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星期一敦促中國當局釋放中國著名人權活動人士郭飛雄,稱上星期對他的庭審“沒有按照國際上認可的正當程序原則來進行”,並且呼籲中國履行在人權方面所做的承諾。
上星期五,郭飛雄被中國廣東一家法院判以六年徒刑。郭飛雄本名楊茂東,在2013年8月被中國當局指控犯有“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他原本是被判刑四年,但是在上星期五的庭審時又被加上“尋釁滋事”的罪名,加刑兩年。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伊麗莎白特魯多在星期一(11月30)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被問及郭飛雄被中國當局重判一事時說:﹕“審判沒有按照國際上認可的正當程序原則來進行。尤其令人不安的是在最後時刻增加了新的指控,而且沒有給楊先生及其律師對新指控進行辯護的機會。我們敦促中國政府釋放楊先生。如果中國以監禁的方式來懲罰中國公民和平表達看法,那麼中國就無法達到其宣稱的構建法治社會的目標。”
同樣在上星期,中國當局對高瑜泄漏國家機密案做出了二審判決,對患有嚴重疾病的高瑜判處5年徒刑,監外執行。刑期比一審判決中的7年減少了兩年。
特魯多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對高瑜的二審判決結果是令人鼓舞的,但是,美國對審判的不公開以及有關高瑜受脅迫認罪的報道“仍表關注”。她說,美國繼續敦促中國履行人權義務,包括嫌疑人在認罪時不應受到脅迫以及享有公正審判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