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恩‧斯通斯(Ian Stones),一名來自大曼徹斯特地區的英國商人,自2018年起一直在中國服刑,其困境直到近期才受到國際輿論界的關注。
斯通斯畢業於曼徹斯特大學和北京語言大學,也為《我在中國的三十年》一書做出了貢獻。 根據他的領英 LinkedIn 頁面,他曾在歐洲和美國的大型跨國公司(包括英國石油公司、輝瑞製藥公司和通用汽車公司)的中國業務部門工作了 20 年。 他的專業知識和在中國的長期經歷使他的逮捕更加令人困惑。
中國外交部2024年1月25日回應《華爾街日報》提問時稱,斯通斯因非法向海外出售情報而被判刑五年。 中國外交部證實,北京一家法院於2022年8月判處伊恩·斯通斯五年有期徒刑。 斯通斯在去年 9 月的上訴中敗訴。 然而,關於他被指控的具體罪行和支持這些指控的證據,仍然是一個謎。
逮捕與指控
與斯通斯有長達45年的友誼和同為中國問題專家的韓飛龍 ( Peter Humphrey) 認為,斯通斯被中國逮捕可能是因政府內部人士的陷害。 韓飛龍本人也曾因工作遭到中國政府的拘留。 此外,中國最近對外國公司和個人的安全法律審查加強,包括對明茨集團、貝恩公司和凱威視訊的調查,反映了中國對國家安全的高度警惕。
韓飛龍根據他的消息來源和經驗判斷,斯通斯是因為惹惱了中國政府內部的人,才被陷害和逮捕的。 他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在他被抓走的三年前,我在倫敦見過他。他已經意識到,某個機構在跟蹤他,他們還邀請他一起喝茶聊天。所以他恨擔心,不過他認為他可以應對。然後,當他被拘留,他也認為他可以應付。所以他一直沒有向外界發聲。”
韓飛龍回憶說:「他(斯通斯)在中國改革開放過程中參與建立了一些最重要的開創性合資企業。他在早期幫助中國建立大型汽車合資企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後來他轉到製藥業,最後又轉到諮詢行業。”
斯通斯有很強的中文能力,並且他在改革開放初期結識的中國朋友很多後來都成為了高級官員。
「如果你和斯通斯打電話,你是聽不見他是外國人的,他熱愛中國的人民、文化和語言,並且他在中國文化和語言方面有著極深的造詣,包括文學經典等。 他曾兩次與中國精英家庭成員結婚,在中國上流社會游刃有餘,獲得了其他外國同行羨慕不已的人脈,」韓飛龍說。
中國收緊國家安全法律,包括新的反間諜法,為在中國營運的外國公司創造了一個充滿不確定性和風險的環境。 中國政府於去年7 月 1 日以加強國家安全的名義正式施行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反間諜法》)。
該法首次在具體間諜行為方面引入「非法提供特定數據」的概念,從傳統領土安全延伸到網路安全、科技安全等領域。 但是,該法並未明確定義「其他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資料、資料、物品」到底是什麼。
美國盡職調查公司明茨集團(Mintz Group)的北京辦事處在去年3月遭到中國當局的突襲,導致5名員工被拘留。 貝恩公司(Bain & Company) 和凱威視訊(Capvision)也因涉嫌與外國情報機構有聯繫而遭到類似突襲。
韓飛龍和他妻子於2013年被中國當局指控「非法獲取個人資訊」而逮捕,他對美國之音說:「實際上沒有所謂出售情報這樣的罪行,因為你不只是買數據然後賣掉它。 如果你是一個商業顧問,你希望看到盡可能多的信息,以便你能夠分析和解釋,並為你的客戶寫一份關於中國經濟狀況的報告,以及對未來幾個月將發生的事情的 預測等等。但問題可能在於:客戶是誰?尤其是他的客戶中是否有中國當局不希望他提供資訊的客戶。”
韓飛龍說:"有時,情報部門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諮詢公司為他們收集情報。我不知道伊恩·斯通斯是否在這方面犯了錯。”
一位消息人士告訴美國之音,斯通斯在領英(LinkedIn)上的個人資料曾顯示他為哈克魯伊特公司(Hakluyt)工作,據說這是一家由軍情六處退休官員組建的英國諮詢公司。 消息來源說:"在他被拘留後的一段時間裡,他的個人資料中的這一信息被刪除了。”
司法不透明性和外交交涉
伊恩的女兒勞拉·斯通斯表達了她們家庭感覺到的挫敗感,因為他們甚至無法獲得與他案件相關的法律文件。 她說:“我父親沒有承認(中國當局)所指控的罪行。不過,我父親已經接受並尊重中國法律,他必須服完剩餘的刑期。”
這種不透明性是中國法律體系的一個標誌性特點,尤其是在涉及外國人的案件中。 Perkins Coie律師事務所駐北京的律師詹姆斯·齊默爾曼(James Zimmerman)對《金融時報》說:「此案再次說明,在中國,」司法是一項難以捉摸、甚至是虛無縹緲的工作。 被捲入中國的刑事司法體系,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令人沮喪的悲慘經歷。 」
