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畫被指裸露初選案還柙鄒家成擬司法覆核尋文化公義 囚權組織憂或更被針對

筆名"薯伯伯"的作家在社交媒體公開一張照片,看到被香港懲教院所人員,在《教養》一書中收錄的國寶級藝術畫作《維納斯的誕生》上,貼上多張”裸露!退!”的便利貼。(薯伯伯社交網站圖片)

香港民主派初選47人案還柙超過兩年的社運人士鄒家成,最近在社交媒體表示,被懲教署禁止收取《教養》一書,因書中收錄名畫《維納斯的誕生》被指“裸露”,他正考慮循司法覆核尋求文化公義。前區議員、在囚支援平台“候鳥”創辦人朱江瑋表示,事件或反映官僚僵化的問題,當局不尊重民意及常識,他憂慮管理監獄的懲教署投訴機制,對提出投訴的在囚人士可能有反作用力,事態發展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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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畫被指裸露初選案還柙鄒家成擬司法覆核尋文化公義 囚權組織憂或更被針對

筆名Pazu薯伯伯的作家最近在社交媒體帖文表示,他早前打算將德國作家史汪尼茲的《教養》一書,送交一位在囚朋友,但因書中收錄名畫《維納斯的誕生》被管理監獄的懲教署人員指“裸露”,而被退回。

鄒家成證被拒收書擬司法覆核尋文化公義

薯伯伯表示,香港的監獄每月只可以入6本書刊給在囚人士,不少人也傾向選擇厚重書籍,甚至不厚不入。《教養》的中譯本共有602頁,講述歷史、文學、藝術、音樂、哲學與風俗,介紹現代人應當如何成為有教養的人。

薯伯伯表示,香港的懲教院所人員,在書中收錄的國寶級藝術傑作《維納斯的誕生》上貼上多張“裸露!退!”的便利貼,令他感到相當驚訝,也替貼上紙條的人感到“極度尷尬”。

薯伯伯引述一宗1994 年香港淫褻物品審裁處的案例,處方把大衛像評為“不雅”,因其有裸露男性性器官,後來香港最高法院推翻裁決,法官在判詞直言“任何有理智者都不會將大衛像視為不雅”,並表示該裁決使香港成為”世界笑柄”。

因民主派初選47人案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還柙超過兩年的香港社運人士鄒家成,上星期五(9月22日)在社交媒體帖文確認,他被懲教署禁止收取《教養》一書,因書中收錄名畫《維納斯的誕生》被指“裸露”,鄒家成正考慮循司法覆核尋求文化公義。

前區議員指或反映官僚僵化乏投訴機制

前區議員、在囚支援平台“候鳥”創辦人朱江瑋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事件或反映官僚僵化的問題,當局不尊重民意及常識,甚至缺乏投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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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候鳥”創辦人朱江瑋 憂慮鄒家成尋求文化公義或更受針對

朱江瑋說:“這個不只是懲教(署)的問題,這個基本上是現在政府的問題。為甚麼呢﹖官僚僵化就很多時候都會出現的,但是如何解決這個官僚僵化呢,就不是(某)個部門自己會識(懂)得調節,它們要靠政府本身尊重民意以及尊重常識,跟著要有一個投訴機制,但是現在這件事我有跟其他朋友分享,就是說這件事三樣都沒有,現今的政府對民意當然你看到它是甚麼態度的,然後對常識更加是它為了‘突破你常識’,每日都會有一些你覺得很訝異的事發生的。”

憂鄒家成或更被針對

據當局公佈的數字,截止2022年底有接近3千人因參與2019年反修例運動被檢控,估計當中數以千計示威者或市民被判入獄。

朱江瑋表示,2019年反修例運動之後,懲教署的投訴機制,對提出投訴的在囚人士可能有反作用力,他憂慮這次鄒家成被禁收取《教養》一書而考慮提出司法覆核,可能會更被針對。

