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敦促阿富汗更始終如一地實施旨在保護阿富汗婦女權利的法律﹐並表示這項法律只在一小部份案件中得到落實。
聯合國駐阿富汗使團和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星期三發表一份報告說﹐在涉及針對婦女的暴力事件中﹐阿富汗檢察人員只受理了其中26%的案件。報告說﹐法官只在4%的案件中依據這個法律做出判決。
2009年頒佈的這項法律將童婚﹑逼婚﹑強迫自我獻祭和其他17種針對婦女的暴力列為犯罪﹐包括強姦和毆打。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皮萊說﹐阿富汗距離婦女完全得到法律保護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聯合國的這份報告說﹐很多案件被撤回或依照其他法律起訴﹐包括伊斯蘭律法﹐有時這導致婦女本人被控“道德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