但是中國外交部表示:“中國法院嚴格依法審理案件,充分保障了伊恩·斯通斯的訴訟權利。”
參與遊說英中政府解救斯通斯的一位消息人士告訴美國之音,斯通斯最後的刑期是外交交涉的結果:「有人去見了保守黨的一位非常資深的英國議員,向他介紹 了這個案件,並請求他在幕後謹慎地提供幫助。此後,這位資深議員去找當時的外交大臣詹姆斯·克萊弗利(James Cleverly)還有英國外交部的中國事務團隊,告訴他們,如果 他們不對伊恩·斯通斯這個人做點什麼,那麼這個案子就會鬧得沸沸揚揚。”
這位消息人士補充說:「接下來的8月詹姆斯·克萊弗利去了北京,他會見了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和韓正一些人,並提出了這個案子。然後9月份,中國當局終於解決了這個案件- 他們正式駁回上訴,決定維持五年半的刑期。”
中國反間諜努力的更廣泛背景
中國最近對反間諜法的擴展,導致外國工作人員和企業受到更多的審視。 《金融時報》報道,斯通斯案件的沉默是一個更廣泛的趨勢的標誌,即外國人可以在中國的法律體系中無聲無息地消失。
近期的發展使情況更加複雜。 中國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1月8日發布訊息,稱其國家安全機關破獲一起英國對外情報機構軍情六處(MI6)利用第三國人員從事對華間諜活動的案件。 「一位黃姓境外某諮詢機構負責人,自2015年起被MI6吸收並與之建立了情報合作關係,」中國國安部說。 「「經縝密偵查,國家安全機關及時發現黃某某從事間諜活動的犯罪證據,依法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然而,關於此案的詳細資訊十分有限,中國當局未提供具體證據,這引起了專家的懷疑。
羅馬尼亞大學教授馬里烏斯·巴洛(Marius Balo)曾在中國工作,然後被指控合約欺詐罪,並被判入獄八年。 他對美國之音說:「根據我自己的經驗,這些間諜案都是假的。他們以此為藉口抓人,然後把他們當作籌碼,利用他們,比如當他們真的需要把自己的人 從西方帶回來的時候,他們會把這些無辜的可憐人當作人質來交換。我見過好幾個這樣的人,這是他們的慣用伎倆。 如果他們逮捕這個人的唯一目的就是這個,我也 不會感到驚訝。”
本月初,美國之音在向英國外交部發出關於間諜案的評論請求時,其回應是英國對情報事務相關的指控採取既不證實也不否認的政策。 然而,這個案例以及其他類似事件,增加了對在中國的外國人的安全和法律風險的擔憂。
對在華外國企業的影響
中國最近針對外國諮詢公司採取的行動和新間諜法的實施表明了其國家安全態勢的加強,導致許多企業對在中國境內運營表示不安,特別是在中國法律術語中構成國家機密的內容方面含糊其 辭尤其令人感到莫衷一是。
位於英國的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首席執行官和《中國紐帶》的作者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分析,中國提出的這些間諜案指控不僅使中英關係惡化,而且對在中國有業務的 外國公民和企業產生重大影響。
「顯然,這將進一步加劇本已日趨緊張的中英關係。中國的指控是否屬實,或者這是否是對中國在威斯敏斯特從事間諜活動的指控的針鋒相對的報復,我們還不得而知, 但無論如何,這一事件都會使在中國做生意或前往中國的英國公民面臨更加危險的環境。”
羅傑斯將本案和兩位曾被中國被捕的加拿大公民做對比。 他補充說:「幾年前,我們看到兩名加拿大人,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邁克爾·斯帕弗(Michael Spavor),在中國被捕入獄。多年來,我們也看到包括華裔外國公民在內的其他幾名外國人在中國遭到誣告和不公正的監禁。隨著去年新間諜法的出台,該法實際上將企業盡職調查視為潛在的間諜活動,致使情況變得更加困難和危險。”
面對中國的嚴苛酷法,越來越多的外國公司都開始部署「在中國為中國市場」的策略,將本地業務與海外網路分開,並投資於新的出口製造能力。
根據英國《金融時報》去年11月的報道,代表歐盟商業遊說團體的歐洲商業協會(BusinessEurope)稱,中國修訂後的反間諜法和數據法有可能使外國公司難以投資,從而刺激中國與歐洲脫鉤 。
觀察家指出,伊恩·斯通斯的案例突顯了在中國經商所面臨的複雜性和風險,特別是在其不透明的法律體系下。 它也凸顯了國際關係中日益增長的緊張關係,特別是中國和西方國家之間。
美國之音已向中國駐倫敦大使館和英國外交部透過電子郵件發出評論請求,截至發稿時間,尚未得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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