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傳媒報導,香港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星期一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將立法會參選者年齡由21降到18歲。黃之鋒表示,現行條例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而且議會的“老人政治”嚴重。如果成功,他會考慮參選立法會,將年輕人的聲音由街頭帶入議會。
較早前曾表示暫不從政的黃之鋒表示,年輕一輩的聲音不能永遠停留在街頭抗爭,希望將香港2047年的前途及自決前途等問題帶入議會。他還稱,與其無休止地批評議員,不如走入政壇,通過選舉將政治主張帶進體制。
剛滿19歲的黃之鋒星期二表示,希望能促使社會對參選門檻及議會年輕化的關注。即使失敗,也希望激發更多21至29歲的人參選。
香港1994年通過條例將投票年齡降到18歲,但參選年齡沒有同步降低。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認為黃之鋒司法覆核勝算很高,但不認同黃之鋒指責議會是“老人政治”。他說,選民有權去挑選議員,這是選民的決定,不能說20歲就一定贏40歲、40歲會贏60歲。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星期二表示,以往討論民主進程和制度時,沒有聽到強烈訴求要將參選年齡由21歲降至18歲。假如要就法例進行修訂,(時間)會很緊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