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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平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名人士,被控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案件經過18日審訊,星期五暫時告一段落,法官宣佈將於明年4月9日裁決。戴耀廷日前親自站在被告欄作結案陳詞,他開宗明義表示,本案是追求公義的公民抗命,關乎香港法治,如果各被告真是有罪,他們的罪名就是在香港艱難的時刻,仍敢於去散播希望。戴耀廷又表示,不懼怕入獄,他在案件審結後重申,會繼續干犯”散播希望”的罪。
2014年9月底,爭取香港人有真普選的佔領中環,演變成佔領79日的雨傘運動。包括和平佔中3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前學聯常委張秀賢、鍾耀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以及民主黨的李永達在內的9名佔中人士,去年3月底正式被控告”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最高可被判入獄7年。
戴耀廷結案陳詞:本案是追求公義公民抗命
案件11月19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開審,經過18日審訊,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聆訊星期五(12月14日)暫時告一段落。法官表示,需要時間消化大量資料和理據,宣佈押後至明年4月9日裁決。
首被告戴耀廷星期三(12月12日)讓他的律師團隊退出,親自站在被告欄作結案陳詞。他開宗明義表示,本案是追求公義的公民抗命,目的並不是要妨擾公眾,而是要喚起公眾關注社會的不 公義,並贏取人們認同社會運動的目標。
戴耀廷表示,這是一宗關乎一群深愛香港的香港人的案件,他們相信只有透過引 入真普選,才能開啟化解香港深層次矛盾之門。他又表示,2014年8月31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員會作出有關香港特首產生辦法的決定,就普選特首的產生辦法設下了具體及嚴厲的規定。
戴耀廷:不懼怕入獄也不羞愧
戴耀廷強調,這些香港人進行公民抗命,是要喚起香港社會及世界的關注,中國政府不公義地違背了憲法的承諾,也破壞了它的憲法責任,沒有給予香港人有真普選。公民抗命是為了維護所有香港人的憲法權利,亦是為了要香港的主權國履行承諾;是為了爭取香港憲制進行根本改革;並為香港的未來帶來更多公義。
戴耀廷又表示,這案件是關乎和平示威自由及言論自由的權利。他說,在宣佈佔中當日,即2014年9月28日,分域碼頭街及夏愨道的示威者,是被邀請到”示威區”。示威者會不反抗,只是坐在馬路等候警察拘捕,希望佔領程度是合乎比例,相信造成的阻礙是合理的。
戴耀廷認為,如果警方沒封鎖通往”示威區”的道路,這些道路就不會被佔領,警方亦無需要施放催淚彈。戴耀廷說,在警方發放87枚催淚彈及使用過度武力後,一切都改變了。警方必須為”示威區域”外造成的阻礙,以及之後發生的事負上責任。
戴耀廷表示,歸根究底,這是一宗關乎香港法治與高度自治的案件。如果各被告真是有罪,他們的罪名就是在香港艱難的時刻仍敢於去散播希望。他說,不懼怕入獄,也不羞愧。
陳健民:佔領是市民的自發行動
案件星期五(12月14日)上午審結後,9名被告在法庭外會見記者。陳健民表示,希望這次審訊令更多人明白,一個和平的示威其實是《基本法》保護的基本公民權利,香港政府有責任提供協助,讓市民進行這類活動。
陳健民說:一些不合理的干預,譬如好像在2014年9月28日,封了去添美道的天橋,又或者施放催淚彈,其實這樣的做法是令到市民無辦法可以和平集會,在添美道裡面發生,其實這個是政府的責任來的,我們希望市民能夠了解這一件事情。
陳健民感謝法庭給予充份的時間,讓辯方律師和證人在庭上解說他們的理念和想法,他重申很多證據都顯示,佔領是市民的自發行動。陳健民強調,各被告到現在仍然支持公民抗命、非暴力抗爭,希望市民明白這種精神,繼續為爭取香港的民主付出努力。
陳健民說:很多證據都顯示,其實這是一個自發的佔領,市民走上街頭,其實他們是要保護香港基本的自由、爭取普選,他們亦都對於使用催淚彈表示不滿,市民既然是自發的話,對於他們來說其實響應學生(領袖)或者(佔中)三子的號召,其實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他們覺得命運自主,他們為自己做決定,我相信在這幾個星期的作供裡面,大家已經見到這種精神出來。
戴耀廷:會繼續干犯”散播希望”的罪
戴耀廷表示,由2013年提出公民抗命,到本案判決的時候,已經是2019年4月,經歷了6年的長時間,他相信他同各被告都不會放棄,仍然繼續堅持用和平的方法去爭取香港的民主。他又說,會繼續干犯”散播希望”的罪。
戴耀廷說:我自己、我不能夠代表其他人,仍然是抱有希望的,亦都仍然會繼續去犯這個罪,就是去散播希望,希望大家同我一樣,繼續對香港的未來有希望。
朱耀明:香港未來仍然要和平、非暴力公民抗命
年過70的朱耀明牧師表示,雖然他年紀大,但是如果戴耀廷及陳健民要繼續去犯散播希望的罪,他一定會在其中、不會放棄。朱耀明又表示,在審訊的4星期當中,感受很深,好像將歷史重溫一次。
朱耀明說:重溫一次歷史是使到我們心裡面很感動,有這麼多人不是因為一個人的號召,不是為一群人的號召,是能夠真正覺醒到自己要決定、自己要走出來,爭取應有的權利,這個審訊的過程中,這一點讓我覺得真的好可貴,我們希望人人都不要放棄,雖然面對前面的道路,政府種種的行為都使人很失望,但我們對自己不能夠失望。
朱耀明強調,對香港的未來,仍然要和平、非暴力以公民抗命的方式,繼續對一些不合理、不公義的法規抗爭下去。
鍾耀華:真正的審訊在歷史長河市民生活裡
前學聯常委鍾耀華表示,真正的審訊其實不是在法庭裡面,而是在歷史的長河當中,以及在每一個市民的日常生活裡,在市民的實踐和生命當中,去做出對雨傘運動的審訊。鍾耀華認為,法庭的審訊其實不能夠捕捉到上街抗爭的市民,在9-28當日開始參與雨傘運動的心情。
鍾耀華說:它(法庭)是否捕捉到你的血汗、你的流血,你的汗水、你的眼淚呢﹖它是否能捕捉在這麼長的運動當中,大家如何互相抵勵、互相支持,隔壁營的人成為了你的朋友,他們的故事、你的故事,怎樣在每一日的日常生活當中,花時間走到(雨傘)運動的現場,如何冒著生活的壓力和重擔都繼續要參與這個運動呢﹖
鍾耀華表示,如果市民堅持雨傘運動的感覺,繼續在生活當中、在自己範圍以內做到的事情,其實就是判決這個運動無罪。
主控官:控罪合憲不會造成寒蟬效應
本案主控官、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星期五回應辯方陳詞表示,辯方力陳普選特首是值得爭取,這關乎示威是否合理;但是終審法院在”楊美雲案”提及,公眾妨擾案需考慮示威阻礙程度、地點、時間和目的等所有因素,並不包括示威是否”值得”;終審法院亦在涉及政改的”黃之鋒案”表明,法庭不會評估示威是否值得,不會有政治取態,控方強調,示威目的本身是否值得並非法庭須考慮的議題。
對於辯方質疑控罪本身帶有不穩定性,剝奪市民和平示威自由的權利,梁卓然重申控罪合憲,根本不會造成辯方所指的寒蟬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