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 - 兩名維吾爾人涉嫌於2015年8月在曼谷炸燬一座印度教寺廟,法庭聽證會於本週二在泰國開始。
泰國警方於2015年逮捕了來自烏魯木齊的比拉爾·穆罕默德(Bilal Mohammed)和米爾艾力·玉蘇甫(Yusufu Mieraili),並指控他們於 2015 年 8 月 17 日在曼谷的一座印度教聖地引爆自製炸彈,造成20人死亡、100多人受傷。
週二,在曼谷南部的一家法院,爆炸物處理(EOD)小組的一名成員和兩名警方法醫官員作證說,兩枚炸彈在四面佛爆炸。
“當我們搜查他們的公寓時,我們發現了兩種類型的物品——個人物品和可以製造爆炸物的材料,即尿素、黑火藥和閃光粉,”在爆炸發生時擔任炸彈小組負責人的警察中將金通·溫查龍(Kamthorn Uncharoen)說。
如果罪名成立,這兩名維吾爾人男子可能面臨死刑,其中包括預謀殺人和持有爆炸物。
據曼谷人權協會人民賦權基金會負責人查利達‧塔加羅恩蘇(Chalida Tajaroensuk)稱,在過去的幾年裡,由於對COVID19的擔憂和法庭翻譯的質量,這兩名維吾爾人的案件被推遲了。
“兩名維吾爾人爆炸案的法庭審判於11月22日至24日舉行,” 塔加羅恩蘇在電話採訪中告訴美國之音。“翻譯來自中國,我們也在審判中與我們自己的維吾爾語翻譯進行了干預,以防‘來自中國翻譯’的翻譯錯誤。”
中國駐華盛頓大使館表示,他們不了解此案。
“我們不熟悉這個案子,”中國駐華盛頓大使館發言人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告訴美國之音。 “請向中國駐泰國大使館或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徵求意見。”中國駐泰國大使館沒有回應美國之音針對審判的詢問。
據伯納爾新聞消息,辯護律師楚查德·干牌(Chuchart Kanpai)對證據的可採性提出質疑,稱首先到達兩名維吾爾嫌疑人租住的房子的是軍隊,而不是警察。
“在警察到達之前,門被破門而入,拖運的貨物已經放在地板上,”他說。
泰國當局將這起爆炸事件視為對政府將100多名維吾爾人驅逐回中國可能被處決的報復。
2015年8月爆炸事件發生前一個月,泰國當局強行將109名維吾爾人(其中大部分是男性)驅逐到中國。在驅逐出境前一週,泰國當局將173多名維吾爾人送往土耳其,其中大部分是婦女和兒童。
據現居荷蘭的35歲維吾爾人阿卜杜拉·薩米說,像他這樣的維吾爾人是從雲南逃離中國,越過邊境進入緬甸,後來又來到泰國。
“在我於2015年7月離開泰國前往土耳其之前,我曾經住在這兩名維吾爾人被捕的同一間公寓裡,”薩米告訴美國之音。“我相信他們被當成了替罪羊。我認為他們沒有直接參與炸燬神社。”
據薩米說,泰國當局錯誤地向他和他的妻子發出了逮捕令,儘管他們在爆炸發生前很久就離開了泰國。
“泰國當局發出了逮捕令,因為這兩名維吾爾人被捕的公寓是在2013年6月以我的名義首次出租的,”薩米說。
據塔加羅恩蘇稱,除了這兩名涉嫌爆炸的維吾爾人外,還有大約50名維吾爾人目前被關押在曼谷的移民拘留中心。
“我們要求泰國當局將維吾爾人從那個非常擁擠的IDC轉移出來,以改善他們的生活條件,”塔加羅恩蘇告訴美國之音,“但到目前為止,他們的情況沒有任何改善。”
泰國駐華盛頓大使館沒有回應美國之音關於滯留泰國的維吾爾人的問題。
過去八年一直被泰國移民局拘留的維吾爾難民亞辛(化名)告訴美國之音,過去三個月裡,有 45 名維吾爾男子從該國其他移民拘留所聚集到曼谷的移民拘留中心。
“我們一直擔心,任何一天我們都可能被驅逐回中國,”亞辛在他的牢房裡用一部走私電話告訴美國之音。 “我們45個人分散在七個不同的牢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