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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欺詐罪被羈押的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警方加控國安法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是國安法實施以來,第一個被控以有關罪名的人士,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終身監禁,也有可能被 “送中”受審。案件星期六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負責審理的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到明年4月16日,與黎智英涉及的另一宗欺詐案合併提訊,並再次拒絕黎智英保釋申請。
去年多次參與反送中運動遊行集會的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年2月28日起,4次被警方拘捕,兩次涉及參與去年反送中運動,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一次涉及參與今年六四31周年維園六四燭光集會,涉嫌非法集結。
黎智英被加控勾結罪 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檢控
最轟動的是今年8月10日約200名警員高調搜查蘋果日報大樓,以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 “勾結外國勢力”,以及串謀欺詐,拘捕黎智英、他兩名兒子、4名壹傳媒高層,以及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前學民思潮成員周庭、李宗澤3名社運人士。
73歲的黎智英上星期三(12月2日)就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到警署報到,被警方通宵扣查,並落案起訴一項欺詐罪,上星期四(12月3日)提堂,案件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審理,拒絕黎智英保釋申請,需要在荔枝角收押所羈押接近5個月到明年4月16日再提訊。
這是黎智英首次被拒絕保釋,需要羈押候審,事隔一星期,星期五(12月11日) 被警方加控《港區國安法》第29條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是國安法今年6月30深夜實施後,第一個被控以有關罪名的人士,案件星期六(12月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繼續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審理,引起各界關注,多名民主派人士到庭旁聽。
案件押後到明年4月中黎智英不准保釋
根據控方案情,黎智英被控於今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4)條。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檢查,將會就黎智英的社交網站Twitter帳戶搜證,包括檢視超過1千段訊息和留言,以及相關的視像訪問。
控方表示,本案控罪嚴重,加上黎智英屬於在法庭擔保期間犯案,因此反對黎智英保釋外出。控方又表示,黎智英在今本年5月18日就其他案件首次上庭後獲法庭擔保,期間再涉嫌干犯了3宗案件,包括參與維園六四未經批准集結及本案。
辯方反對控方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認為控方已掌握所有證據,撰寫了一份長達17頁的控方案情,辯方不明白控方何以需要如此長時間調查,提出申請將本案押後1個月。控方反駁表示,基於現實考慮,為免一再押後,確保完成調查,認為連同黎智英涉及的另一宗欺詐案押後至明年4月16日較為恰當。
法官蘇惠德最後決定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下午再提訊,黎智英不准保釋,期間需要繼續在荔枝角收押所羈押。
學者批案件是赤裸裸政治迫害
根據港區國安法,黎智英被控告的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香港特區政府或中國作制裁、封鎖或採取敵對行動屬犯罪,可判3至10年有期徒刑,罪行重大者可判10年以上或終身監禁。按國安法第55條,在特定情况下,例如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况,案件可以 “送中”轉交中國內地法院審理。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授、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他認為今次黎智英被國安法起訴,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也反應國安法之下的嚴刑峻法,不能夠體現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
鍾劍華說:“我認為這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黎智英做過甚麼勾結外國勢力呢﹖根本國家安全法就是由當權者用一些很隨意以及抵觸所有人權、言論自由的一些說法去指控一些人,作出一些嚴重的指控,跟著就判重刑。嚴格來說,國安法本身就是一種政治打壓工具,並不是一條追求社會公義,或者體現法治的條例。”
質疑是報復美國制裁中國官員
鍾劍華表示,《港區國安法》實施之後受到國際上普遍的負面批評,而美國星期一(12月7日)宣佈,就香港問題對14名通過《港區國安法》有關的中國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之後,警方星期五公佈以國安法的勾結外國勢力罪起訴黎智英,他認為可能是一種報復。
學者質疑是政治犯人質外交
英國因應港區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為港人推出BNO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 移民計劃後,英國內政大臣彭黛玲(Priti Patel)、保守黨倫敦市長參選人Shaun Bailey,星期三(12月9日)首次在倫敦與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送中12港人李宇軒的妹妹等人會面。
彭黛玲會後表明,英國將與香港人站在一起,以及兌現保護港人自由的承諾。羅冠聰表示,BNO計劃對逐漸失去自由的香港人來說意義重大,香港人感謝英國政府在關鍵時刻提供BNO計劃,令部份港人免於政治打壓。他感謝英國內政大臣制定政策的努力,形容進行了具建設性的對話。
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前助理教授、時事評論員黃偉國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在彭黛玲與羅冠聰等人會面後,香港警方星期五公佈以國安法加控黎智英,他認為是一種政治犯,甚至是人質外交。
黃偉國說:“我相信現在基本上已經形成了一種 “人質外交”,或者叫做 “政治犯外交”,就是說當英、美,甚至其他國家陸續制裁中共或者是林鄭政權的時候,當局就可能會抓一些泛民人士、前立法會泛民議員,或者甚至用經濟犯罪的原因去凍結戶口,作為一種懲罰性措施。所以我預期公民社會、民間社會、前泛民議員,甚至連泛民區議員都可能會成為被針對的目標。”
黃偉國表示,由於黎智英是國際上較有知名度的香港傳媒人物,他認為這宗案件會受到國際關注,香港可能會成為國際政治角力的地方,產生很多不明朗因素。
英美歐盟關注黎智英被國安法檢控
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引起國際關注。美國副總統彭斯在Twitter帖文表示,“今天對黎智英的指控,就等於侮辱世界各地熱愛自由的人。黎智英是一位英雄,我一直對他堅持爭取民主以及香港人應獲保障的權利而鼓舞。”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Twitter帖文表示,香港國安法蔑視司法,黎智英唯一的 “罪行”是說出中共獨裁主義和懼怕自由的真相。所有指控應該立即撤銷,並立即釋放他。
英國首相約翰遜的發言人表示,英國政府高度關注事件,認為香港政權以法律手段控告包括黎智英等支持民主的人。
歐盟對外事務部亞太區總監古納維在Twitter表示,黎智英被控國安法罪名,是香港公民社會及民主派聲音另一次 “令人關注”的發展。
中國外交部及港府反對外國干預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回應表示,中國沒有以國家安全為由打壓自由,她又批評個別國家濫用國家安全名義打壓中國人員、機構和企業。
對於有海外政界發表要求撤控及釋放黎智英的言論,香港律政司發言人星期六重申,所有檢控工作都是嚴格按照法律進行,任何人都不應干涉或企圖干涉獨立的檢控決定。檢控決定是基於所有可接納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分析後而作出。
香港律政司發言人表示,由於相關案件的司法程序尚在進行中,任何人都不適宜對案件作進一步評論。對於有另一司法管轄區的高層官員公開要求撤銷控罪及立即釋放被告感到驚訝。發言人又表示,這些行徑除了不尊重香港特區的司法制度、損害法治精神之餘,更企圖去干預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