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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歷史上首兩名因拒絕宣誓,去年11月被法庭裁定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星期五開庭處理上訴許可申請。終審法院法官裁定拒絕梁頌恆及游蕙禎的上訴申請,認為他們的理據無可爭議之處,兩人需付政府方兩名律師的訟費。梁頌恆及游蕙禎對未能捍衛去年立法會選舉結果向市民致歉,他們認為終審法院的決定,承認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有追溯力,對香港有災難性的影響。我們接通美國之音特約記者湯惠芸的電話,連線報道香港首兩名被法庭撤消資格的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終極敗訴的裁決。
主持人:湯惠芸,你好﹗香港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就去年立法會宣誓風波被法庭取消議席,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首先請你講講代表梁頌恆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提出甚麼理據﹖
記者:擅長憲法及人權法訴訟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陳詞表示,本案涉及重大憲法爭議,強調《基本法》104條並無列明議員宣誓無效後不可再作第二次宣誓,而且梁頌恆為民選議員,法庭應考慮就拒絕及忽略宣誓的解釋會否損害市民的選舉權。
彭力克表示,是次上訴的理據有4點,首先是立法會主席當時已容許兩人再次宣誓,法庭是否有權介入立法會的內部事務。彭力克認為,基於三權分立的原則,法庭不應介入立法會事務,而且《基本法》104條並無列明議員宣誓無效後,不可再作第二次宣誓,重申這是立法會的內部事務。
彭力克又認為,法庭在解釋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時,亦應考慮該釋法本身是否違反本案市民的憲制權。
不過,終審法院法官馬道立質疑,彭力克的說法是要香港法庭就人大釋法再作解釋,但問題是《基本法》根本無賦予空間讓法庭這樣做,更反問法庭是否可忽視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說法。
終審法院法官李義,要求彭力克再看一次《基本法》26條,他認為梁頌恆行使了他的選舉權及被選權,「但他自己選擇去取消自己的議員資格。」
主持人:代表游蕙禎的香港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提出甚麼理據﹖
記者:李志喜陳詞表示,《宣誓及聲明條例》的立法原意是判斷一個人有否符合《基本法》104條去作出宣誓。她認為議員作出宣誓時,不應只專注在他的意圖及行為,否則則是基於其本身的政治立場而預先裁定他宣誓無效。
李志喜舉例表示,有立法會議員及上屆特首梁振英亦讀漏誓詞,但一樣相安無事,她強調應由立法會秘書去裁定是否有效,法官李義追問游蕙禎當時曾展示寫明「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橫額,應該如何處理?李志喜回應表示,秘書應直接忽視該橫額,李義反駁表示,「但你出示的橫額與誓詞相違背」,《基本法》第一條已講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並問「游蕙禎有否正確讀出中國人民共和國該句子?」李志喜承認沒有。
李志喜舉例表示,上屆世界盃外圍賽,香港隊與中國隊比賽,在此情況下則香港則不屬於中國,她強調在不同情況下應有不同的解讀,需視乎情況而定。李義追問是否認為本案可以與足球比賽作比較?李志喜否認,但強調需視乎情況而定。
李志喜認為,中國人大釋法是加插一些條件,等同修改《基本法》,而且釋法亦不應具有追溯力,否則多年後才推翻過往一直行之有效的法例。
主持人:終審法院法官拒絕梁頌恆及游蕙禎的上訴許可,有甚麼理據﹖
記者:終審法院3位法官聽取申請人兩名代表律師陳詞後,宣佈暫時休庭,再次開庭時沒有聽取政府一方陳詞,直接宣佈申請人沒有合理成功的上訴理據。命令申請人支付律政司兩位大律師的訟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駁回申請,並表示押後頒下理據。
主持人:梁頌恆及游蕙禎對終極敗訴有何回應﹖
記者:梁頌恆及游蕙禎在終審法院外會見傳媒,梁頌恆發言表示,作為兩位民選的代議士,他們無辦法捍衛去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結果,向市民鞠躬致歉。梁頌恆並對終審法院拒絕他們的上訴申請表示非常失望,認為會為香港帶來災難性的影響。
梁頌恆說:當今日的香港,我們見到香港政府與及律政司不停地濫用司法制度,去控告一些還會為公義去抗爭、去發聲的香港人,個別抽空了社會背景、斷章取義的裁決,終審法院繼續無動於衷,甚至乎認同(中國)人大常委釋法是有凌駕性,以及承認它有追溯力,我們認為這個影響對於香港是災難性的。
梁頌恆表示,在沒有民主的制度之下,沒有人民的受權,法律大概只會愈來愈保護政權,而不是保護人權以及公民的權利。
梁頌恆又表示,因重奪公民廣場案,上星期被上訴庭改判即時入獄6至8個月的「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以及其他社運人士將會上訴到各級法院,梁頌恆認為,今時今日的香港,只有法官能夠挽回香港人對法治的信心。
主持人:他們認為這次終審法院的判決對香港有何影響﹖
