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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協助維護勞工權益而於去年12月被捕的三位廣東勞工非政府組織活動人士,9月26日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一審判刑。廣東勞工NGO案目前仍有一位至今不肯妥協的主要人士在押。
廣州當局星期一判處廣州市番禺打工族服務部主任、勞工權益活動人士曾飛洋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而已被“取保候審”的服務部員工朱小梅和前工作人員湯建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據報導,星期一庭審過程中,法庭附近拉起警戒線,大批警察攔截過路人士,一些國家的領事館人權官員被警察圍堵。廣東一些勞工人士被監控、喝茶、警告或跟蹤,禁止前往法院。
2015年12月3日,廣州市番禺區公安先後對“番禺打工族服務部”主任曾飛洋、工作人員朱小梅,以及曾在“番禺打工族服務部”工作過的彭家勇、鄧小明、陳輝海和湯建等人,採取強制措施,並對曾飛洋、朱小梅、彭家勇、鄧小明等,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
此外,專注外來打工者工傷維權服務的佛山市第一家勞工NGO“南飛雁”的創辦人何曉波,也同一天被拘捕,今年4月7日被“取保候審”。
目前,曾作為工人首席談判代表參與勞工維權活動的孟被另案處理,仍被關押在看守所。據報導,孟8月中因“各種原因”解除對辯護律師的委托,而他承認是受到官方壓力。外界擔心他在獄中繼續受到嚴苛對待。
廣東多位勞工NGO活動人士被拘捕,引發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和報導,尤其是國際人權組織批評中國當局打壓為底層勞工爭取合法正當權益的活動人士,要求無條件釋放他們。
有分析表示,在珠三角地區企業倒閉成風,勞工權益日益受到侵害,致使勞資關係越發緊張之際,當局希望通過打壓勞工非政府組織和活動人士,控制並降低底層勞工的維權行動。勞工人士相信,當局關押曾飛洋等人,是要擊潰維護勞工權益的非政府組織,切斷它們與海外的聯繫,並報復這些勞工活動人士。而包括新華社在內的官媒曾大篇幅報導,指控番禺打工族服務部主任曾飛洋接受境外資助,插手勞資糾紛,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今年7月突然遭到解聘的曾飛洋的代理律師陳進學星期二對美國之音表示,這幾位勞工權益活動人士應當是沒有罪的,他們從事的維權活動沒有擾亂社會秩序,更沒有觸犯任何刑法。
陳進學:“他們當然應該是無罪的,因為他們並沒有觸犯刑法,不构成這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都是合法地幫工人維權,不構成這個罪名。判緩刑的話是可以回家的,但是曾飛洋最終還是沒有回家,還是被有關部門控制當中。”
記者:“那他們這個緩刑也等於有一把利劍懸在他們頭上吧,未來?”
陳進學:“這個是的,當然是的,因為他們隨時可以收監的,只要他們再有所行動呀,那麼他們隨後可以將他們收監。”
今年8月遭到孟解聘的代理律師覃臣壽星期二對美國之音表示,據他所知,孟在看守所里一直沒有認罪,這是當局將他的案件與其他人分開的原因。
他說:“從孟的角度上來談,應該是給孟一個示範,就是說,你如果認罪,你就可以從輕,可以有限度地獲得自由。如果是不認罪,你只能是繼續呆在看守所,或者是繼續遭受這種折磨。”
陳進學律師表示,廣東勞工NGO案目前剩下孟,如果他堅持不認罪,當局可能會強行判刑,甚至加重刑期。
陳進學:“孟應該現在還是沒有認罪的,所以現在就把它(案件)拆開審理,就是先判下來了給孟看的嘛,這三個人都認罪了,而且判緩刑,那孟你就看著辦。”
記者:“那如果他還繼續拒絕妥協,會會?”
陳進學:“他拒絕妥協,有可能是會重判,有可能會被判實刑。”
新華社在廣東勞工NGO案庭審當天報導稱,被告人家屬、市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代表、職工代表以及部分境內外傳媒記者旁聽庭審。3名被告均當庭認罪悔罪,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新華社稱,曾飛洋表示自己接受了一些敵視中國的境外組織的培訓和資助,按照他們的要求煽動組織工人以极端方式維權,把事情鬧大,制造影響。在這個過程中,得到了境外的大量錢財,還被封為所謂的“工運之星”,私欲極度膨脹,對給家人帶來的巨大傷害表示深深的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