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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等被控“詐騙罪”週四出庭聆訊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假釋期間星期三抵達香港警署報到。 (2020年12月2日)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假釋期間星期三抵達香港警署報到。 (2020年12月2日)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等3人星期三(12月2日)在保釋期間返回警署報到,但被落案起訴“欺詐罪”,並被通宵扣留。預計,他們星期四將到西九龍法院出庭聆訊。同案的還包括壹傳媒集團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

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稱,對3人的定罪最高可能被判14年監禁。

香港警方國安處8月10日以“涉嫌違反國安法”,“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等罪名,高調上門拘捕71歲的黎智英、他兩個兒子以及多名壹傳媒高層,並派出近200名警員搜查壹傳媒大樓,帶走多箱證物。

同日被逮捕的人中還有民間組織“香港故事”的成員李宇軒、前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前香港眾志常委周庭等。他們分別涉嫌“洗黑錢”及“勾結境外勢力或煽惑分裂罪”等。

黎智英等10人後來被獲准保釋。不過,李宇軒因涉嫌“非法越境”,8月23日在據報乘坐快艇前往台灣的途中被中國海警截獲,目前被關在深圳鹽田看守所等待開庭。周庭12月2日被香港法庭判處10個月監禁,一同被判刑的還有香港眾志的前秘書長黃之鋒和前主席林朗彥,罪名是煽動和參與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未得到當局批准的集會。

美聯社報導,香港警方8月10以“涉嫌違反國安法”等政治罪名拘捕的黎智英等壹傳媒高層,這次他們被控的罪名卻是“涉嫌詐騙”,警方沒有做出解釋。

北京當局為了懲治香港去年6月開始的反送中運動,今年6月底在香港強推“港版國安法”。這部所謂的“法律”實際上給香港人加上了“四宗罪”,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蘋果日報今年7月1日在頭版發文批評這項法律,稱“港版國安法”是對香港自治的致命一擊。

西方國家指責“港版國安法”藉機鎮壓持不同政見人士,多國相繼終止或暫停了一些跟香港簽訂的雙邊引渡協議。對此中國指令香港取消了和這些國家的引渡協議和司法互助協議。另外,美國還對包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內的多名香港高官進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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