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三位反貪活動人士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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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三位反腐活動人士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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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三位反貪活動人士被判刑

中國中部一家法院分別判處三名活動人士六年半和三年徒刑。這三名活動人士參與了一個敦促政府官員公示資產的運動。

北京當局對新公民運動進行了一年鎮壓,江西省這家法院對該組織成員所做判決是到目前為止最重的。

劉萍和魏忠平被判處六年半監禁,罪名是擾亂公共秩序和利用邪教破壞司法。李思華被判處三年監禁,罪名是擾亂公共秩序。

有關信息來自這三名活動人士的辯護律師周澤。他說,三名活動人士現在必須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江平的律師斯偉江說,對三人的判決是不公正的。他說:“(法律)就是可以隨便解釋了,其實對政治犯就是沒有法律。”

國際特赦組織在香港的研究員倪偉平說,對三位活動人士的指控是荒唐的。他說這些人壓根就不應當被起訴,被判處六年半或三年徒刑令人髮指。

中國當局已逮捕了十多名新公民運動成員。新公民運動是一個組織鬆散的團體,關注腐敗和公民權利問題。

新公民運動的發起人許志永今年四月被判處四年徒刑。還有幾個人也被判處監禁。中共領袖習近平上台後推動反腐敗運動, 但中國當局仍對力主反腐的新公民運動進行鎮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