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香港警務處處長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1月26日表示,港府一直依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間諜活動,未來對基本法23條有關國家安全進行本地立法時,會引入有關間諜的條例。
鄧炳強星期二在由中共操控產生的立法會大會上接受“質詢”時表示,現行的《官方機密條例》多年前訂立,有關間諜的定義比較狹隘,只涵蓋一些接近禁地、製作對敵人有用或對敵人有利的官方資料,不足以應對現今復雜的間諜行為及風險。
鄧炳強表示,保安局正積極與律政司研究,就進行基本法23條立法時,會就間諜問題加強立法,完善《官方機密條例》,應對自2019年以來所見到及可能發生的風險。
鄧炳強還說,希望爭取在本屆政府完結前展開諮詢工作,並爭取在下半年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路透社報導說,一些外交官、法律學者和活動人士表示,基本法第23條立法將極大程度上擴展香港國安法的廣度和深度。
從2019年6月起的長達半年多的時間裡,香港爆發了以反引渡中國大陸的修例為觸發點的全民反送中民主運動。2020年6月底,中共操控的全國人大強行推動香港國安法,其中納入23條部分規定,涉及分裂國家、勾結境外勢力、顛覆政權和恐怖主義等概念寬泛的“犯罪”行為,其餘留待港府自行立法。北京和特首林鄭月娥都稱國安法有必要,因為香港長期以來無法通過基本法第23條有關國家安全的本地法律。
但國安法生效後,港府利用此法針對民主派和異議人士進行廣泛的迫害,消除社會上包括溫和的不同聲音,拘捕和起訴了150多位民主人士和新聞記者等,包括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等親民主傳媒因政府凍結資金和打壓,無法運作被迫停刊。一些政治人物被迫逃離香港,大批香港居民無奈下移民。
國安法的實施封殺了不同意見,剝奪了香港基本法保障的港人的自由權利,從根本上顛覆了香港一國兩制的基本製度。許多西方國家為此對香港和中國大陸實施廣泛制裁。
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港府2003年曾提出草案就這條條文立法。時任特首董建華提出修訂香港法律中不同條文,加入條文將推翻中國政府、叛國、偷取官方機密等行為刑事化,並定出相應罰則,以符合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但立法過程引起巨大爭議。
在國安法強壓下被迫解散的香港“民間人權陣線”,2003年7月1日以“反對23條立法”為題發起遊行,約50萬市民參加,是香港主權移交後最大規模的抗議遊行。
當時社會的許多討論,主要是關注立法會損害香港市民的言論自由,認為立法會把中國大陸“國家安全”的概念引進香港,政府可以隨意引用這個法律取締任何民間組織。最後首董建華宣布撤回草案。
今年1月12日,特首林鄭月娥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職能,不能再拖,保安局局長已全力投入相關工作。當局稍早前提出要在本屆政府任內,希望在6月前,提出立法的大框架供社會討論。不過,她個人認為要在本屆政府任內三讀通過條例有難度。
據台灣中央社報導,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年10月接受中共在港喉舌文匯報專訪時曾說,當局計劃在下屆立法會會期內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並研究在立法中加入間諜罪。
他在訪問中說,香港國安法所列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主要針對“代理人”,但對真正的外國間諜“沒有怎麼涵蓋到”。
他稱,修例(逃犯條例)風波發生至今,很多證據顯示香港存在間諜活動,而美國中央情報局日前更宣布成立“中國任務中心”,加強收集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