朱江瑋說:“懲教(署)的投訴機制自從19年之後,就只會有反作用,所以在這一點上面,譬如鄒家成這次他想司法覆核,就因為是‘他’嘛,即是他可以承受這件事的後果,但是我們在出(外)面的人有時很尷尬的就是,如果我們想為他申張正義,他有機會承受得更嚴重,即是好像我今早見的那個(在囚)朋友,她可能會連續一個月都在水飯房(單獨囚禁),這些東西如果他(們)在(監獄)裡面的人,他(們)決意爭取我們一定支持的,因為其實(那)件事情真的很不合理,但是以現在這樣的時勢,很有機會他會、我想他心知的了,會更被針對。”

記者問及,鄒家成被禁收取《教養》一書事件,會否令懲教署在審核在囚人士收取書籍的時候,採取更嚴厲的標準﹖朱江瑋認為仍然要觀察事態發展。

朱江瑋說:“我覺得仍然要看事態發展,因為這件事真的很莫名其妙,即是藝術品本身同色情有一段距離,起碼那本書(教養)那個(維納斯的誕生)內容有一段距離,但是現在其實看到的趨勢,審核書是愈來愈嚴的。”

批懲教署審核書籍內容沒準則 家屬無所適從

朱江瑋又表示,懲教署對於送交在囚人士書籍的內容審核,沒有明確的準則及規條,以往有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追問懲教署相關準則,但懲教署一直沒有明確回應,後來據他所知甚至有同一本書一個監獄獲批,另一個監獄卻被退回。

朱江瑋說:“懲教署被追問了很久就是不想給予準則,現在就更不用說了,現在沒有人會問懲教這些事情了,變成每次‘撞手神’(靠運氣),沒有準則到甚麼地步呢﹖赤柱(監獄)不能(進)入,壁屋(監獄)進了,即是沒有準則到這樣的地步,就是它們(懲教署)都不在意。”

朱江瑋表示,有時候懲教署管理層會明確指示某本書籍不能進入監獄,但是沒有被指明的書籍往往令在囚人士家屬無所適從。

朱江瑋說:“它們通常幾時不得(入書)呢,譬如上面最大的他(懲教署職員)的‘大佬’(上司),下了指令這本書不成,這樣就真的每間(監獄)都不成,但是現在就因為懲教(職員)不是常常看書,他看標題,如果你不是敏感政治人物,或者不是敏感議題的,他(懲教管理層)都不會阻(止)你,但是他下面‘渣旗’(有權力審核書籍的職員)就會有層出不窮的事情,所以令到(在囚人士)家屬遇到很多問題,譬如那個家屬聽到(某本書)荔枝角(收押所)可以入啊,我去買一本吧,去到赤柱(監獄)不能進,經常有的。”

為在囚人士家屬及即將入獄人士設計月餅

朱江瑋表示,一些經常被各界人士投訴的監獄待遇問題,懲教署會有所跟進,例如經常被投訴的監獄酷熱問題已經有所改善,只是進度緩慢。

朱江瑋說:“應該是說它(懲教署)不是所有事情都不改善的,但是你愈迫它、它‘反咬你一口’那個情況會愈多,都是每宗個案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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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候鳥”創辦人朱江瑋 談中秋節在囚人士支援

記者問及,星期五(9月29日)中秋節,有沒有特別為在囚人士準備一些東西﹖朱江瑋表示,如果公開為在囚人士準備了些甚麼東西,恐怕他們會收不到。不過,“候鳥”有特別為在囚人士家屬,或者一些即將入獄人士設計特別的月餅。

朱江瑋說:“在(監獄)裡面的‘手足’(抗爭者)準備,我們少一些,但是都有的,但是就不要在這裡講,因為一講他就收不到了。但是我們主力就是為他的家屬,以及即將要進去(監獄)那一批(抗爭者),其中我們有一個代送月餅的服務,我們自己造了一批月餅,那個設計的人都是很大機會要進去(監獄)的了,(月餅)設計很美麗的,有兩個主題一個‘團圓’,因為中秋其中一個主要就是家人團圓,第二個就是‘自由’,一個籠中鳥放出來飛向月亮,但是今次我們訪問的時候,我已經賣光了(那批月餅)。”

