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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18日開庭裁定,《緊急法》在危害公共安全情況下使用,違反基本法,而《禁蒙面法》對於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因此違憲。
香港政府日前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引發24名泛民派議員及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提出司法覆核案審理申請。
申請方認為,特首林鄭月娥引用《緊急法》,繞過立法會,在不受約束的情況下立法,讓立法程序失去透明度,違反了基本法,並且《緊急法》對於立法也無客觀標準,更無條理規定如何檢討相關訂立法例。
港府代表則強調,《緊急法》並未與基本法抵觸,《禁蒙面法》的立意是在拯救香港市民及恢復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