了,由外交部去發表聲明,這個反而是你會見到大家、反而是我們社會或者令整個傳媒界見到,中方對於外國、對於傳媒那個理解,依然是很‘奇特’吧。”
學者指香港國際地位失色
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香港過去是東亞地區的新聞資訊中心,國安法實施後近5成受訪記者考慮離開香港,反映香港的國際地位失色。
鍾劍華說:“現在你(北京)搞到香港的情況很不正常,很不正常底下,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角色正在減退。早前已經有很多國際的投資大行,甚至一些基金經理都離開了香港,這個趨勢都很清楚了已經,中環很多頂級的商廈都換了人已經,接下來事實上有些國際機構都走了,即是(國際)特赦組織都走了,我相信接下來就再加上現在面對的採訪困難、工作困難,亦都結合香港的情況已經跟以前不同了,變相沒那麼重要了,所以我相信有個別傳媒將它們的資源調去別的地方,甚至迴避了一些香港難以清晰地可以界定到的風險,它們將部份的人力抽走,轉移去台灣、日本、新加坡做總部,或者做一個主要基地,這個趨勢都是很難挽回。”
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香港外國記者會背棄職業操守,炮製毫無代表性和公信力的“報告”,抹黑香港新聞自由,發言人又表示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凌駕法律之上的新聞自由,外國媒體記者在香港特區從事新聞工作,必須嚴格遵守中國和香港特區法律,自覺接受法律監督。
2018年,香港外國記者會邀請主張香港獨立的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出席演講而受到北京譴責。邀請陳浩天出席演講的時任FCC副主席馬凱,同年10月被香港政府拒絕延續工作簽證,變相被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