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特首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刑滿獲釋

  • 美國之音

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與妻子為其上訴法庭就其不當行為作出的判決前往香港高等法院。(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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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特首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刑滿獲釋

香港歷史上首位被起訴並被定罪入獄的最高官員、前特首曾蔭權1月15日刑滿獲釋。此前,曾蔭權1月11日在監獄報稱身體不適,被送往香港瑪麗醫院住院至星期二從醫院出獄。

據港媒報導,現年74歲的曾蔭權獲釋後表示,可以回家和家人團聚過正常、希望是寧靜的退休生活。對於終審上訴,曾蔭權表示,作為香港人,在香港的法治環境,尋求公義和清白是要堅持的。

在被媒體問到如何評論港府律政司對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涉嫌不當收取澳大利亞UGL公司款項事件不作檢控時,曾蔭權表示,不想做比較,以免勾起過去內心的憤怒及一些怨恨。

已經卸任的曾蔭權2015年10月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一項收受利益罪。2017年2月,高等法院陪審團裁決曾蔭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判監20個月。曾蔭權的另一項失當罪名不成立。至於收受利益罪,由於高院陪審團先後兩次未能作出裁決,控方放棄再審。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提出上訴。

上訴庭2018年4月處理上訴申請,同年7月駁回曾蔭權就定罪提出的上訴,但將其刑期由20個月減至12個月。

曾蔭權2018年12月20日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申請,終院接受,預定今年5月14日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