記者:游蕙禎表示,今日終審法院的決定,承認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的追溯力,不單只適用於涉及他們及另外4名被DQ的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宣誓案,還會適用於香港其他的法例,因此他們認為事態非常嚴重。
游蕙禎說:我們其他法例都會牽涉到的時候,會造成一個社會現象,就是大家不會知道自己幾時會觸犯了可能後來才建立的法例,正正就是今次宣誓這宗案件整個的過程,所以為何我們堅持到今日上訴到終審法院,都是這個原因。
主持人:梁頌恆及游蕙禎終極敗訴,意味他們短短一個多月的議會之路走到盡頭,他們的下一步行動是甚麼﹖會不會參加補選﹖
記者:梁頌恆表示,今日特意著上青年新政的T恤,他在2015年參選區議會選舉時亦有穿著,背後印上「香港人一齊贏一次」的標語,他說今日不是第一次穿上這件T恤,亦相信不會是最後一次穿,雖然他與游蕙禎的議會之路已經完結,但他們會與香港人繼續在街頭抗爭,爭取改善香港的制度。
游蕙禎表示,就補選問題未有詳細安排,她強調不會解散青年新政,
主持人:終審法院裁定梁頌恆及游蕙禎要支付政府方面兩名律師的訟費,初步估計涉及幾多錢﹖他們能否支付﹖
記者:梁頌恆表示,未計算訴訟費,估計要支付接近155萬美元,他表示不能負擔相關金額,亦預計將會破產。
被問及有沒有為當天行為感到後悔,梁頌恆表示,如果要後悔,如果可預知所有結果,他不會參與立法會選舉,因為當選舉是一個人民授權的過程,但輕易被無人民授權的政府推翻,他看不到參與選舉的原因。他又表示,自己「無水晶球」,不能預知如今的結果。被問及會否參與補選,梁頌恆表示,事到如今,他看不到參與會隨時被否決的選舉的意義。
主持人:特首林鄭月娥對梁頌恆及游蕙禎終極敗訴有何回應﹖
記者:林鄭月娥回應表示,香港屬法治社會,有獨立的司法制度,包括這宗案件,凡事都有獨立司法裁判。至於兩人被終極敗訴後的補選安排,林鄭月娥表示,相關安排會有法律依據,案件的司法程序一旦完結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便會立即研究處理。
林鄭月娥強調,當局會按正常規矩,按法律要求去做,不會為達致某種選舉結果而有政治小動作。
主持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對梁頌恆及游蕙禎終極敗訴有何回應﹖會不會向兩人追討一個多月的立法會薪酬及津貼﹖
記者:梁君彥表示,立法會秘書處將按照行管會決定,開始追收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全部薪酬及津貼款項,每人約12萬美元,合接近24萬美元,立法會將會去信二人,視乎他們的回覆,行管會再商討下一步行動。
對於梁頌恆及游蕙禎可能因為訟費高昂而面臨破產,未必償還到薪津給立法會,梁君彥表示,這是假設性問題,他們會按步就班去處理有關公帑,行管會亦會小心處理。
對於補選安排,梁君彥表示,留意到林鄭月娥對此有回應,他說要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處理。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亦未有正面回應梁頌恆及游蕙禎的議席何時補選。他表示,選舉管理委員會會按照相關法例及實際情況安排補選,將具體考慮人力資源、商借票站場地及運用公帑等因素,決定補選日期,總選舉事務主任會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為補選刊憲。
至於4名7月中同樣因宣誓問題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劉小麗、羅冠聰、姚松炎及梁國雄的案件,由於他們的最後上訴期為9月1日,司法程序還未完成,選管會將密切留意相關案件的最新發展。
主持人:民主派對梁頌恆及游蕙禎終極敗訴有何回應﹖
記者:社民連梁國雄、吳文遠以及本土民主前線黃台仰亦到場聲援。梁國雄在庭外呼籲更多香港人觀察到現在的情況,不要再從門派的角度出發爭論,因如今抵制的是「假法治之名,行專政之實」的政府。
公民黨發聲明對終審法院的決定表示失望。公民黨表示,特區政府為虎作倀,利用釋法及法庭清除異己破壞一國兩制,是不可接受的。公民黨重申,我們不同意全數追回梁頌恆及游蕙禎10月1日起申領的議員酬金及預支營運資金。
公民黨要求特區政府,應立即就本案造成的議席出缺安排補選,不要作任何拖延。公民黨警告特區政府,不要藉辭任何藉口,將這場補選與其後的補選合併。公民黨會聯同其他民主派,一起力保該議席不落入建制派之手。
主持人:請你簡單回顧去年10月中,梁頌恆及游蕙禎立法會宣誓風波的經過。
記者:去年10月12日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梁頌恆及游蕙禎涉嫌將英文的China讀成「支那」,他們宣誓的時候,又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毛巾,引起港府以及建制派人士不滿。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准兩人在10月19日舉行的大會重新宣誓,不過10月18日,律政司代表時任特首梁振英突然入稟法院,禁制梁頌恆及游蕙禎再宣誓並申請緊急聆訊。法院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但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11月3日司法覆核案在高等法院開審,法官押後頒判詞,中國全國人大常委首次在香港終審法院有判決前,就基本法104條釋法,香港法院必須跟從。 11月15日高等法官區慶祥頒下判詞,裁定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無效,不准再宣誓,並取消兩人立法會議員資格,追溯到就職宣誓當日。 11月30日上訴庭全面採納中國人大釋法,駁回梁頌恆及游蕙禎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