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專家對黎智英案證人據報受酷刑“深感擔憂” 要求中方調查

運載黎智英的囚車到達法院)(資料照片)

一名聯合國專家已經去信中國當局,對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的《國安法》案件中的一名證人李宇軒據報受虐待表示深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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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專家對黎智英案證人據報受酷刑“深感擔憂” 要求中方調查

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愛德華茲(Alice Jill Edwards)在星期三發出的新聞稿指,據稱一名關鍵的控方證人於2020年至2021年在中國大陸深圳監獄被拘留期間遭受酷刑。

她說:“我深感擔憂的是,預計即將提出、針對黎智英的證據可能是通過酷刑或其他非法待遇獲得的。在任何證據被納入目前的訴訟程序之前,必須立即調查這些指控。”

該新聞稿指出,中國已批准生效的《禁止酷刑公約》第 15 條指出,“在任何訴訟程序中,不得援引任何業經確定系以酷刑取得的口供為證據,但這類口供可用作被控施用酷刑者刑求逼供的證據。”

中國大陸使用酷刑有充分記錄

新聞稿又指,使用酷刑和其他脅迫手段,包括使用俗稱“老虎椅”的固定約束椅逼供,在中國大陸已經有充分記錄。

愛德華茲說:“在任何訴訟中絕對禁止依賴透過酷刑或其他虐待獲得的證據是一項基本保護。我已敦促中國政府調查這些說法。我還提醒中國有責任調查所有酷刑指控、起訴或引渡嫌疑人、懲罰責任人並向受害者提供補救。”

新聞稿補充指,黎智英數十年來致力於香港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民主。她說,黎智英被指控煽動罪和《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勢力罪,而這些指控與他就《國安法》對香港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負面影響所發表的公開聲明有關。

黎智英面臨終身監禁。在1月22日,包括愛德華茲的幾位聯合國專家呼籲香港當局撤銷對黎智英的所有指控,並立即釋放他。

國際傳媒報道後續引發聯合國專家回應

12名曾經參與2019年香港抗爭運動的人在2020年8月嘗試乘快艇偷渡到台灣,被中國海警截獲,當中包括李宇軒。

《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上月報道,成為黎智英案控方證人的李宇軒被截獲後,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時遭受酷刑。報道引述知情人士指,在審問期間,警衛威脅他們若不公開偷渡細節,就會將他們送到新疆;七個消息人士指李宇軒的囚室經常傳出尖叫聲。

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在本月初指,已經向聯合國酷刑專家提出申訴,稱李宇軒的證供不應該被使用。

帶領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赫(Caoilfhionn Gallagher)說,感謝特別報告員如此迅速地處理這個異常緊迫的問題,以及感謝《華盛頓郵報》記者就這個令人深感擔憂的問題引起公眾的關注。

她說:“令人遺憾的是,有可信證據表明,黎智英審訊中的一名關鍵控方證人遭受了酷刑、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而且他的供詞是被迫作出的。中國和香港當局迄今尚未調查這些問題。”

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董事沙巴(Mark Sabah)表示,在被迫下作出針對黎智英的證供不應該被接納。

他說:“中國當局不惜一切代價證明黎智英有罪,無論付出什麼代價、無論用甚麼方式,這樣做是可恥的。現在完全在中共控制下的香港當局和法院都無法阻止這些不光彩的行為發生,而他們同時仍在拼命地試圖讓世界相信香港是一個正常的經商場所。事實並非如此。黎智英的審訊暴露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