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推出有關房屋徵收補償的最新規定﹐對先前的相關規定作出改進﹐以遏制社會騷亂的發生。因土地和房屋徵用引發的抗議已經成為中國爆發騷亂的最大原因之一。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星期一公佈《關於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保護公眾利益和保障被徵用戶的合法權益”。規定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
根據新的規定﹐如果政府當局無法與被徵用戶達成協議﹐應向房屋所在地基層法院提出起訴﹐並進一步舉證。
規定還明確規定﹐徵收補償決定存在明顯缺乏事實依據、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据、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等七种情形之一的,法院應當裁定不准予執行。
因為強制徵地和非法徵地﹐中國政府面臨越來越多的公眾不滿。過去幾個月﹐徵地問題在全國多個地區引發反對政府的抗議。中國廣東烏坎村去年爆發的徵地抗議﹐引發國際關注。
新規定是否會令上述問題得到改善還有待時日。2011年1月﹐中國也曾推出規定﹐要求不得使用暴力強制用戶搬遷﹐而且補償價格不得低過市場價格﹐但是卻沒有得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