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被控違反港版國安法的港人被延後到本月20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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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位被控涉嫌違反國安法的男子唐英傑坐著輪椅由警車押解至法院應訊。(2020年7月6日)

港版國安法後強行在香港實施後第一位被控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港人唐英傑因之前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以及第二度申請保釋,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三(8月5日)就此案開庭,法官裁定延後至本月20日再開庭審理此案。

今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中國23週年,香港再度出現未經官方批准的“反送中”集會遊行。23歲的唐英傑當天涉嫌駕著插著“光復香港”旗幟的電單車,在他被攔截停車時懷疑撞向警察,有3名警察受傷。他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以及恐怖活動罪,成為首位被控違反港版國安法的被告。

唐英傑的代表律師戴啟思(Philip Dykes) 星期三出庭時說,香港國安法第42條有關保釋的條件,未必符合現行“刑事訴訟條例”的保釋準則。他質疑可能要被告先認罪才能讓法官批准保釋。

代表香港政府的律政司代表則表示,需要時間考慮法律觀點及立場,要求把人身保護令及保釋申請延後處理。法官周家明裁定,此案延後到8月20日處理。

審理唐英傑案的周家明是港版國安法下獲得特首林鄭月娥委任處理國安案件的指定法官之一。

當香港首位被控涉嫌違反國安法的唐英傑坐著輪椅被押解至法院時港警戒備。(2020年7月6日)

唐英傑7月3日第一次庭訊時因有多處骨折留在醫院而缺席。7月6日他坐著輪椅由警車押到法院應訊。當時許多警員在法院外嚴密戒備,還拉起封鎖線。警車駛向法庭時,多名身穿防彈衣的警員持槍下車,警告記者不得靠近拍攝,還推開多位記者;聆訊時被告欄內有5名庭警看守。

唐英傑7月6日出庭時曾申請交保外出,但被拒絕,隨後他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以及交保外出。

港版國安法在香港強行實施後引起港人和國際間強烈反彈,擔心危及到香港的自由與人權。港版國安法有66項條文,主要涉及“叛國”、“顛覆國家政權”、“從事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勢力”這4種罪行,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由於罪行定義非常廣泛, 被認為該法所管轄的範圍和對象無遠弗屆,尤其能輕易讓人以言入罪。

國安法還規定北京在香港設立直屬的駐港國安公署,其行為不受相關法律和港府的約束,甚至明列國安法凌駕香港現行法律,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