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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2019年“反送中”抗爭運動的5名前香港中文大學學生週二(10月19日)因涉嫌“暴亂罪”被法院判處5年監禁。
據港媒報導,受到重判的5人被捕時都是中大本科生,他們是劉晉旭(21歲)、符凱晴(女,21歲)、高梓斌(21歲)、陳歷釋(18歲)及許貽顓(20歲)。審理這個案子的是香港西九龍法院。
現年23歲的符凱晴在法庭上解除律師代表後親自陳情說,不後悔自己的行為,認為權威不代表正確,他形容極權下的法律只是政權用以規範人民行為的“不流血暴力手段”。
符凱晴刑期是4年零11個月,4名男生的刑期都是4年零9個月。
2019年3月,港府提出修例,要與毫無司法獨立的中國大陸建立引渡機制,引發港人強烈不滿。一場以學生和民眾為主體的“反送中”抗爭運動在香港爆發。
當年6月9日,泛民組織民間人權陣線發起遊行,開啟了香港歷來規模最大、持續半年多的抗爭運動,數以百萬市民走上街頭參與和平示威。運動到了2020年1月底因新冠病毒疫情爆發才逐漸平息。
2019年11月11日,反送中運動進入高潮。抗爭者在中大發起“黎明行動”,大批學生及市民佔據校園及通往校園的中大二號橋,有人向橋下的高速公路投擲石塊和雜物堵路。防暴警察則向學生髮射上千發催淚彈和無數的橡膠子彈,並使用水砲車等武器攻擊學生。抗爭者則以點燃堆起的雜物、投擲汽油彈、罐裝水瓶、石塊等試圖阻止警察進入校園抓捕。
這5名中大學生便是在這次著名的“中大保衛戰”中被拘捕的。當局指控他們涉嫌“暴動罪”、違反“禁蒙面法”。5名被告在庭審期間否認控罪,但今年9月3日被法官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該案的法官在判刑時表示,本案雖然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有帶領角色或有實際參與暴力,但法庭不應只考慮其個人行為,業要考慮整個群體的行為。
截止到今年6月為止,因參加反送中運動而被捕的人已有1.26萬人,其中750人涉及“暴動罪”,其他指控包括非法集會罪、傷人罪、縱火罪、襲警罪、私藏武器罪等。到4月30日,已完成或仍在司法程序處理中的有2624人,其中1000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715人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