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與黃之鋒及林朗彥,上星期三因去年6-21包圍警察總部案,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被判入獄,其中沒有犯罪紀錄的周庭被判監10個月,她當日向裁判官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絕,星期三在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申請,再次被法官拒絕,需要返回監獄繼續服刑。有支持者替周庭感到不值,認為港府對年輕人的打擊太厲害,香港前景沒有希望,鼓勵年輕人離開。有學者分析,周庭被拒保釋背後可能有政治考慮。下面請聽美國之音特約記者湯惠芸從香港發來的報道。
2012年參與反國教運動投身社會運動的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與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前主席林朗彥,因涉及去年反送中運動6-21包圍警察總部案,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上星期三(12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即時入獄7至13個半月,不准緩刑。
周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其中沒有犯罪紀錄的周庭被判監10個月,她當日向裁判官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絕,翌日(12月3日)在監獄度過24歲生日。
周庭透過代表律師星期三(12月9日) 在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申請,再次被法官拒絕,需要返回監獄繼續服刑。
負責審理的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表示,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周庭的上訴沒有合理或極高的成功機會,她亦不認為服刑等候上訴會造成不公允,因此拒絕有關申請,並將擇日頒布書面裁決理由。
律政司一方在法庭上表示,香港法例上未經批准集結與非法集結原意一致,亦沒有提及未經批准集結,一定要涉及暴力或破壞社會安寧。
律政司認為,本案是最嚴重的未經批准集結案,雖然當日沒有造成任何人身或財產損害,但高峰時參與人數多達9,000人,由於人群聚集風險大,一切情況都有可能一觸即發,並且引伸出堵路和投擲雞蛋等行為,認為要有偏向阻嚇性的刑罰。律政司表示,監禁10個月的判刑合適,又認為周庭沒有上訴成功的機會。
周庭指未能適應獄中生活身體欠佳
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與譚俊傑大律師代表周庭提出申請保釋時表示,周庭在6-21包圍警總事件中行為溫和平靜,沒有使用任何武力,也沒有使用揚聲器,亦沒有煽動他人使用暴力,例如破壞警總外牆或擲雞蛋等,不過,代表律師不否認周庭當時從旁協助黃之鋒,舉起擴音器、高呼口號、舉起紙牌等。
代表律師又認為,原審裁判官王詩麗判刑時沒有考慮周庭的年紀及背景,而且她沒有刑事定罪紀錄,裁判官理應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考慮社會服務令或緩刑是否合適判刑。
周庭在保釋申請被拒絕後透過律師表示,對未能保釋感到失望和遺憾,透露她自己目前未能完全適應獄中生活,因此身體狀況不太好,她又希望香港人繼續關注其他在囚人士和”手足”(抗爭者)。
支持者對周庭未能保釋感到不值
一批支持者在法庭外聲援周庭,63歲的香港市民李太太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對周庭保釋申請被拒絕感到不值。
李太太說:“很替周庭不值,因為她年紀很少,說真的,這場仗幾時會完呢﹖這場抗爭。”
李太太又表示,香港政府對年輕人的打擊太厲害,去年至今已經拘捕超過1萬人,當中包括大批年輕人,她認為香港的前景沒有希望,鼓勵年輕人離開。
李太太說:“所以我都鼓勵那些年輕人,不如能走就走,不要留在香港,因為你留在香港都沒書諗了,不如去外國讀(書)更好,去外國生活一下,香港不適宜一些年輕人在香港,因為政府打擊那些年輕人太厲害了,它(政府)就是想害死那些年輕人,沒甚麼的,你看看去年(至今)拘捕了超過1萬人,不論由十幾歲到70幾歲它(警察)都照拘捕,好像今年你沒有抗爭者了,就回去拘捕(今年)7月1日之前那些,你為甚麼要搞這些東西呢﹖”
希望用行動支持周庭
20多歲的醫護人員陳小姐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她認為周庭、黃之鋒及林朗彥的判刑太重,對於周庭被拒保釋是意料之內,不過,行動上仍然希望出來支持周庭。
