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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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傳媒大亨、民主派人士黎智英被控一項詐騙罪,星期四(2020年12月3日)在法院提堂,並被裁定押後至明年4月再審。他申請保釋,但被法官拒絕。
身為壹傳媒集團創辦人的黎智英和集團另外兩位高層人士被控違反了一項辦公大樓的租契協議,導致租約對方蒙受損失。兩位高層人士獲得了法官准許保釋。
黎智英的辯護律師說,比此案嚴重很多的經濟案件被告通常都能獲得保釋,法官沒有充足理由不准許黎智英保釋。
觀察人士普遍認為, 現年73歲的黎智英未能獲得保釋進一步表明他在很大程度上正受到政治檢控,而不是單純的經濟詐騙指控。
北京6月30日在香港強推國家安全法。不久,黎智英今年8月在家中被捕,被指控與外國串通危害中國的國家安全。此前,他與另外14名活動人士在同一時期被逮捕,罪名是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會,並慫恿其他人參與那些集會。
一天前,香港一間法院判處著名活動人士黃之鋒和另外兩人有期徒刑,罪名同樣是參與和慫恿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會。
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強烈譴責中共政權在香港強推國家安全法,並敦促北京和香港當局確保香港人的基本權利,包括集會的自由。
北京稱,香港事務是中國的內政,外國無權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