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 —
一家南韓法院判處一艘翻沉渡輪的船長36年監禁,300多人在渡輪翻沉事故中喪生。光州地區法院星期二裁定,“歲月號”渡輪船長李准石在該渡輪4月16日翻沉時因棄船逃生而犯有瀆職罪。法官撤銷了對他的殺人控罪,這項罪名可能導致死刑,而控方要求判處李准石死刑。
“歲月號”輪機長因沒有援救兩名受傷的船員而被裁定犯有殺人罪,他被判處30年
監禁。其他13名船員的刑期從5年到20年不等。
“歲月號”船員在數百名乘客還在船上的情況下棄船逃生的錄影片段使南韓人感到
極為憤怒。大部份乘客是學生。幾名生還者作證說,在渡輪開始出現問題時,船員指示他們留在原地,而沒有嘗試將他們撤離。
李准石和其他船員都表示了歉意,聲稱他們當時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導致一場南韓數十年來死亡人數最多的災難。