陳小姐說:“其實說真的,都意料之內的,因為她(周庭)本身都判得很重,即是我覺得他們3個的刑期,以及他們犯的罪行其實是不合理的,所以其實都預(料)到不能保釋,不過,行動上都很想來支持(周庭)。”
陳小姐表示,2012年反國教運動以來,前學民思潮成員周庭、黃之鋒及林朗彥在香港社會運動一直擔任重要的角色,她亦是反國教運動的時候開始參與社運,她認為今年6月30日深夜國安法實施之後,當局的打壓令香港人的言論自由受到很大限制,不過,陳小姐表示,香港人去年開始已經懂得Be Water(靈活應變),相信社運的方式會不斷轉化,她不認為目前香港處於社運低潮。
陳小姐說:“我覺得因為這些打壓是令到我們可能很多東西都不可以講,或者很多事情都不能做,即是例如像你說的集會或者示威,不過,我相信香港人我們本身其中一個優點就是我們可以變化很多,我相信我們可以逆流而上,好像去年一直說的‘Be Water’ (靈活應變),我就覺得我們可以做到這件事情。”
日本傳媒及政界關注周庭被判入獄
由於周庭日文流利,經常利用社交媒體例如Twitter向日本發聲,多家日本傳媒上星期三(12月2日)開始關注周庭被判入獄的消息,日本經濟新聞報導,雖然周庭、黃之鋒等人被認定參與煽動及違法集會等行為,是在港區國安法今年7月實施之前發生,但香港法院透過嚴懲知名民運人士,有可能讓寒蟬效應在社會發酵。
報導引述日本共產黨委員長志位和夫說,香港法院上星期三(12月2日)判處民主運動人士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入獄,這是強行實施港區國安法下的新鎮壓措施,他要對中國領導核心表達強烈抗議,並強烈要求立即停止在香港的野蠻鎮壓。
學者指周庭保釋被拒或有政治考慮
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前助理教授、時事評論員黃偉國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周庭所犯的控罪不算嚴重,他認為這次高等法院拒絕周庭保釋申請,與最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還柙一樣,背後可能有政治考慮。
黃偉國說:“你比較其他其實可能無論是那個控罪本身,比較起其他控罪的嚴重性,其實都是因為政府管治的腐敗而導致,所以我認為不讓她(周庭)保釋,背後都是想顯示出,其實可能在司法體系內,某部份司法人員,其實是用一個政治立場,或者甚至以政府的政治主軸,作為處理這些即是周庭,或者甚至是其他一些,我想叫做‘政治犯’,即是一些更加嚴苛,更加苛刻的一個安排。”
預料國際制裁與報復政治犯互相拉扯
繼上星期三周庭、黃之鋒及林朗彥被判入獄後,上星期四(12月3日)73歲的黎智英亦因為蘋果日報大樓涉及的租務問題,被控欺詐罪,被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拒絕保釋申請,需要還押至明年4月16日再提訊,事件引起國際社會高度關注。
黃偉國分析,港府引用國安法等方式嚴刑峻法對付知名的政治人物,希望對國際社會產生阻嚇作用,他預計短期內會持續出現香港當局對政治犯報復,以及國際社會對中共及港府實施制裁,互相拉扯的局面。
黃偉國說:“譬如現在你會見到可能歐盟都開始是針對人權,或者甚至歐洲針對某些侵犯人權的國家,或者政治人物,是開始有一些具體、實質的一些行動、制裁,馬格尼茨基一個形式的懲罰,來針對(香港)特區政府,或者同中共有關的官員,所以可能在接下來的日子裡面,其實可能是一個對政治犯報復,以及對中共、特區政府的制裁本身,在一個這樣的狀況之下,大家互相去拉扯,這樣一個情況。”
歐盟檢視港區國安法通過人權法案
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博雷利(Josep Borrell)星期一(12月7日)主持歐盟外交事務委員會會議,歐盟成員國外長將討論多項議題,包括香港問題。歐盟27個成員國的外長同日通過歐盟版《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侵犯人權的外國人、實體及機構。
會前文件提及,歐盟外交委事務員會成員將檢視《港區國安法》的執行情況,以及對人權、自由及營商環境的影響,另有歐盟的回應。歐盟成員國7月28日曾經同意,達成一系列措施回應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包括中止與香港的引渡協議、實施出口管制,以及允許香港人在歐洲學習及工作等。
歐盟通過的《馬格尼茨基法案》,將對受制裁人士實施旅遊禁令,亦凍結目標個人及實體的資產。歐盟理事會將根據成員國或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的建議,制訂、審查及修改制裁名單,又表示這反映推動及保護人權,仍然是歐盟對外行動的基礎及優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