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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歷史上首位被起訴並被定罪入獄的最高官員、前特首曾蔭權1月15日刑滿獲釋。此前,曾蔭權1月11日在監獄報稱身體不適,被送往香港瑪麗醫院住院至星期二從醫院出獄。
據港媒報導,現年74歲的曾蔭權獲釋後表示,可以回家和家人團聚過正常、希望是寧靜的退休生活。對於終審上訴,曾蔭權表示,作為香港人,在香港的法治環境,尋求公義和清白是要堅持的。
在被媒體問到如何評論港府律政司對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涉嫌不當收取澳大利亞UGL公司款項事件不作檢控時,曾蔭權表示,不想做比較,以免勾起過去內心的憤怒及一些怨恨。
已經卸任的曾蔭權2015年10月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一項收受利益罪。2017年2月,高等法院陪審團裁決曾蔭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判監20個月。曾蔭權的另一項失當罪名不成立。至於收受利益罪,由於高院陪審團先後兩次未能作出裁決,控方放棄再審。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提出上訴。
上訴庭2018年4月處理上訴申請,同年7月駁回曾蔭權就定罪提出的上訴,但將其刑期由20個月減至12個月。
曾蔭權2018年12月20日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申請,終院接受,預定今年5月14日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