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鏈接

突發新聞

亞太宗教自由論壇揭幕在即敏感人士無法赴台


亞太宗教自由論壇創會首次會議將於2月18日在台灣桃園舉行。台灣前副總統呂秀蓮(中間站立者)任本次大會主席。 (蕭洵 攝影)
亞太宗教自由論壇創會首次會議將於2月18日在台灣桃園舉行。台灣前副總統呂秀蓮(中間站立者)任本次大會主席。 (蕭洵 攝影)
亞太宗教自由論壇揭幕在即敏感人士無法赴台
please wait

No media source currently available

0:00 0:05:07 0:00

亞太宗教自由論壇(Asia Pacific Religious Freedom Forum)創會首次會議即將在台灣舉行之際, 主辦方透露有流亡政府和民族領袖因無法獲得簽證而不能成行。台政府相關單位對此發表聲明,但未提及個案。

此次歷時4天的會議將於星期四(2月18日)在台灣桃園市舉行。週二,會議倡議方在台灣立法院舉行了一場記者會,介紹了會議的宗旨、內容,以及參與者等情況。

據該論壇首次會議主辦方提供的資料,此次會議是由美國對華援助協會(China Aid)、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以及蘭托斯基金會(Lantos Foundation) 共同倡議,並由桃園市政府及台灣民主太平洋聯盟(Democratic Pacific Union)與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Taiwan Association For China Human Rights)共同主辦,台灣各大宗教團體協辦的國際集會。本次大會主席由台灣前副總統呂秀蓮出任。

亞太宗教自由論壇稱其“目的在宣揚,不同的信仰者,可以相互尊重,相互合作,為世界的和平與自由而努力。”本次會議所強調的大綱是“宗教自由是第一自由(Religious Freedom is the first freedom)。”

美國對華援助協會會長傅希秋牧師在記者會後對美國之音說, 這個論壇是大約兩年前開始籌備的。他說:“最主要的是應著最近這一段時間以來,在宗教議題方面,亞太國家在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每年發布的所謂的‘特別關注國’ 裡面,亞太國家佔了接近一半。”

他說,自1998年美國國際自由法案簽署以來,中國大陸在“特別關注國”名單裡年年榜上有名,而北韓、巴基斯坦、緬甸和越南等國家也都持續地有宗教迫害的現象。

傅希秋牧師說,他幾度訪台,感受到台灣朝野對於推動宗教自由這個議題都表現出支持的姿態,認為台灣若承辦論壇首次會議,會是一個好的選擇。他說:“我覺得在台灣舉辦這個(論壇),對亞太宗教自由本身能夠形成一個很好的合力,同時也是一個展現台灣的大好的機會。”

台灣前副總統呂秀蓮是論壇台灣合辦機構民主太平洋聯盟的創會理事長。她在記者會上談及她參與這個宗教會議的初衷時說:“ 這次會舉辦宗教會議,是因為我本來會有點擔心1月16號,人民做重新的選擇到5.20之間,萬一台灣出了狀況,我們需要國際來關心。所以選擇在這個時候帶來這麼多的政治和宗教界領袖來關心台灣,同時也對台灣做出的一些很好的成績可以做一個肯定。”

呂秀蓮介紹了這次會議的部分與會者,包括已故美國眾議員湯姆.蘭托斯的女兒、蘭托斯基金會主席卡特麗娜.蘭托斯,以及美國國務院國際宗教自由辦公室主任將代表美國政府參加會議。

本次大會主席呂秀蓮說,亞洲國家中,該來的都來了;此外歐盟一位議員、北歐的挪威、瑞典,以及意大利、以色列、巴基斯坦、印尼、印度也都有議員參加。

此次宗教自由論壇有四天活動,除主題演講、專題研討與分組討論外,2月19日下午還將在立法院向國際宣布“宗教自由台灣宣言”,希望奠定促進亞太地區宗教自由的基礎。

呂秀蓮在記者會上還提到,一些她所說的“為了宗教自由要來參加這個論壇”的人未能獲得台灣政府的入境許可。

她說,一些來自與中華民國沒有邦交的國家的與會者,依照規定是要求一定時間前提出申請,但當他們申請時,才發覺晚了。

她對政府拒絕一些被北京當局視作政治敏感人士者入境感到遺憾。呂秀蓮說,這些人中包括世界維吾爾人大會主席熱比亞和西藏流亡政府司政洛桑森格等。

她說,洛桑森格表示願意參加論壇,但上週她們收到西藏流亡政府在台代表處的正式照會,說馬英九政府透過管道告訴他不方便讓他來台灣。

傅希秋牧師也對這樣的事情感到遺憾。他對美國之音說,台灣外交部在推動26個國家的議員前來入台還是蠻積極的。但是他認為,在對待這些所謂中國大陸眼裡的敏感人士時,現政府還是有點自我約束。

傅希秋說,被中國大陸視作敏感人士者入台由立法院陸委會一個專責小組處理這些個例,而現在這幾個敏感人士都是被擋住了。

記者會後,美國之音致電陸委會,詢問上述案例。陸委會稍後通過一份電郵做了回覆。陸委會表示,本案主管機構已對外說明,迄今並未收到相關人士之入境申請;對於境外人士申請來台從事交流活動,政府已有相關申請許可規定與處理機制;相關申請案件均會整體評估,並由主管機構依規定進行審查;本案無涉及其他方壓力因素。

陸委會未就具體個案發表評論。

XS
SM
MD
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