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星期三呼籲中國政府,釋放被以模糊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的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讓他回到家人身邊。國務院發言人諾爾特說,人權是全球人民都應擁有的核心價值與權利,美國總統川普、副總統彭斯與國務卿蒂勒森持續與中國就人權問題展開對話。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希瑟諾爾特女士星期三在外國記者中心的記者會上,針對台灣公民李明哲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刑期的問題做出上述表示。
諾爾特說:“他被判五年刑期,罪名是我們認為非常模糊的‘顛覆國家政權’,我們正在敦促中國當局釋放李明哲,並允許他回到家人身邊。”
諾爾特指出,人權是普世核心價值與權利,美國持續與中國政府就人權問題進行對話,但這種對話內容不便公開,因為美國認為檯面下進行外交對話最為有效,川普總統、彭斯副總統以及蒂勒森國務卿,經常與中國就人權議題進行交流。
對於台灣公民李明哲在中國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及五年刑期,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高等國際研究院訪問學者卜道維告訴美國之音,這是中國共產黨為打壓中國境內“所有試圖挑戰它的活動,以及任何與西方價值有聯繫的人”的作為,通過對李明哲的宣判,北京也對台灣發出同樣的警告。
卜道維說:“我認為發生這件事非常不幸,這對台灣發出的信息就是說:不要企圖在中國大陸推動民主。如果你要這麼做,那麼你很可能就會被抓進監牢。不過我認為它最基本的信息是對那些在中國境內的人發出的,那就是別想推動西方民主價值,想要挑戰共產黨制度就會被鎮壓。”
卜道維說,既然對台灣的警告已經發出,中國就應該盡快將李明哲遣返台灣,美國和國際社會也應該敦促中國將他釋放,因為把李明哲關在監牢裡五年,對促進台海兩岸關係沒有建設性作用。
中國政府星期三對李明哲案的宣判做出辯護,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說,中國辦案機關在偵查審理李明哲案過程中“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辦案,嚴格依據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對於台灣政府表示“完全無法接受”判決結果,馬曉光說,李明哲所作所為是否危害大陸的安全與穩定,“應該由大陸法律判定,而不是由台灣當局和一些政治組織的主觀偏見判定。”
前民進黨黨工、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今年3月入境廣州珠海後失蹤,中國政府5月稱他因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逮捕,9月湖南嶽陽法庭審理李明哲案,星期二法庭宣判李明哲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處以5年刑期,剝奪政治權利2年。
李明哲據信是第一個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的台灣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