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的最新統計,中國公安大規模鎮壓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的行動,從今年7月10日凌晨4點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的王宇律師被拘捕,截至8月14日下午,至少有269名律師、律所人員和人權活動人士,被警方拘留,或曾以帶走、失聯、約談、傳喚等其他方式限制人身自由。
8月17日上午,目前擔任“710事件”被抓的北京維權律師李和平辯護人的湖南律師蔡瑛,準備從長沙黃花國際機場搭乘航班前往台灣旅行,邊檢時遭遇阻攔,被收走護照、身份證、登機牌,要求等候消息。直到蔡瑛計劃乘坐的航班起飛,邊檢人員才告知他“北京市公安局指示,蔡瑛出國可能危害國家安全”,但拒絕出具書面通知。
蔡瑛律師為維護合法權益,當天向湖南省公安邊防總隊提起行政復議,要求依法確認口頭禁止出境是否合法,相關人道歉,並賠償實際和精神損失。蔡瑛還在網上發表“邊控之惑,維權律師危害國家安全?”的文章,對自己作為一名普通律師、一名無法有任何作為的維權律師,到台灣旅行能危害國家安全感到不解。
蔡瑛星期二對美國之音表示,長沙邊檢沒有任何依據,是非法限制一位公民出境。他表示,被邊防控制應與他代理北京維權律師李和平案有關,當地國保和派出所警察最近曾約談他,雖然沒有直說不要代理,但涉及李和平案。
他說:“我跟北京市公安局沒有任何瓜葛,主要是代理李和平案件以後,他們有可能對我進行邊控。(記者:當地國保因為你代理李和平,有沒有約談、喝茶之類的?)找過,找過,找過,約談過。主要是不支持或者關注王宇、周世鋒案件,他們的意思能夠聽得出,威脅和恐嚇是有的。”
蔡瑛1993年起執業,2012年因代理一名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案被湖南益陽市沅江市公安局抓捕,並被非法關押87天,遭受“吊吊椅”等多種酷刑,經全國眾多人權律師呼籲,才被釋放。 2014年,蔡瑛因代理兩起“雙規冤案”,遭到立案、停業、跟踪、監控等打擊迫害,因代理人權律師唐吉田在黑龍江建三江拘留期間被毆打案而遭拘押。蔡瑛也曾代理人權活動人士常伯陽、秦永敏等人被拘押案等。
此外,8月16日,曾代理山東臨沂盲人法律維權人士陳光誠的侄子陳克貴案件的廣東陳武權律師在深圳羅湖口岸被海關限制出境,理由是“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指示來自北京市公安局。
8月11日,上海維權律師斯偉江在浦東機場被北京市公安局限制出境。 8月3日,曾擔任目前獄中的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辯護律師的張慶方律師,帶女兒和朋友的孩子從首都國際機場前往美國西雅圖,邊檢時被攔下,理由是接北京市公安局通知,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7月下旬,代理過許多敏感案件的北京人權律師李方平,在深圳福田口岸也被限制出境。
此外,8月11日,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股東合夥人鍾錦化律師,與妻子和兩個年幼孩子從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準備出境前往美國旅遊,被10來個男女警察分別強制帶往有關房間進行了將近2個小時行李和人身搜查,沒有出示任何執法證件和法律文書。
8月2日,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發布消息稱,執業於北京鋒銳律所的一名律師,其讀大學的孩子8月2日在老師帶領下,前往英國牛津大學做暑期交換生,邊檢時被攔下,理由是“可能危害到國家安全”,而同行的其他十幾個學生順利出境。
此外,南寧維權人士端啟憲、天津公益人士蘇楠等人,過去一周內也相繼被阻止出境,理由相同,且被拒絕出示任何書面解釋。
中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2條規定,中國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其中第五條是,“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准出境的” 。不過,“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判斷標準、決定主體並無明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