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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派領軍性人物、壹傳媒主席黎智英上週被控“詐騙”遭收押候審,原定12月15日申請保釋。但週五突遭加控“港版國安法”下“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後,案件12月12日在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拒絕黎智英的保釋申請,同意控方要求將黎智英押至明年4月16日再審,等候警方收集證據。
據港媒報道,控方對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的相關指控,包括他接受多家海外媒體訪問、與外國官員會面、推特帖文,甚至是推特帳號追踪者,涉案日期從去年6月至今年12月。而黎智英曾在一篇評論中提及的“國安惡法條文比我們最壞的預期還要壞,離去的人將會更多”言論,都包括在案情之中。
黎智英是“港版國安法”下首名被控告“勾結境外勢力”罪名的人,也是香港當局依據國安法起訴的第4位港人。
黎智英週六被提堂時,遭警方用鐵鍊纏腰鎖手、動用甲級重犯的“鐵甲威龍”囚車押送至法院,法院外有大批警員戒備,所有進入法庭的人,包括記者都要過嚴格的安檢。大批支持黎智英的人士到場,高喊聲援口號。現場也有少數親中人士指罵黎智英“罪有應得”。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香港時間週六上午發推表示,香港的國安法是“對正義的嘲弄”。黎智英唯一的“罪行”就是講出有關中共的極權和恐懼自由的真相。蓬佩奧呼籲放棄對黎智英的指控,立即釋放他。
美國副總統彭斯同時也發推表示,今天對黎智英的指控,是對“全球熱愛自由人民的侮辱”。彭斯讚揚黎智英是一位“英雄”,稱繼續受到他民主立場的激勵。香港警方12月11日給73歲的黎智英增加一條違反“國安法”的罪名,稱這位民主派活動人士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如果這個罪名被指定法官認定成立,黎智英有可能被判終身監禁。
“港版國安法”今年6月30日晚11點生效,包括了4項定義寬泛的罪名:煽動分裂國家罪、顛覆政權罪、從事恐怖活動罪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按照相關規定,最嚴重者可判終身監禁。
西方國家和人權團體認為這項法律是專門針對香港民主黨派和異議人士的,目的是壓制反對派的聲音,改變了香港“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基本政治制度。
黎智英的助手馬克·西蒙(Mark Simon)對路透社說,“(警方的)目的就是把黎智英控制起來,讓他徹底閉嘴。”
今年8月,香港警方出動兩百多名警察突擊搜查了黎智英創辦的蘋果日報大樓,逮捕了包括黎智英在內的多名公司高管和他的兩個兒子。兩日後,黎智英獲得保釋。
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道,黎智英在當時被捕時曾經表示,當局逮捕他是一個“象徵性動作”,就是為了展示國安法是“有牙齒的”。黎智英還說,“總是要付出代價的。我對民主奮鬥了這麼多年”,他還要繼續努力,因為“沒有自由就沒有一切”。
12月早些時候,黎智英因“欺詐罪”被警方起訴收押。
目前還不清楚警方和控方是因為什麼具體行為認定他違反了國安法。這項法律明確規定,不具有追溯效力。港媒稱,目前已有20多人因“違反國安法”而被捕。
週五,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對被當局認定是“港獨”組織的“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的案件進行了審理,裁定今年19歲的鍾翰林“侮辱國旗”和“非法集會”罪名成立。法庭將於12月29日宣布判決結果。
黎智英案件受到國際高度關注,他在12月8日獲得無國界新聞自由獎,當時他呼籲媒體要繼續為香港發聲。
黎智英多次訪問美國,會見過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等美國官員。他呼籲美國支持香港的民主運動,並因此被北京列為“亂港四人幫”之首。其他3人是香港大律師李柱銘,前香港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和香港立法會前議員何俊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