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被判刑的事件成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的焦點,主管大陸事務的陸委會主委張小月表示,會持續和對岸溝通,並爭取李明哲早日回台。
無罪獲釋
台灣陸委會主委張小月星期三(12月6號)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接受質詢表示,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和對岸人士交流民主自由思想,沒有犯任何罪,應該立刻獲得釋放,台灣政府也會持續和對岸溝通,爭取李明哲早日回台。
她說:“我們會盡最大的力量,李明哲一天沒有回到台灣,我們的工作一天都不會停止。”
張小月主委還說,李明哲事件凸顯中國的言論自由處於非常緊縮的狀態,任何違反政府想法的網絡言論都會立即遭到刪除,相關人士也會被留置處分,這樣的做法不僅傷害中國的國際形象,也引發台灣民眾的反感。
台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星期三就陸委會新的年度預算進行審查,不過,李明哲事件成為了朝野立委質詢的焦點。
李明哲曾經擔任民進黨黨工,並在社區大學任教,今年3月入境中國之後失去音訊,5月中國政府證實他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逮捕,11月岳陽人民中級法院宣判有期徒刑5年,李明哲認罪並放棄上訴權利。
無法接受
執政黨民進黨立委賴瑞隆質詢時指出,台灣人民無法接受李明哲被入罪的法律以及被判處的刑期。
他說:“政府還是要發揮積極的角色,我們不應該接受這樣的結果,另外還是必須不斷透過兩岸之間的協調,這是一個很特殊很特殊的案件,如果這樣的案件可以確立,那一定對兩岸關係造成重大傷害。”
賴瑞隆委員還指出,台灣陸委會及海基會應該透過各種方法營救李明哲,同時和中方再協商相關的罪名和刑期。
後續發展
在野黨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表示,台灣政府應該評估李明哲案的後續發展,並要求陸方依法保障家屬探視的權利。
張小月答覆說,一定會爭取家屬的探視權,此外,初步了解,最樂觀的可能性就是保外就醫,讓李明哲直接回到台灣,還有就是假釋,至於相關做法將和熟悉中國法律的人士進一步討論。
張小月還強調,雖然目前兩岸官方溝通中斷,私下還是有一些互動,此外,兩岸交流已經30年,只要是正常、對等及尊嚴的交流,台灣政府都不會限制,也鼓勵雙方多交流溝通。
美國國務院日前表示,李明哲的“顛覆國家”罪名是模糊的,並敦促中國當局釋放李明哲,讓他返回家人身邊。
中國國台辦曾經就此案指出,任何人在中國都要遵守法律規定及公共秩序,觸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