讓社運案出獄人士知道沒有被遺忘

2019年11月當選油尖旺區議員的朱江瑋,2021年在區議員宣誓中被當局取消資格(DQ),他後來創辦網上購物平台“如一”,2022年1月又創立在囚人士支援平台“候鳥”,希望透過代辦買賣在囚人士物資所得的資源,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適切的服務和跟進,陪伴在囚人士及家屬走過艱辛的一段路。

2021年國安法實施一年後,數十個民主派政黨及組織在壓力下紛紛解散,包括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創立的在囚人士支援組織“石牆花”,前年9月被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點名批評後,隨即宣佈解散。

朱江瑋坦言,由一年多前創辦“候鳥”開始,幾乎每日都感受到壓力,有來自財政營運的、也有擔心被當局取替的壓力,而支撐他和一班同事堅持下去的信念,是希望為香港以及曾經在社運付出過的在囚人士盡一分力,尤其是讓社運案判囚的人士出獄後,知道他們沒有被遺忘。

朱江瑋說:“但是留下來就要有一些理由,那些理由就是我們究竟想做些甚麼呢﹖我們還想為香港、或者為曾經付出過的人做些甚麼呢﹖這個就是促使我們留下來的理由,而其中一個就是我們很想他(們)、即是有幾千個(因社運被檢控的人士),有些陸陸續續放了,有些剛剛快要進去(監獄),我們很想盡力‘熬’,‘熬’到他(社運在囚人士)出來的時候是見到‘有人’,以及‘有人在做事’,就是這麼簡單而已。我們知道我們這樣的組合,不會說做到甚麼大事,即是說改變世界些甚麼,而是我們很想曾經付出過的人,知道他沒有被遺忘,我覺得這個是最基本的責任。”

評論員憂事件反映監獄選擇性執法

對於47人案被告之一、社運人士鄒家成在監獄被禁止收取《教養》一書,時事評論員譚美德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擔心事件可能反映監獄有選擇性執法,或者差別待遇。

譚美德說:“會不會是有一個選擇性的執法。因為他是鄒家成,所以大家就對所有東西要給他的時候,用放大鏡的角度,這樣其實就是顯示我們制度上面的不公平。當然現時我們沒有證據證明到這件事,但是問題如果是這樣的話,其實問題相當大;即是說你是有一個差別待遇,這樣同我們一直相信香港的制度,即使在囚人士都會有一個公平的對待的話,就會出入相當之大,如果是這樣的話,日後大家再針對監獄入面一些不公平對待的話,或者這個話題大家就不要再有任可詑異了。因為如果大家有印象的話,其實《立場新聞》在它本身‘關門大吉’之前,那個定點追蹤報道都是同監獄有關的,但是最後是因為《立場新聞》‘被熄(關)燈’,所以就沒辦法報道出來,現在是不是另一個證明告訴大家,其實監獄是存在差別待遇的呢﹖”

懲教署回覆網媒查詢不評論個別個案

香港網媒《獨立媒體》上星期六(9月23日)報道鄒家成考慮提出司法覆核,尋求文化公義。報道指懲教署回覆該網查詢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並表示根據香港法例,所有來自外間的書刊,若其内容或性質是不利於獄中任何在囚人士改過自新,或對院所的保安、秩序及紀律造成威脅,署方可將其扣起,不予派發。而在囚人士或親友如對安排不滿,可向懲教署投訴調查組或太平紳士等投訴,以書面方式向立法會議員、申訴專員等投訴,甚至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報道又表示,根據懲教署網頁,在囚人士每月最多可收受6本雜誌、期刊或其他一般刊物,但不能違反《監獄規則》第56條規定。規則未有列明“裸露”,只是指出如果懲教署監督有合理理由相信書刊是有關製造槍械、彈藥、武器、爆炸品;描述或鼓勵使用暴力或逃獄;便利在監獄賭博或在其他方面不利囚犯改過自新;鼓勵刑事罪行;對監獄的保安、秩序及紀律造成威脅等,可將書刊扣起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