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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跨黨派、重量級美國聯邦眾議員9月15日共同提出了“台灣旅行法”決議案,要求美國行政部門製定解除台美所有層級官員互訪限制的政策,包括允許台灣高階官員入境美國,並可在國務院與五角大樓等行政部門會見美國官方人士。
這份由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夏伯特、泰德坡和民主黨籍的捨爾曼提出的決議案強調,自1979年開始,實行了37年的台灣關係法是美台關係的基石,同時也是維持西太平洋地區安全、和平、穩定的重要因素。
這三位眾議員皆為美國國會眾議院台灣連線的成員。來自加州的民主黨籍眾議員舍爾曼同時還是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亞太小組首席民主黨人。
“台灣旅行法”條文提到,美國對待台灣如同實際的主權獨立國家,美國內閣成員和其他高層官員對一個國家的訪問,被視為是美國與該國之間關係廣度和深度的指標。不過,由於美國對高階官員訪台自行加以限制,造成美台雙邊關係缺乏溝通。因此,美國現在應該要解決這個問題,美國政策應該鼓勵美國和台灣之間所有層級官員的互訪。
來自俄亥俄州的夏伯特眾議員長期在各項議題上支持台灣。夏伯特星期四發佈新聞稿表示,“我一直覺得限制台灣高層官員的訪問既有侮辱性又有不利作用上的。這些限制都是我們自己強加在自己身上的。我一再的重申,這些政策毫無道理,應該改變。我也堅信美國政府應該鼓勵與台灣民選總統直接對話。在外交上,面對面的會談是確保關係穩定的重要部分。”
“台灣旅行法”內容指出,美國政策應該:1.在展現適當尊重的情況下,允許台灣高層官員入境美國及其使館和領事館;2.允許所有台美高層官員在美國行政部門會面,包括國務院和五角大樓;3.允許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其他台灣機構在美國舉行正式活動,包括國會成員、聯邦、各州與地方政府官員以及台灣高層官員的參與,確保這些活動不受美國政府或其他外國勢力的阻礙。
對此,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會長陳正義表示,“台灣與美國是享有共同價值與利益的盟友。若參訪不再受限,兩個民主國家的友誼、聯繫、及互助合作的模式將更為堅韌。”
這項法案需要經過參眾兩院通過,經過美國總統簽署後才能成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