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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議員譴責焚燒可蘭經


針對佛羅里達州一位基督教牧師公開焚燒可蘭經﹐來自民主和共和兩黨的議員一致表示強烈譴責。

上個月﹐名叫瓊斯的牧師公開焚燒了伊斯蘭教的聖經可蘭經。這件事在阿富汗引起了大規模抗議﹐並造成很多人員的傷亡。奧巴馬總統對焚燒可蘭經的行為表示了譴責﹐他同時也譴責了由此而引發的暴力行為。

星期天﹐來自美國民主和共和兩黨的議員都在接受電視採訪時﹐對焚燒可蘭經事件以及事後在阿富汗發生的暴力﹐進行了譴責。

*里德﹕錯誤的宗教極端行為*

參議院多數黨領袖﹑民主黨參議員里德(Harry Reid)在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電視節目上說﹕“任何形式的宗教極端都是錯誤的﹐由此而引發的所有的這些死亡事件﹐不用說﹐也都是錯誤的。我對(瓊斯)這個人焚燒可蘭經的作法﹐感到非常﹑非常地失望﹔我認為﹐人們應當知道﹐打著宗教的旗號做的一些事﹐其後果是甚麼。”

與此同時﹐來自伊利諾伊州的民主黨參議員理查德‧德賓(Richard Durbin)在美國全國廣播公司的電視節目上﹐呼籲美國民眾在行使言論自由這一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的時候﹐能夠同時抱有負責任的態度。

*德賓﹕牧師有公民責任*

德賓參議員說﹕“我知道我們憲法的第一修正案的內容﹐說的是美國公民所享有的言論﹑集會﹑結社的自由。但是﹐我想指出的是﹐這位牧師﹐他為了自己出名﹐不惜讓我們駐外的士兵和其他無辜人士面臨生命的危險。作為一位美國公民﹐這位牧師現時有責任協助我們部隊人員處於安全的境地。”

美國憲法保障幾乎所有非暴力形式的言論自由﹔甚至包括讓很多人感到反感的行為﹐也都在憲法的保護之下﹔基於這種情況﹐一些對少數族裔公開表示憤恨的團體﹐也能夠舉辦遊行等其他公開活動。美國最高法院屢次重申﹐人們有焚燒美國國旗的權利。前不久﹐最高法院受理個案﹐討論一個基督教極端分支是否有權在陣亡將士的追悼會上﹐公開進行謾罵。最高法院最後的裁決是﹐他們可以這麼做。一些專門研究憲法的學者說﹐捍衛各種形式的言論自由﹐同時也是為了捍衛宗教自由。

不過﹐來自美國南卡羅來納州的共和黨參議員林塞‧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星期天在接受哥倫比亞廣播公司電視採訪的時候指出﹐在一個自由社會裡﹐人們在擁有權利的同時﹐也應該擁有責任。

*格雷厄姆: 希望法律限制*

格雷厄姆參議員說﹕“要是能夠找到甚麼辦法﹐讓這些人為他們的所作所為在法律上承擔起責任﹐就好了。言論自由固然是非常好的事﹐但是﹐我們目前處在戰爭階段。回想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那時候﹐要是說甚麼話能夠為敵人雪中送炭的話﹐那我們也是有限制的。焚燒可蘭經是一件極壞的事﹐但是也不能夠因為這個就殺人﹐就像焚燒[聖經]不對﹐但是也不能因此而舉刀殺人一樣。”

佛羅里達的基督教牧師瓊斯表示﹐伊斯蘭教一定要對恐怖主義行徑負責﹐他說﹐他的行為是為了表達自己的這種信念。

在美國﹐一些人認為﹐對付瓊斯的最好的辦法﹐就是別理他。來自伊利諾伊州的民主黨參議員理查德‧德賓說﹕“這個傢伙﹐他就是要找事吸引公眾的注意力。要是我們大家繼續關注他的所作所為的話﹐那他還會繼續這麼做下去。”

瓊斯最早是去年9-11事件一周年的時候﹐說要焚燒可蘭經。之後他表示不會這麼做了﹔但是他說要保留焚燒可蘭經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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