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提出的《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被指責為抹殺網上創作自由,港府官員為之辯解,但是有議員堅持提出修正案。
世界各地的網民近年來盛行惡搞創作,從反諷政治到搞笑藝術,層出不窮。例如中國網民就弄出來“杜甫很忙”系列。不少香港網民在流行歌曲或電影的基礎上來從事二次創作。不過,近日香港政府提出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或許會讓香港網民惡搞的行為構成侵權,要負刑事責任。
*草案有打壓言論之嫌*
有專家對《蘋果日報》分析說,按照現有條例,複製和分享作品,只有在用於學術或評論等方面才行,而惡搞可以構成侵權,不過現在這是個灰色地帶。如果草案通過了,那麼以串流方式發放侵權作品,例如在youtube上分享,就會變成刑事罪。
這個條例遭到香港網民強烈抗議,有人在社區論壇表示:“二次創作,我心寫我手,寫出新的作品,有些作品甚至比原作別具意思,為甚麼要打壓?”
網民又發起網上簽名活動來表示不滿。有網民留言說:“香港的創意工業跟教育本來已經弱,現在還立法封殺二次創作和創意共享,無論怎樣都要站出來!”
除了香港網民,民主派議員和文藝界人士也紛紛要求擱置立法。民主黨人在4月27日早上遊行到政府總部,指責政府扼殺言論自由,要求收回條例草案。另一方面,700位文藝界人士聯署要求政府擱置條例草案。
*官員澄清 被指說法吊詭*
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在4月26日表示該條例草案並沒有針對二次創作,他強調新法例不會影響言論空間,而現在合法的二次創作也不會触犯該條例。
他向記者表示:“我們聽到網民希望就二次創作、戲仿、或者惡搞這方面有一個豁免。我想說,今次修訂的條例是沒有針對二次創作的。不過如果這個要求是要任何的豁免,我們是需要先咨詢公眾和各個持份者之後才能夠有一個決定。”
不過民主派議員陳淑莊表示蘇錦樑局長的說法“有些吊詭”,她懷疑蘇錦樑局長所說的“現在不犯法的行為,之後都不會犯法”的意思是,二次創作的行為現在已經是犯法,日後更會是犯法。
陳淑莊議員說:“其實這是印證了二次創作現在已經有機會負起刑責,如果沒有一個豁免的話,大家就只會活在一個可能被監控的陰影之下。”
被網民稱為“網絡二十三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將於下月在立法會會議上進行二讀辯論,香港又有政團計劃發動遊行,抗議該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