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中國事務主任索菲理查森說,“人權律師在警方拘留期間受到酷刑,這不僅是對當事人的侵犯,也是對法律職業的侵犯。如果不對這一事件進行調查,不處罰施行酷刑的人,政府所說的法治就是空洞的口號。”
3月20日,人權律師唐繼田、江天勇、王城和張俊傑到黑龍江省建三江“法制教育中心”去看望關押在那里的法輪功學員。他們沒有獲准進入這個中心,只好先到旅館住下。
但是,人權觀察說,第二天一些沒有透露身份的人闖入他們的旅館房間,把他們強行帶上一輛沒有標識的汽車押走。這些律師說,他們認為這些人是警察。
這些律師被帶到大興派出所。他們獲釋後說,警察打張俊傑耳光,用瓶子打他,並且將他推倒在地,另外三位律師被反手吊了起來。
他們說,警察踢打他們的胸部、頭部、背部和腿,還威脅其中一位律師說,要把他“挖個坑埋了”。
人權觀察說,張俊傑被拘留5天獲釋後﹐被一家醫院診斷為腰椎三處骨折。
中國是禁止酷刑國際公約的簽約國,中國政府近來也採取措施禁止酷刑,並且宣稱要取消法外拘留中心,即大眾所說的“黑監獄”。但是,警察折磨在押人員仍然是普遍現象,而且,折磨政治異議人士和維權人士似乎是政治上正確的舉動,無人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