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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忍的魚翅貿易每年導致7300多萬鯊魚成為犧牲品,雖然是中國對魚翅的需求所驅動,美國水產公司也參與其中。
美聯社說,美國聯邦政府近期對一些美國公司提起訴訟,指責這些公司利用聯邦和州法律的不同規定,參與了有利可圖的魚翅貿易。
佛羅里達州的麗天國際(Elite Sky International)上月在邁阿密聯邦法庭被控把5666磅的運往中國的魚翅標為佛羅里達州斷溝活龍蝦(spiny lobsters)。公司還被控從尼加拉瓜和伯利茲獲得外包的龍蝦,並偽稱是佛羅里達的龍蝦。公司附屬於紐約市一名美國華裔水產出口商,後者被控違反雷斯法案(Lacey Act)。
另一家佛羅里達南部的Aifa Seafood也因為類似的違規而在接受刑事調查,這家公司的美國華裔女經理2016年承認在沒有出口許可的情況下把半噸多的佛羅里達活龍蝦運往中國。
美聯社說,雖然不是所有的鯊魚都是因為魚翅而遭到捕殺,但魚翅的出口價值最高,一磅魚翅通常能夠賣到幾百美元。美國國會正在對一項聯邦禁令進行辯論,禁令禁止進口或出口甚至是海外獲取的魚翅。美國野生動物監察員每年都能查獲未申報的過境運往亞洲的成千上萬的魚翅。
這條聯邦法律2000年以來禁止從鯊魚身上割取魚翅,再把鯊魚丟回海中。但有些州對能否從碼頭死去的鯊魚身上割取魚翅或從海外進口魚翅,有寬鬆的規定。
國會正在審議的議案將幾乎徹底禁止魚翅貿易,與加拿大2019年的行動類似。
報導說,過度捕撈在1970年代以來導致鯊魚減少71%。瑞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估計全球500多鯊魚品種超過三分之一都瀕臨滅絕。
佛羅里達莫特海洋實驗室(Mote Marine Laboratory)鯊魚研究負責人查普曼(Demian Chapman)說,禁止商業捕撈鯊魚可能會起反作用。
他說,“如果你讓美國徹底撤出魚翅貿易,不會對國際需求有任何的直接影響,其它漁業規定更少的國家會填補真空。”
(本文依據了美聯社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